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真的喜欢我。”
声音落进空荡荡的客厅,没人听见。
他把指腹上没擦干净的血迹蹭掉,垂下眼睛,呢喃的,像在问那捧不会说话的花。
“到底是怎么开窍的。”
花不答他。
他就那样站着,看着那些安静的花瓣。
然后他又笑了,这次眼睛弯起来了,嘴角也弯起来了。
整张脸都柔和下来,像封了一冬的河终于化开一道口子。
“程驰。”
他把这个名字含在舌尖,轻轻吐出来。
“你一定会得偿所愿的。”
“我也是。”
——
程驰到家已经十一点半了。
门关上,程驰靠着门板,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把花放在书桌上,打开台灯。
他从来没买过花,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花。
他就坐在那儿,对着三十四枝玫瑰,发了十分钟的呆。
然后他掏出手机,搜索:鲜花怎么做成干花。
——倒挂阴凉处,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搜索:玫瑰花的刺怎么处理。
——可用专用去刺器,或剪刀小心剪除。
他没有去刺器,他把抽屉拉开,翻出一把剪刀,又翻出一卷麻绳。
开始。
第一枝。
他用剪刀去剪第一根刺,刺很硬,滑了一下,直接扎进虎口。
“嘶——”
他把手收回来,看着虎口冒出的血珠。
他拿出纸巾按住,等血止住,然后继续。
剪刀不好用,刺扎进手指,扎进掌心,扎进指腹。
他那只拿枪从不抖的手,此刻握着一枝玫瑰,笨得像第一次握筷子的小孩。
但他没停,他把剪好刺的花一枝一枝倒挂在衣架上,用麻绳系紧。
动作很慢,很笨,很认真,像在处理一个只有他能解的案子。
凌晨一点。
三十四枝玫瑰,全部倒挂在他的衣柜拉杆上。
程驰站在衣柜前,看着那排倒吊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