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约翰·华生回忆录(续)
却说犯人拼命挣扎,不过倒也没什么恶意。当他发现再抵抗下去也是枉然,便和颜悦色地笑起来,说是但愿在搏斗中没伤着我们。“我捉摸着你要带我上警察局吧,”他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楼下,要是松开我的双脚,我就自己走,自己上车。”
葛莱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眼色,看样子他俩认为这要求太过分了。但福尔摩斯一口答应下来,松开绑在他脚腕上的毛巾。他站起来,伸展双腿,像是试试两条腿是不是可以自由行动。我看了他一眼,暗自思量:像他这样的彪形大汉实在罕见。他那饱经风霜的酱紫色脸膛那么刚毅,充满了活力。这种神态恰如他的体魄令人望而生畏。
“要是警察局长的位子还空缺,我看让你坐最合适。”他眼盯我的同伴,毫不掩饰地流露出钦(qīn)佩之意,“我到底给你盯上了。手段可真叫绝。”
“你们两位最好跟我一起去。”福尔摩斯对两名侦探说,“大夫,你也去。你对这案子已发生了兴趣。那就一陪到底吧。”
我很乐意地答应同去。于是我们几个人一起下了楼。凶手并无逃跑的意思。他从容地上了原本属于他的马车,我们随后跟了上去。莱斯特雷德爬上车夫的位置,挥动鞭子,赶着车把我们送到了目的地。我们被请进一个小房间。一位警官记下了凶手和被害者的姓名。
“犯人一周内提交法庭审判。”那警官说,“杰弗逊·霍普先生,现在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必须提醒你,你讲的每句话都记录在案,可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要说的话有一大堆,”凶手慢吞吞地说,“我要把一切全说给你们这位先生听。”
“你不如到审判时再说,不是更好吗?”警官道。
“我也许不会受到审判了,”他答,“你们别担心,我不想自杀。你是大夫吧?”他那凶狠的黑眼珠转到我身上,问道。
“不错,我是医生。”
“那请你把手放到这儿。”他脸带微笑,戴手铐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我按照他的话,把手放在他的胸口,立刻感到他的体内有一种异常的搏动和骚乱。他的胸膛在颤抖震**,恰如一座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内一架大功率的机器开动起来,在静悄悄的房间内,我听到从他胸膛发出的一声声嘈(cáo)杂而模糊的嗡嗡声。
“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1]症?”我失声喊了起来。
“他们都这样说,”他平静地答道,“上星期我去看过医生,他说过不了几天血瘤就要破裂。我得这病已有多年。身体眼看一年年坏下去。这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中得的,是由多年风吹雨淋、过度疲劳、吃不饱引起的。我已了却心愿,早死迟死不在乎了。只是死前还有几件事得说个明白。我不想死后让人说我是杀人狂。”
警官和两名侦探匆匆商量了一会儿:让他谈自己的经历是否恰当。最后警官考虑到他已危在旦夕,不妨满足他的愿望。
“请允许我坐下,”凶手说罢径自坐了下来,“犯了血瘤症容易疲劳。半小时前还搏斗了一场。这对病情不会有好处。我可是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了,不想对诸位说谎。我说的话绝对句句真实。要说你们怎样处置我,我才不放在心里哩。”
杰弗逊·霍普背靠椅子,开始讲了以下一段离奇的经历。他说话时口气平和,有条有理,我可以保证,这些补充说明完全属实,因为我有机会看过莱斯特雷德的记事本,上面记的全是凶手的原话。
“我为什么恨死这两个人你们可以不管,”他说,“反正他们是有罪的,因为害死了两条人命——父女俩的命,所以我才要了他们的命。他们所犯的罪是好多年前的事,我不可能提出罪证到法院告他,但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所以决定自己充当法官,审判员和行刑人全由自己一人充当。如果你们是有血性的男儿,换了你们,也会这样做的。
