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保罗来到丽莲的公寓,和她谈《驱魔夫妻》电影改编权事宜的起因了——保罗和马克约的是今晚见面详聊,而在见面之前,保罗要先和丽莲‘通气’。
“……听起来还不错,去掉那些华而不实的部分,那位韦斯特莱克先生说的东西如果都能做到,或者至少做到80%,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听保罗说了昨天和马克·韦斯特莱克面谈的情况,丽莲思索过后又苦笑了一下:“只是说到和做到之间总差的很远,不是吗?”
“即使去掉那些我们心知肚明的、只是拿来钓鱼的鱼饵,剩下的能有50%做到就不错了!”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克里斯托弗突然开口了:“如果是派拉蒙的马克·韦斯特莱克,或许可以多信任一些。他虽然和多数好莱坞的制片人一样,也很懂得‘说话的艺术’,对上对下总能过关,但已经属于嘴里有些实话的那类了。”
说实话,好莱坞的制片人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几个能说实话的!只能说,一切都靠同行衬托吧。
克里斯托弗从来没有涉足电影行业过,不过众所周知,他有一个在电影投资全叱咤风云的叔叔。所以,他要么什么都不说,一旦说出来的,那就是很可信的‘内部消息’了——因为这一点,在见马克·韦斯特莱克之前,丽莲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至少她是抱着尽力促成这次谈判的想法去赴约的。
当然,这也有丽莲希望《驱魔夫妻》尽早电影化的原因……丽莲作为‘ip时代’来的后世人,当然清楚电影改编对小说的好处。再说了,谁会和钱过不去?要知道此时小说的电影改编权价格很高呢!像《驱魔夫妻》这样年度数一数二的畅销书,没有数万,甚至十几万美金,根本不可能拿到电影改编权!
有的时候,制片方甚至还要承诺电影上映后的票房分成呢!
当然,想是这样想,见到马克·韦斯特莱克时,丽莲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主动——马克·韦斯特莱克则恰好相反,不论是为了谈判而特意做出的恭维姿态,还是他完全出自真心,在见到丽莲后,他都表现出了十足十的热情。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先到的马克·韦斯特莱克在和丽莲、保罗打过招呼,又为丽莲拉开椅子后,坐下时还在夸张地摇头:“我在杂志上看过您的照片,富尼叶小姐,也读过那些小报文章对您的吹捧,我当然知道您是个美女,但我没想到您会这样迷人!”
“毕竟就我个人的经验,很少有人能才华横溢的同时,还能拥有一张漂亮脸蛋——我应该说,我最想在好莱坞看到的姑娘,却在纽约文人最喜欢光顾的餐厅里见到了。”
“哦!得了吧,韦斯特莱克先生……您在好莱坞见过多少美女了啊,这样吹捧的小话由您说来,太虚伪了。”保罗在一旁笑着摇了摇头,既是打趣,也是提醒丽莲别被对方一些口头上的糖衣炮弹影响了。
“不不不,您误会我了,马里诺先生……您如果是我的朋友就会知道,我向来绝无虚言!”马克·韦斯特莱克连声否认,不过他也没继续纠缠于这一点,毕竟大家都很清楚今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于是很快的,在一番简单的寒暄、恭维之后,马克·韦斯特莱克也进入了正题,谈到了关于《驱魔夫妻》的电影改编权。
“……您也有将《驱魔夫妻》改编为电影的意向就再好不过了,这样剩下的就只有将它交给哪一家电影公司的区别了。这一点,派拉蒙当然是有一点‘小小自信’的。”这样说着的马克·韦斯特莱克一边揣摩着丽莲的神色,一边心里盘算该开出怎样的价格。
要在拿下《驱魔夫妻》电影改编权的情况下,尽可能少付出一些。
“您说的很不错,派拉蒙是个好选择,但绝不是唯一的选择。”丽莲不置可否。她没有否定对方的话,但同时也没有露出更多底牌。
马克·韦斯特莱克想了想,笑了,直接说道:“不然您来说说看吧,您有哪些要求,其中最核心的、最不可撼动的是哪些……您知道的,我们也不可能答应所有的要求,但如果取舍得当,完全可以双方都满意。”
丽莲并不擅长谈判,也不是喜欢绕圈子的人,想了想便直接说道:“大概是投资和导演?我需要确定《驱魔夫妻》的投资规模,你们所谓的‘大制作’不能只是一句口头承诺,或者合同里一个模糊的条款。它必须是确定的投资额,以及一位顶级大导演!”
