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有才能,人们以向他学习为荣幸;他不知的事,人们也乐意告诉他。
小人有才能,人们以向他学习为轻贱;没有才能,人们以告诉他为羞耻。
宁静以致远
诸葛亮在人们的心目中几乎是智慧的象征,兼备宰相之器与将略之才。关羽、张飞这些赳赳武夫,在他鹅毛扇的挥动下东征西讨,决胜于千里之外。读一读《隆中对》就不难发现,诸葛亮对当时全国局势的认识多么深刻,对未来历史走向的预见多么准确深远,几句话就勾画出了三国鼎立的蓝图,尤其令人叹服的是后来三国局面的形成似乎是出自他的设计。他的智慧为什么这样超群,眼界为什么这样高远呢?
诸葛亮写给他儿子的一封信好像是专为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
诸葛亮认为,大丈夫立身处世,应以静来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以朴素来培养自己的道德操守,生活简朴而又恬淡寡欲,才能显示自己的志趣;心境安定而又精神专一,才能见识深远。要想学习有成,心境就必须保持绝对的宁静;要想增长才干,就必须刻苦学习。不学习怎么能增长才干,不恬静又怎么能进行学习呢?轻浮懈怠不能思虑深远,心境躁动便不能陶冶性情。
在这封信中,诸葛亮谈到了“静”与“学”和“学”与“才”的关系:不能“静”就无法“学”,无法“学”就难广“才”。“静”是“学”的必要条件,“学”又是“才”的必要条件,其中最根本的问题还是“静”,不能“静”则“学”与“才”都无从谈起。
诸葛亮在汉末社会动**混乱之际,隐居隆中,躬耕陇亩,静观天下之变,思考国家的未来。他的沉静天性使他能高瞻远瞩,从已成之局预料将成之势。《三国志》概述他的志向说:“进欲龙骧虎视,苞括四海;退欲跨陵边疆,震**宇内”,因而出山之前就被他的同辈称为“卧龙”。他的深谋远虑,雄才大略,主要得益于他冷静的观察,沉潜的思考,他上面这封《诫子书)就是他一生为人求学经验的总结,让我们铭记他一生智慧的结晶吧: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诸葛亮的一生恰好是“戒躁守静”的成功实践,而“宁静致远”又正是前面我们所说的“静以养智”的引申。
保持快乐的心境
庄子不贵生贱死,但他决不轻生,亦不刻意追求死亡。他认为,这样都有背于生死自然之理。既然“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我便应该尽力活到生命的尽头。此种态度叫做“全性葆真”或“养生”、“尽年”。《人间世》、《养生主》、《山木》讲的都是这一道理。
庄子的这种“生死无变于已”的观点,正如他所说的:“不乐寿,不哀天,不荣达,不丑穷。”即是说不把长寿看作快乐,不把夭折看作悲哀,不把通达看作荣耀,不把穷困看作羞耻。
一个人如能如此,不管际遇如何,都保持快乐的心境,那真比有百万家产还更有福气!
生活中拂逆的事情是很多的。俗语说:“不如意事常有八九”,我们一生很少有几次真正感到自己的生活一帆风顺,海阔天空。人生际遇不是个人力量所可左右,而在诡谲多变,不如意事常八九的环境中,惟一能使我们不觉其拂逆的办法,就是使自己“随遇而安”。
庄子说:要在无为中有为,首先就是顺应事态发展,顺,于己一身,可得安全,于事情本身却可有利。
是的,不能熄灭生命之火,既然造物主让生命之火燃烧起来,好好地燃烧就是它自然而然的事。然而,在人的世界里,不只有火,还有风,还有水。所以在生命之火燃烧时,既不要在功利面前忘了斜里吹来的风,也不要在得意忘形时不提防劈头盖顶灌来的水。
庄周就很为此事烦恼过一阵子。
那天他到雕陵栗里观光,一只奇怪的鸟撞了他一下,便落在栗树林里了。
庄子判断,这怪鸟肯定发现了什么猎物;要不然,怎么撞到他都没有注意呢?于是,庄子赶紧跑过去,拿起弹弓窥伺着那只怪鸟。忽然,庄子发现一只蝉,因为找着了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既安全又舒服,正得意忘形。几乎同时,一只躲在一片树叶后的螳螂,突然扑了上来,把蝉逮住了。螳螂因为抓住了蝉,正高兴得忘乎所以,那只怪鸟却毫不费力地又把螳螂逮住了。可那只怪鸟也犯了一个错误:见利忘命。庄子正拉开弹弓瞄准了它。
就在这时,庄子心里犯嘀咕了:唔,事物原来就是这互相连累,背后竟有如此多的隐患!庄子当即丢下弹弓便往回走,恰巧看园人来了,以为庄子偷了栗子,立即跑上前,把庄子狠狠地骂了一顿。
庄子回到家中,一连几天都不愉快。他的朋友问他:“先生最近为什么不快活呢?”
