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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孤议1(第1页)

1、四孤议[1]

或有为《四孤论》者曰[2]:“遇兵饥馑,有卖子者、有弃沟壑者、有生而父母亡无缌亲其死必也者、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3]。有家无儿,收养教训成人[4]。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5]”博士田琼议曰[6]:“虽异姓不相为后,礼也[7]。《家语》曰[8]:‘绝嗣而后他人,于理为非。’[9]今此四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死之人,他人收以养活[10]。且褒姒长养于褒,便称曰褒,姓无常也[11]。其家若绝嗣,可四时祀之于门户外,有子可以为后,所谓神不歆非类也[12]。”

【注释】

[1]议:文体名,多用于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这篇文章是田琼针对着《四孤论》中的观点所提出的看法。

[2]或:有人。《四孤论》:时人所著的一篇文章。这一句意思是有人写了一篇《四孤论》。

[3]兵:指战乱。饥馑:灾荒之年,庄稼没有收成。《尔雅。释天》“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弃:遗弃。缌亲:缌,缌麻,古代丧服名,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缌亲,较为疏远的亲属关系。五月生子:指五月五日生的孩子,东汉《风俗通义》有“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的说法。妨忌:犯忌讳。举:抚养。这里是说四孤是遇到战乱或者饥荒年份父母被迫卖掉的,有被遗弃到沟壑中的,有出生后父母双亡而且连一个远房亲属都没有必死无疑的,也有五月五日生被俗人认为命克父母而无人抚养的。

[4]有家:有的人家。教训:教育训练。成人:成器,成材。这里是说有的人家没有儿女,收养他们进行教育训练成为有用之材。

[5]语(yù玉):告诉。不:通“否”。这里是说长大后有人告诉你不是这一家的孩子,依据礼仪不同姓氏不能是传后人,于是便想重姓自己原来的姓氏,这是对的呢,还是错的呢?

[6]博士:古代学官名,国时有博士,秦因之,诸子、诗赋、术数、方伎皆立博士。汉文帝置一经博士,武帝时置“五经”博士,职责是教授、课试,或奉使、议政。

[7]虽:通“唯”,句首语气助词。相:交互。这里是说不同姓氏的人不能交互成为后继之人,这是符合礼法的。

[8]《家语》:《孔子家语》的简称,是一部重要的儒家著作,记录了孔子及孔门弟子的思想言行。

[9]绝嗣:无子传宗接代。后:意动用法,把……当作后嗣。这里是说自己没有儿子传宗接代而把其姓氏的人作为自己的后嗣,在伦理上是错误的。

[10]孤:幼而无父曰孤。故:原故。废:抛弃。家祀:对祖先的祭祀。既:将,表示测度。收:收留。养:抚养。活:成活下来。这里是说,这四种孤儿,没有理由抛弃对祖先的祭祀,他们本是将要死去的人,被他人收留、抚养而成活下来。

[11]且:况且。褒姒:周幽王的宠妃,生卒年不详,褒人所献,姓姒,故称为褒姒;她甚得周幽王宠爱,生下儿子“伯服”,褒姒生性不爱笑,幽王为取悦褒姒,举烽火召集诸侯,诸侯匆忙赶至,却发觉并非寇匪侵犯,只好狼狈退走,后来,褒姒勾结权臣,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申后之父联络鄫侯及犬戎入寇,周幽王举烽火示警,诸侯以为又是骗局而不愿前往,致使幽王被犬戎所弒,褒姒亦被劫掳。无常:不合常规。况且褒姒被褒地人养大成人,便姓了“褒”,不合常规。

[12]四时:一年四季。祀:祭祀。歆:飨,嗅闻;谓祭祀时神灵享用祭品的香气。类:族类。这里是说,这个家族如果绝了后,人们可以在一年四季在门外祭祀,有一个儿子才可以来做为后继人,这就是所说的神灵不享用不是同族人的祭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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