3.上司未有了解下属的个性;
4.上司平日没有让下属发表个人意见的机会。
当然,无论属于任何原因,下属是不能逃避错误的责任。只是作为上司的,当发生类似事件时,也应考虑本身的管理方法是否仍有需改善之处,而不应光是指责下属的胡作非为。
有些上司想做什么,根本连自己也未明确知道,就要下属切实去做;而且不知道做了出来,对哪方面有帮助。
例如北京一间快餐店的组长李×,他是一个月前才胜任组长之职的,为了显承自己对快餐店有建树,要下属每天提早15分钟到快餐店。他称是趁那15分钟,检讨昨天的员工表现,改善当天的服务素质。然而,一个星期下来,店员们怨声载道,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每天提早上班,对工作有什么好处?而目标又能达到什么程度?李×深知所提出的意见不为下属所喜,也觉得提早15分钟的行动对店方没有什么帮助,更不知道自己做事的目标。碍于面子难看,他坚持继续下去。北京的快餐店很多,员工的短缺情况颇为严重,一些本来在李×属下的人,纷纷转职到其他快餐店工作,只有上了年纪的员工才留任下来,继续为李×工作。
目标不明确,往往使下属认为不值得多费劲,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怎样才算是达到目标。正如船在河中央失去方向,朝那一方走都没有信心。
上司的指导法则第一项,就是让下属明了做每一件事的目标,才能教他们知道怎么样循着方向走。例如快餐店的组长对下属说:“希望每天的营业多加一成。”广告部主管对下属说:“这次的设计务要令某客户满意为止。”使下属知道以某客户的满意为目标,从该人的爱好、品味、生活习惯着手,使预期目标加快达到。
上司的指导法则之一,就是让下属明了属于他分内的责任,这样,下次你因此而指责他他也会心服口服。
就是要“收买人心”
作为领导,如果你在下属面前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卸责任,那么你的下属迟早会对你产生不满。要消除他们的不满,你要做的就是改正过来,负起责任。甚至,你也可以向他们认错(口头或行动均可),表示自己的诚意。
不论你是否是一个称职的上司,你的员工或多或少地会有不满,当他们向你提出一些利益要求时,你应如何处理?
事事应允根本是不可能的,公司也不会容许;事事反对,员工也会怪你不为他们争取福利,久而久之,会令下属形成一种消极的抵抗,当然不是好事。
譬如某女职员向你要求周六迟些上班,但由于公司有其规矩,所以你一口拒绝了。该位女职员见自己的要求被拒绝,而上司连原因也不问,所以对公司不满,觉得上司没人情味。其实她之所以有此要求,只是希望在周六能亲自送小孩去学画画而已。
遇到下属提出一些要求或对工作不满,上司一定要抽些时间,私下听听他们的意见。这样做,除了可以及时缓和员工内心的压力外,也可以了解一下日常工作分配是否出现不均,员工对工作上的编排是否有异议。在和员工交谈时,态度尽可能祥和一点,避免以一种对抗式或质疑式的语调,使会谈沦为互揭短处的谩骂。
同时,如你对下属提出的问题,已有解决方法时,不妨首先把你的方法向他解释,看看他是否满意。即使仍有不满,最低限度已表示了你的诚意。
就上述的例子而言,上司可提议该职员周一至周五延长工作时间,好让她在周六可以有时间照顾孩子。这样,便可以两方面都能照顾到了。
多和下属沟通,多为下属着想,多承担一点责任,这是领导“收买人心”的最佳策略。
别把手下当替罪羊
喜欢推卸责任的领导,常用的一招就是指责下属,把自己的过失和应负起的责任一股脑儿推到下属身上。这种做法,简直是一种恶习。
指责部属,有时可以提高老板的声望,有时却会丧失老板的威严。为了督促部属达成企业目标,指责是难免的,但也要考虑到正反两面的效果。
有位林先生,不论何事都抢着发表意见,所以很不受同仁的欢迎,大家都想找个机会整整他。一向看不惯他的年轻老板得知后,愿意派给他一个重要任务,再找出他的缺点,当众申斥了一顿。林先生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挨骂,只好委屈地接受了。
这并非是为了过失而责骂林先生,只是老板有意要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权威而已。所以他根本不正视被骂者,眼光只停在众人头上,并有示威之意:“你们看到了吧?林先生被我骂得头都不敢抬了!”起初众人很兴奋地望着这一幕,但渐渐地了解老板的用意后,对他的反感立即产生了。
骂人至此,若能即刻停止,尚有保持责骂的价值。但若得理不让人,而不知终止地一骂再骂,则林先生一旦萌发反抗的念头,火爆场面就无可避免地发生。而且众人目睹此景,也会有某种微妙的改变,使原本对林先生的讨厌化作同情。
指责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更须付出诚心,否则有百害而无一利。虽然你指责的只是众多部属中的一个,但却会在众人间引发连锁反应,使众人提高警觉。所以,千万不可为了出风头和推卸责任而找人开刀,这会产生极大的反效果,更降低自己的身份。
对一个负有达成企业目标责任的领导者来说,“部属有失败的权利”是很抽象、很难实行的。领导者有必要指责部属时,一定是部属的工作没有做好,也就是说有了失败的事实不得不纠正。如果所有的失败都不能指责告诫,那就没有机会可以纠正错误了。有些部属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而领导者也有人认为:“错都错了,再责备有何用?”这些显然都是不妥的。在“不因失败而指责”这句话中,包含了另一层意思,那就是说,你平时对部属的指导不够。
失败时是否该责备部属?这必须靠领导的判断力决定。
以下情况下必须为领导者牢记:
1.不是恶意的动机。同样是失败,但如果动机不是恶意的话,都不应指责。指责的目的是纠正和指导,如果是无心或动机良好就没有必要指责,只须指导工作方法就可以了。反之,基于恶意、懒惰所造成的失败,就须给予处罚。
2.指导方法的错误。由于上司指导方法有误造成失败,不应指责下属,要先弄清楚责任所在。
3.尚不知道结果的事情。刚试着做或正在实验中的事情,其结果尚不明确即加以指责,部属可能就没有勇气再尝试了。
4.由于不能防止或不能抵抗的外在因素而导致失败。这种现象当然不是部属的错,部属也没有责任,没有责任就不能指责。
如果指责只会收到反效果,那么惟有以鼓励代之。同时,领导要负起检讨失败原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