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即停止扩张加盟者人数;
总公司能答应吗?
如果真的这样办了,那么麦当劳的基础——总公司与加盟者、供应商之间的制衡关系就被破坏了。
加盟者想把麦当劳的力量由公司那边拉回到自己一边来。
麦当劳分公司在各地的扩展,已经使整个加盟系统暗藏杀机。
分公司已从5家上升到12家。由于人员的不足,地区经理经验不够,所以一些决定出现了不公平现象。
许多地区经理只一味增加直营店数,认为这是增加营业额和扩展最快的办法。若直营店营业情况不好,再卖给加盟者。
还有一部分经理,在考虑直营或加盟时,以一己之利为准绳。有一位东南地区的经理,先用一家人头公司的名义买下土地,再转卖给麦当劳,从中赚一笔。在公司挖出这条蛀虫时,他已危害1O年,在加盟者之间造成无可比拟的伤害。
本来,麦当劳针对加盟者有一套完整的服务制度的。
总公司除定期检查店里的作业以外,还经常作顾问,传播经验。
但是在7O年代大扩张时期,总公司却忽略了这一点。
该解决问题了。
史密特与透纳与该协会的20名干部分别会谈,得出结论如下:麦当劳总公司与加盟者之间的沟通不良,使得加盟者对系统失去信心,不知自己对系统的未来发展能不能仍然发挥影响力。
于是,他俩提出了全面改革,以制衡过分膨胀的总公司权力。
他们觉得,必须制造有强势的连锁加盟者,这样才会有强势的连锁公司。
所以,应该给加盟者新的力量,这对整个体系有益。
当然要做的第一要着是,限制地区经理权力的膨胀。
这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在扩展的时候,透纳执意要授权给最了解地方市场的地区经理,使麦当劳对各地市场了如指掌,以较竞争者有更大的优势。
就像餐厅内儿童乐园、得来速汽车走廊等都是地区经理们想出来的点子。
但是不能让他们过分自主,由于扩张迅速,地区经理多由年轻而缺乏经验的人担任,比较容易和加盟者发生冲突。
可以举一个例子,就是麦当劳的总裁昆兰。他就是迅速升迁的一个。
大学时代的昆兰就在麦当劳总公司内打工。1968年,他大学毕业,正式加入麦当劳。5年之间,他从行政助理,升为副店长、店长、督察至地区经理,主管华盛顿地区的360家店。
而那时,他才28岁。
在担任地区经理期间,他核准兴建了21O家新店,而在他上任后15个月,才首次有公司高级主管来考察。
昆兰觉得自己与其他经理一样,几乎有决定一切的权力。
他说:
“没有制度可以考核你作决定的能力。如果在发执照时你犯了错误,总公司要一年半以后才会知道。”
史密特——负责平息这一风波的人觉得:要使总公司与加盟者之间的力量均衡,削弱总公司的效率以及创造力并不是关键所在,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加强加盟者与总公司二者之间的关系。
这要从两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