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使者垂头想了片刻,保守的说道:“一半以上。”
凌锦意被呛了下,不淡定的问道:“你能看懂一半以上?”
男人认真的点头,“对,一些词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重新将那那张纸拿回来,这是她临出来前在神经学上撕下来的。
从未接受过系统地现代医学教育,仅凭着强悍的基础知识,竟能理解一半以上!?
凌锦意嘴角抽搐着,这才是真正的医学天才!
若是被导师知道,非疯了不可!
凌锦意嫉妒的叹口气,“像这样的东西,我还有很多。”
黑袍使者立马正襟危坐,“求您教教我!”
“想学,就要听话。”
对于男人而言,医学就是他的生命。
他常年匍匐在干旱的沙漠,寻找仅有的一点水源。
突然有天,他看见了大片大片满是清水的绿洲。
别说听话,他愿意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男人点头,“我听话。”
凌锦意想了想,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黑袍摇头,“没有名字,别人叫我黑袍。”
“不对,你出生时叫什么,人怎么会没有名字?”
黑袍摇头,他真的没有。
他记不清小时候的事,自从懂事便沿街乞讨。
有人叫他叫花子,有人叫他小不点,有人看他脸白,便称呼为小白脸。
后来,他自学医术,开始治病救人。
他没有衣服穿,就裹了一件黑袍。
慢慢的,黑袍使者的名声传播开始,众人怕他又敬畏他。
然后……
黑袍端着茶杯,抬头看了眼女孩,然后到了现在。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更没有爱人,人生中只有医术。
他真的很适合当一名医学研究者。
凌锦意捂着额头,“那你医术在哪里学的?”
“自学,在一个破铺子里看着老头把脉,偷了几本书,在破庙里看。”
黑袍想了想,纠正道,其实大部分都是给人治病,在治病的途中学习。
所以说,在他看来没把握的疾病,并非杀人。
他只是在治病,还有学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