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仇天使
一行人在这曲折迷离的羊肠小道和崎岖不平、乱石杂陈的山间小路上走了整整一夜。不止一次迷了路,但由于霍普对这一带山区情况相当熟悉,他们一次又一次找到了路。天亮了,眼前呈现一番奇妙的景观,景色十分壮丽。四面八方是白雪皑皑的雄伟山峰,山峦起伏,逶迤而去,直抵天外,山路两旁是悬崖绝壁。山上的落叶松像是悬空挂在人们的头顶,一阵风过来,就要被吹倒压将下来。这蛮荒凄凉的山谷草木丛生,乱石遍地,煞是可怕。
整个白天他们都在隘道奔波。近黄昏时,他们已在离敌人三十英里开外的地方了。晚上,他们选了悬崖下一块可以避风寒的地方安顿下来,三个人紧紧挨在一起取暖防寒,睡了几小时。天未亮又继续赶路,并没有发现敌人追上来的迹象。
在他们逃亡的第二天中午,他们带来的那点食物快要吃完了,但年轻的猎人并不着急,因为在大山里可以打些野味回来。他找了个僻静隐蔽的地方,拾来一堆枯枝生起火,让两位同行者烤火取暖,他自己告别露茜,带上枪出去,想打点猎物回来。
他走了两英里地,翻过一座座深谷,却一无所获。最后,经过三小时搜索,仍无结果,绝望之余他正打算回去,突然发现在离他三四百英尺的高坡一块突出的悬岩边上,有只野兽,外表像羊,但头上长着一对巨大的角。这只被称作“大角”的畜生背对着他,所以没有发现他。他伏倒在地,扣动扳机。那野兽往空中一蹿,落在岩石边挣扎几下,掉入深谷。
这只野兽很沉,他一个人扛不动,所以只割下“大角”的一条腿和腰部的肉回去。暮色苍茫,时候不早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由于打猎心切,走着走着离熟悉的深谷太远,已不容易找到原路。这里山谷纵横,处处十分相似,而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终于找到山道的路口。他们就留在山谷内。他离开他们差不多有五个小时了,兴奋中他把双手凑在嘴上“喂”地喊了一声,想借山谷回音传到他们耳朵,说明他已回来,可没有反应。他又喊了一声,比刚才的还要响,仍然听不到回音。他隐隐感到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惧,急急忙忙狂奔过去,连肩上宝贵的猎物也扔了。
他转过弯,清清楚楚看到不久前生着火的地方,还留着一堆木炭,微微闪着光。显而易见,他离开后火堆便没有人照料了。火堆旁见不到骡马、老人和姑娘。他走后肯定发生过可怕的灾难——他们全都遇难,无一幸免,但没留下蛛丝马迹。
杰弗逊·霍普像是当头挨了一棒,失去了方寸,不知所措。但他毕竟是条硬汉子,很快就振作起来。他从火堆里捡起一根半焦的木棒,点燃起来,借着火光把周围看了个遍。地上满是马蹄踏过的印子,证明大队骑马的人袭击了那两个亡命的人。从他们所走的方向看出,他们是回盐湖城去了。杰弗逊·霍普肯定他们已把自己的同行人带走了。但他看到一样东西,不由得心惊肉跳起来。就在离他们原来休息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低矮的土堆,颜色带红,是新堆起来的,一定是座坟。他走近一看,发现土堆上插着一根木棒,上面钉着一张纸,草草地写着几个字,寥寥几个字足以说明真相了:
约翰·费利厄
原住盐湖城
死于1860年8月4日
杰弗逊·霍普焦急地环视四周,看是不是还有另外的坟墓。没有。露茜已被那帮残忍的追踪者带走,逃脱不了注定的命运,成了长老儿子后宫的一名姬妾。年轻人一想到她要是真的落到这般下场,自己又无回天之力,真想和这农夫一起长眠于这块宁静的安息之地。
但是他的积极进取精神再次战胜了因绝望而滋生的伤感之情。即使已到山穷水尽,但还有一条命,可以去复仇雪耻。杰弗逊·霍普具有非凡的耐心和毅力,以及坚忍不拔的精神,因此他的复仇心是百折不挠的。这大概是在和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学来的。他一步一步挨到丢下猎物的地方,又点起行将熄灭的篝(gōu)火,烤好足以吃几天的兽肉,捆成一包,沿着复仇天使的足迹,翻山越岭追踪下去。
五天中他在过来的那些深谷中跋涉。他已疲惫之极,脚痛难熬。夜里他露宿岩石间,胡乱睡几小时,天未亮起身赶路。第六天他抵达“鹰谷”。从这里可以看见摩门教徒的屋宇田园。只见主要的街道张灯结彩,一派节日景象。他想:现在到底是什么节日?突然间,马蹄声起,一个人骑着马过来。来人很快到了跟前,他认出是个叫考珀的摩门教徒。过去霍普先后帮过他几次忙,所以当对方走近时,便跟他打招呼,想从对方口中打探出露茜的下落。
这摩门教徒很难相信,面前这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脸色苍白、面目狰狞的流浪汉,就是当年潇洒英俊的年轻猎人。
“你疯了?胆敢到这里来,”他认出对方是霍普后,惊叫起来,“要是让人发现我和你说话,我这条命就保不住了。四圣会已下了通缉令,说你帮助费利厄父女出逃,要抓你哩。”
他从考珀口中得知:昨天露茜已和小德莱伯办过婚礼。会堂上张灯结彩。在谁娶她的问题上,小德莱伯和斯坦格森争吵过一阵。他们两个都去追赶父女俩,是斯坦格森用枪打死她父亲,也许因这点占了便宜;可在四圣会上辩论的时候,德莱伯一派势力大,所以先知就把她嫁给德莱伯。不过不论哪个得了她,都不会长久的,因为她已不成人样了。
杰弗逊·霍普听罢,面容冰冷、严峻,两眼放射出邪恶的寒光。他扛起枪,大踏步下了山谷,钻进深山,从此与野兽为伍,但是野兽哪有他凶狠和险恶?