这倒是让马克·韦斯特莱克有些意外了:“哦……我还以为您会更在意编剧,希望先看到一个‘忠于原著’的剧本再说呢。”
丽莲摇摇头:“电影始终是导演的艺术,剧本当然重要,但在有原作小说的基础上,其实编剧的发挥也是有限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商业化的故事,而不是那种文艺电影……然而话说回来,文艺电影就更私人了,更看导演和摄影的表现。”
电影是导演的艺术,电视剧是编剧的艺术……这可不是一句空话,上辈子就是学相关专业的丽莲再清楚不过了。
“再说了,我不喜欢谈无法量化的条件,那太容易绕过去了。只要我签下授权合同,电影就是由你们制作的了,那具体怎么做,不是完全看你们吗?”丽莲直指核心,也不等对方解释,就接着说:“当然,大家都希望做出出色的作品,目的是一样的……所以只要确定是大制作,我也不能要求更多了。”
“……其实我也从来没想过电影能完全忠于小说原作,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应该说,一篇小说从它被创作出来后,有第一个读者后,就开始了‘再创作’,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是吗?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忠于原著,是哪个原著?这部分读者心中,还是那部分读者心中的?作者心中的,还是导演心中的?”
“拍摄为电影更是一场大型的再创作,这个过程中电影会和原作有更大的分裂……比如《乱世佳人》,小说和电影都很成功,而且某种意义上来说,电影也算是很忠于原作了。然而,它依旧改变了很多人对《乱世佳人》原作小说的认知,塑造了新的认知。”
“大家想起斯嘉丽,就会是费雯丽的样子……然而我们都知道,斯嘉丽可没费雯丽那么美——她是个可爱的、有魅力的姑娘,但费雯丽?那是另一回事了。”
“哇哦!您可真是通情达理。”马克·韦斯特莱克半是恭维、半是真心地说道:“我见过很多作家,并不是说他们不好,只是面对作品改编,他们总是完全站在作家的角度,而不能意识到电影和小说原本就存在巨大差异。”
“您是少有的,能从电影制作角度考虑,体谅到我们难处的女士了。”
马克·韦斯特莱克一方面觉得这是好事,毕竟谁都想和思路清晰的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又觉得事情可能会更难搞!因为就像丽莲说的,她不喜欢谈无法被量化的条件,而投资额度和大导演,都是可以明确写在合同上的。
不过难归难,鉴于双方其实都很有诚意,这一晚其实谈的还是不错的,双方确定了一个大致的口头意向。至于落实到合同的具体条款,还要看派拉蒙的行动,以及双方继续谈的结果——派拉蒙的行动很简单,就是马克·韦斯特莱克联系到对这个项目感兴趣的大导演,然后以导演和原作小说去说服董事会搞个大投资。
这些都搞定了,丽莲这里其实没有更多的要求……不是说完全没有要求了,只是剩下的都是细枝末节而已。
说实话,对马克·韦斯特莱克这样背靠派拉蒙,自己也在业内经营多年,还成功过数次的制片人来说,找到一位大导演并不是很难的事儿。不过,他显然对《驱魔夫妻》这个项目有着很高的要求,不只是想要‘应付’丽莲找一个名气大的导演,还要考虑这个导演和《驱魔夫妻》的契合度……
这花了马克·韦斯特莱克一些时间,有档期,且对《驱魔夫妻》感兴趣,同时还要擅长诠释这类故事的导演,这可寥寥无几!甚至运气不好,一个都没有也很正常。
很快马克·韦斯特莱克就将三个要求中的对《驱魔夫妻》感兴趣删去了,只要满足另外两个要求,他就会打电话联系——现在对《驱魔夫妻》不感兴趣不要紧,他会想办法让对方对这个故事感兴趣的。
对此,马克·韦斯特莱克颇有信心,他是认真读过《驱魔夫妻》这个故事的,认为这个故事有种独特的、格外吸引电影人的魅力……大概是丽莲太擅长场面描写了?文字简直和电影一样!从这角度来说,倒是给编剧省了很多工作。
最终马克·韦斯特莱克还是找到了合适的导演,然后又说服了派拉蒙的董事会——等他再次乘飞机踏上纽约的土地来见丽莲和保罗时,已经是一个月后了。这一个月间,双方电话沟通过多次,如果不出意外,这次谈过后就该签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