庄子便把螳螂捕蝉,奇鸟在后,后面又有拿着弹弓的庄子,庄子后面又有看园人这桩事儿讲了,并说:“我们都只看到眼前,忘记了背后。我被那看园人狠狠羞辱了一顿,因此这几天很觉恼火。”
环境常有不如人意的时候,问题在个人怎样面对拂逆和不顺。知道人力不能改变的时候,就不如面对现实,随遇面安。与其怨天尤人,徒增苦恼,就不如因势得导,适就环境,由既有的条件中,尽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发掘乐趣。
当我们处于无可改变的不如意的时候,只有安详顺受,并且从容地由不如意中去发掘新的道路,才是求得快乐宁静的最好办法。
所以,为了保持快乐的心情,在遇到变故时要这样想,这事原本可能更糟糕呢,要做到这点并不难。要是火柴在你的衣袋里烧起来了,那你应该高兴,而且要感谢上帝,多亏不是强性的炸药;要是你的手指头扎了根刺,那你应该高兴,挺走运多亏这根刺不是扎在眼睛里;你有一颗牙痛起来,也不必紧皱眉头,因为多亏不是所有的牙都出了毛病;要是你挨了一顿桦木棍的打,那你应该蹦蹦蹼蹼,笑着说,瞧,我多走运,人家没拿带刺的棍子打我;要是你的妻子对你变了心,那你应该高兴,多亏她背版的只是你自己,而不是国家……因而以此类推,你就会永离愁苦——快乐无穷。
修身有四戒
荀子说,人的品德肮脏了,加以清理修饰,并不是说根据原先的肮脏来清理修饰,而是要去掉肮脏换上美好的品德。所以,除去违背礼义的“乱”,并不是以“乱”治乱;去掉肮脏,并不是用肮脏的方法清理修饰肮脏。治理这个名词,等于说,君子是为了实现安定,而不是为了混乱;为了修饰,而不是为了肮脏。
他还说,刚刚洗过澡的人会抖一抖他的衣裳;刚刚洗过头的人会弹一弹他的帽子。这是人之常情。谁愿意拿自己清白的身体,去接受别人污黑的沾染呢?
荀子说这些话,就是要求君子要懂得自律,他也给人们提出了以下几个戒律:
一、君子戒斗
荀子认为,君子戒斗。“斗”是一个人招致耻辱的根本原因。荀子说:“斗者,忘其身者也,忘其亲者也,忘其君者也。行其少倾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室家立残,亲戚不免乎刑戮,然且为之,是忘其亲也;君上之所恶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为之,是忘其君也。下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是刑法之所不舍也,圣王之所不畜也。”(《荣辱》)
在荀子看来,一个人好斗,那是因为他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假如自己真的是正义的,别人真的是不正义的,则自己是君子而他人是小人,那就不必要斗,因为君子不与小人斗。君子与小人斗,会降低君子之为君子的人格。为了争智而斗,则为不智;为了争利而斗,则害莫大焉;为了争荣而斗,则辱莫大焉;为了争安而斗,则危莫大焉。所以君子戒斗。
荀子认为,斗出于勇。而好勇如果离开正义,并不具有道德价值。荀子区分了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和士君子之勇。他指出,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避死伤,贪婪地与人争食而斗,那是狗彘之勇;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狠,猛贪而戾,恽然惟利是争,那是贾盗之勇;不顾礼法,轻死而暴,与人恶斗,那是小人之勇。以上三种勇敢,都不具有道德价值,故君子耻之。只有士君子之勇具有崇高道德价值。故其言:“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而持义不挠,是士君之勇也。”可见,荀子反对狗彘、贾盗、小人式的好勇斗狠,却以士君子的见义勇为、以身殉道为荣。
二、勿好为人师
荀子说,好为人师者必浅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当今,提起老师,也许你会敬而远之,怜而悯之,但你不得不把心目中最神圣的位置留给他。老师,虽然不是人人都想做的,但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的。老师,就意味着权威、超越、理性、博学。
好为人师者之所以好为人师,并不是他想真正帮助别人,而是一种虚荣鼓舞着他,一种表现欲促使着他。他通过这种表现获得一种优越感,企图达到对他人的超越,于是就出现了对自我的评价和对他人的评价的错位。把自己置于师长的位置,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与冒犯;同时,也是对自我的一厢情愿的自我确认。由于这种自我确认是以贬损他人水准为前提的,因而就特别容易招致他人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