果然被考珀说准了。可怜的露茜被迫成婚后,一直怀恨在心,从此一蹶(jué)不振,日见消瘦,不到一个月就香消玉殒(yǔn)了。她丈夫是个酒鬼,娶她是看中杰弗逊·费利厄那份偌大的财产,全无丧妻之痛。倒是他的妻妾为露茜之死痛悼一番,并按摩门教习俗在她下葬前为她守了一夜灵。第二天早晨,她们正围在棺木四周,门突然打开,闯进一条汉子,面目凶狠,衣衫破烂,黑不溜秋,众妇女见了无不吓得战战兢兢,魂不附体。来人二话没说,直奔露茜·费利厄的白色躯体而去。他在遗体前弯下身子,虔诚地吻了吻她那冰冷的前额,抬起她的手,从手指上摘下结婚戒指。“她绝不能戴着这东西下葬。”他咆哮道。人们因慌乱顾不上声张,他早已跑下楼走了。
杰弗逊·霍普在大山中闯了几个月,过着犹如原始时代的野蛮生活。他始终不忘奇耻大辱,时刻要报仇雪恨。城里传说纷纷。有人说曾见过这个幽灵般的人在近郊露过面,也有人说他曾在山谷出没。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斯坦格森卧房的窗户,打在离他一英尺的墙上。又有一次德莱伯从一块悬崖下经过,一块大石头滚下来,幸亏他避得及时,不然早已一命呜呼了。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企图查明谋害自己的元凶,几次带领人马深入大山捉拿,但一无所获。从此他们采取了防范措施,不再单枪匹马外出,天黑之后更是足不出户,房子周围加强了警戒。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可以放松戒备了,因为一直以来已听不到仇人的消息,也没人见到他的踪影。他们希望斗转星移,对方的复仇心随之慢慢冷下去。
事实恰恰相反。日子越久,对方的复仇心越是有增无减。他铭记在心的唯有“复仇”两字。任什么也不能令他回心转意。然而他又是个十分讲究实际的人。他很快意识到,长此以往即使自己长就一副钢筋铁骨,也支撑不住连续不断长期的紧张生活。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又吃不到像样的食物,已把他摧垮了,要是像野狗那样死在大山之中,还有什么复仇可言?于是他只好先回内华达原先的矿山去,养精蓄锐,有了足够的资本再去追杀仇家。
他原打算一年后回来,但由于种种意外而复杂的原因,害得他迟迟不能脱身,在矿上一待就是五年之久。五年过去了,他对自己所经历的苦难仍然切齿不忘,复仇心始终如一。他乔装打扮,改名换姓,又回到盐湖城。但事与愿违。几个月前自称上帝选民的摩门教发生了内讧(hòng)[1],教会中年轻的一派起来造反,他们反对长老的权威。结果不少人退出教门,纷纷离开犹他州,成为异教徒。其中就有德莱伯和斯坦格森。谁也不知道他俩的下落。据说德莱伯变卖了大部分家产,得了一大笔钱,成了个大富翁,而他的同伙斯坦格森则比他穷得多。然而他们到底在哪里,不得而知。
于是杰弗逊·霍普带着一笔为数不多的钱出访了。他省吃俭用,有什么活干什么活。他走遍美国大小市镇寻找仇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头黑发染上白霜,但他仍不停闯**。他是人间猎犬般凶猛的追踪者。他毕生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复仇。终于有一天,他在一个窗口偶然看到一张脸,匆匆一瞥提醒他,他所追踪的两个人之一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回家后他把全盘的复仇计划安排停当。然而凑巧的是,德莱伯也从窗口认出对方,从他的眼中看出了杀机。他在斯坦格森(这时已成了他的秘书)的陪同下,匆匆找到当地治安官,告发了他。当天晚上杰弗逊·霍普被抓了起来,由于找不到保人,他在牢里蹲了几星期。释放后再去找德莱伯,早已人去楼空:德莱伯和秘书斯坦格森一起去了欧洲。
他怀着深仇大恨继续跟踪下去。钱不够,去打工。他到了欧洲,又是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跟踪追击。但始终难以找到他们。从俄国的圣彼得堡,追到法国的巴黎,又从丹麦的哥本哈根,最后追到了英国伦敦,终于迫使仇人就范。至于以后发生的事,像本书第一部那样,引用华生大夫的日记中记录的这位老猎人的口述最适合不过了。
[1]内讧:集团内部因争权夺利而发生冲突或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