“我提到的那位姑娘二十年前准备与我成亲。她是被迫嫁给这个德莱伯才伤心死的。我在她死后从她手上摘下这枚结婚戒指,当时我发誓一定要德莱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要他临死时想到自己犯下的罪孽(niè),因此是罪有应得。我一直把戒指带在身边,追踪他和他的同谋,跑遍两大洲,终于逮住了他俩。他们想拖垮我,但是办不到。要是我明天就死——可能会死,那我死前知道自己的使命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圆满。他俩完蛋了,是我亲手干掉的。我已经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也没有别的愿望。
“他们很有钱,可我是个穷光蛋,可想而知,跟踪他们有多难。我两手空空到了伦敦,口袋里没一个子儿,我得找活干。骑马、驾车我得心应手,所以到车行里揽活,一试就成功。每星期我得交给老板一笔钱,余下的归自己。可剩下的不多。不过我还是对付着活下去。最难的是认路。按我的想法,任凭哪个城市的路有多复杂,都没有伦敦复杂。我带张地图,后来把旅馆、车站的路线摸熟,干起活来就顺当了。
“过了些日子,我才找到我要找的两位先生的住处。我东打听,西打听,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碰上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再也逃不出我的掌心了。我留起胡子,这样他们就无法认出我来。我要盯着他们不放,一有机会就下手。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溜掉。
“说来差点又让他们溜掉了。在伦敦,不论他们去哪里,我就紧跟到哪里。有时候我赶着马车追,有时候走路,不过赶车跟人最方便。
“我只能在大清早或半夜三更挣点钱。老板的租金只好欠着。可我不怕。只要干掉他们,别的都不用管。
“他们也很刁。他们一定也想到让我盯上了。这不,他们从来不单独出门。天一黑就躲在家里。两个星期来我天天跟着他们,可就是没有见到他们分开。德莱伯倒有一半时间喝得醉醺醺的,可斯坦格森丝毫不敢怠慢。我早晚都盯着,可压根儿找不到下手的机会。我不泄气。只有一件事叫我担心,那就是我这胸病,要是提早发作,那我的大事就完了。
“终于到了一天傍晚,我正赶着车在托考里地段转悠——他俩就住在那里——我看见一辆马车驶到他家门口。转眼间,有人把行李搬了出来。过后,德莱伯和斯坦格森跟着走出来坐上车走了。我赶紧催马跟着,心里感到老大不自在,担心他们又搬到另一处去住了。他们到了尤斯顿火车站,下了车,我让一个小孩看着车,自己到了月台。我听到他们问去利物浦的火车。管事的人回答说,一班车已经开了,几个小时内不再有车。斯坦格森听了沉不住气,可德莱伯反而很高兴。我夹在人群中走来走去,离他们很近,好听清他们说些什么。德莱伯说他有件私人小事要办,要是另一位肯等他,他很快就回来跟他一起走。他的伙伴要拦他不让走,提醒他,他们说好始终待在一起不分开。德莱伯回答说,他要办的是件微妙的事,必须一个人去办。斯坦格森怎么回答我没听清,倒是听见德莱伯破口大骂起来,提醒他别忘了自己是人家雇用的跟班,不该忘了自己的身份反而指责起主子来了。当秘书的碰了一鼻子灰只好不多嘴,不过还是以商量的口气说,要是误了末班火车,那就到赫力岱旅馆找他。德莱伯听了回答说,十一点前他一准回月台,说完就出了车站。
“我日思夜想的机会终于等到了。我的仇人已落到我的掌心。要是他俩在一起,可以互相帮着;一旦分开,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但是我没有草率动手。我早有打算。要是罪人连谁杀了自己,为什么要受到惩罚也不知道就死去,那多没意思,即使报了仇也不痛快。我已做好安排,我要他有机会明白:他害得我好苦,过去犯下的罪孽(niè)该清算了。巧的是几天前一位先生在布利克斯顿路查看几座房子,在我的车里掉了一座房子的钥匙。我配了一把,当天晚上把钥匙还给了人家。这下我有个地方可以自由干事,不受打扰了。可怎么把德莱伯弄到手呢,这倒是件难办的事儿。
“我看他一路走过去,顺路拐进几家酒店。在最后一家酒店差不多待了半个钟点,出来时跌跌撞撞,分明是喝醉了。面前正好有辆双轮马车,他招呼着坐上车走了。我的马头跟坐在后座的车夫只隔一码远。两辆车过了滑铁卢大桥,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奇怪的是最后还是回到原先住的那条街。我捉摸不透他回到那里要干什么。我还是跟下去。到了那座房子约摸一百码的地方我停下车。他进了房子,双轮马车走了。请给我一杯水,我说得嘴都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