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期货经纪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期货买卖,以获取佣金为业的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2。有规范的公司章程;3。有固定的场所和合格的通讯设施;4。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5。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期货经纪人不得少于20人;6。有符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7。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财务制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期货经纪公司的开业登记,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5。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人事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证明;8。期货经纪人名单及简历;9。通讯设施和专用设备的自有或租用证明;10。从事期货业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应提交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1。从事国际期货业务的,应提交与相应的国际期货交易所会员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货经纪业务的协议意向书;12。聘用外籍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应提交聘用证明和由所在国(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我国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13。实行股份制的,按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提交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