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他是第一次犯案。
大概因为团团非常机智的缘故,也大概就像李记说的一样,团团的话突然让他不想杀他了。
用李记的思维就是团团应该活着,他被允许活着。
但是警方一直都不了解他这话的含义是什么?
后来,警方在他的那些DV里发现了他作案在证据。
他居然把他作案的全过程的录了下来。
第一个小女孩,第二个小女孩,第三个是小男孩。第四个就是团团也是小男孩。
这些孩子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长得特别的可爱。
可惜,前三个都已经不在了。
警方在获取了全部的证据以后,把案子移交给了法院。
这是警方的处理方案,权天纵却没有放弃调查,他在调查另外一件事。
就是死去的那三个孩子的家长。
这三个人在警方的眼里看来,完全没有什么联系,实际上却不是。
第一个孩子的家长是做珠宝生意的,第二个孩子的家长曾经在戚康太的家里做过保姆。
第三孩子的家长是看起来和戚康太联系最少的人,但是他有一个健身俱乐部,戚康太是那里的会员。
所有的人都和戚康太有关,而李记是他手底下一个珠宝公司的总经理的儿子。
权天纵不认为这一切全无联系?
只是他还没有证据,如果查出一切的主谋是戚康太,那他就不会等戚芸去调查什么当年的真相了。
他会毫不犹豫的除掉这个人。
权天纵早就有了除掉这个人的心,在知道戚芸受到了那么多痛苦的事情以后。
他就把账全都算在了戚康太的身上。
如果不是为了让戚芸查出当年的真相,让她亲手复仇,他早就让戚康太在S市混不下去了。
或者说因为戚家毕竟是戚芸的财产,他会想办法用正当的手段帮助戚芸要回属于她的东西。
戚芸从米云那里知道了李记的事,她和权天纵有了同样的猜测。
看来戚康太开始动手了。
戚芸决定除掉公司里所有和戚康太有关的人,开始她的计划。
团团因为受到了很大的惊吓,戚芸答应他陪他,所有戚芸三天没有去奇迹珠宝。
就在她没有来奇迹珠宝的这三天了,公司发生了很多事。
许多人因为犯了一点点的小错没开除。
开除的时候拿走了两个月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