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2340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0
(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117000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
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特点如下: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6%计算;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相应地,如果其他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记入所购入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专栏。
【案例分析】某公司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本月发生下列业务:
(1)企业本期购入材料100000元,支付增值税额17000元。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2)公司本月销售货物500000元,应交增值税30000元。
公司所作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材料时
借:原材料1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2)公司销售货物时
借:应收账款53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0000
3.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消费税是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而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所征收的一种税种。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税基为销售额,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销售额是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的重点是销售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
计入有关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其会计处理相同)。同时,对于应当交纳的消费税,还应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直接出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准予抵扣,可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待其对外销售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方。在这里,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有明确的定义。它特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都不能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对于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抵偿债务等,应视同销售行为进行会计处理,按规定交纳消费税。
【案例分析】某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原材料价款为150000元,加工费用为30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4000元。假设该公司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已经收回。
公司所作会计处理如下:
(1)如果企业收回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拨付材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