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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以贯之02(第1页)

第五章一以贯之02

第二,礼是节制人情的。《礼运》说此意最好:

圣人耐(通能字)以天下为一定,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辟,晓喻也),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慈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人的情欲本是可善可恶的,但情欲须要有个节制;若没有节制,便要生出许多流弊。七情之中,欲恶更为重要,欲恶无节,一切争夺相杀都起于此。儒家向来不主张无欲(宋儒始有去人欲之说),但主“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子游说:

有直道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道则不然。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郑注,犹当为摇,声之误也),犹斯舞(今本此下有“舞斯愠”三字。今依陆德明《释文》删去)。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郑注,辟,拊心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谓礼。(《檀弓》)

《乐记》也说:

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生因为酒礼: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

这两节说“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说的最透彻。《檀弓》又说: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

这话虽然不错,但儒家把这种思想推于极端,把许多性情上的事都要依刻板的礼节去做。《檀弓》有一条绝好的例: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袭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这两个“习于礼”的圣门弟子,争论这一点小节,好像是什么极大关系的事。圣门书上居然记下来,以为美谈!怪不得那“堂堂乎”的子张要说“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子路是子张一流人,故也说“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第三,礼是涵养性情,养成道德习惯的。以上所说两种作用——规定伦理名分,节制情欲——只是要造成一种礼义的空气,使人生日用,从孩童到老大,无一事不受礼义的裁制,使人“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这便是养成的道德习惯。平常的人,非有特别意外的原因,不至于杀人放火,**偷盗,都只为社会中已有了这种平常道德的空气,所以不知不觉的也会不犯这种罪恶。这便是道德习惯的好处。儒家知道要增进人类道德的习惯,必须先造成一种更浓厚的礼义空气,故他们极推重礼乐的节文。《檀弓》中有个周丰说道:

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

墟墓之间,有哀的空气;宗庙之中,有敬的空气。儒家重礼乐,本是极合于宗教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只可惜儒家把这一种观念也推行到极端,故后来竟致注意服饰拜跪种种小节,便把礼的真义反失掉了。《孔子家语》说:

衷公问曰:“绅委章甫有益于仁乎?”

孔子作色而对曰:“君胡然焉!衰麻苴杖者,志不存乎乐,非耳弗闻,服使然也。黼黻衮冕者,容不袭慢,非性矜庄,服使然也。介胄执戈者,无退懦之气,非体纯猛,服使然也。”

这话未尝无理,但他可不知道后世那些披麻带孝,拿着哭丧杖的人何尝一定有哀痛之心?他又哪里知道如今那些听着枪声就跑的将军兵大爷何尝不穿着军衣带着文虎章?还是《论语》里面的孔子说的好: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以上说孔门弟子的学说完了。我这一篇所用的材料,颇不用我平日的严格主义,故于大小戴《礼记》及《孝经》里采取最多(所用《孔子家语》一段,不过借作陪衬,并非信此书有史料价值)。这也有两种不得已的理由:第一,孔门弟子的著作已**然无存,故不得不从《戴记》及《孝经》等书里面采取一些勉强可用的材料。第二,这几种书虽然不很可靠,但里面所记的材料,大概可以代表“孔门正传”一派学说的大旨。这是我对于本章材料问题的声明。

总观我们现在所有的材料,不能不有一种感慨。孔子那样的精神魄力,富于历史的观念,又富于文学美术的观念,真是一个气象阔大的人物。不料他的及门弟子那么多人里面,竟不曾有什么人真正能发挥光大他的哲学,极其所成就,不过在一个“孝”字一个“礼”字上,做了一些补绽的工夫。这也可算得孔子的大不幸了。孔子死后两三代里,竟不曾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直到孟轲、荀卿,儒家方才有两派有价值的新哲学出现。这是后话,另有专篇。

第六篇墨子

第一章墨子略传

墨子名翟姓墨。有人说他是宋人,有人说他是鲁人。今依孙诒让说,定他为鲁国人。

欲知一家学说传授沿革的次序,不可不先考定这一家学说产生和发达的时代。如今讲墨子的学说,当先知墨子生于何时。这个问题,古今人多未能确定。有人说墨子“并孔子时”《史记·孟荀列传》),有人说他是“六国时人,至周末犹存”(毕沅《墨子序》)。这两说相差二百多年,若不详细考定,易于使人误会。毕沅的话已被孙诒让驳倒了(《墨子闲诂·非攻中》),不用再辨。孙诒让又说:

窃以今五十三篇之书推校之,墨子前及与公输般、鲁阳文子相问答,而后及见齐太公和(见《鲁问篇》,田和为诸侯,在周安王十六年),与齐康公兴乐(见《非乐》上。康公卒于安王二十年),与楚吴起之死(见《亲士篇》,在安王二十一年),上距孔子之卒(敬王四十一年)几及百年。则墨子之后孔子益信。审核前后,约略计之,墨子当与子思同时,而生年尚在其后(子思生于鲁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也)。盖生于周定王之初年,而卒于安王之季,盖八九十岁(《墨子年表序》)。

我以为孙诒让所考不如汪中考的精确。汪中说:

墨子实与楚惠王同时(《耕柱》篇、《鲁问》篇、《贵义》篇),……其年于孔子差后,或犹及见孔子矣。……《非攻》中篇言知伯以好战亡,事在《春秋》后二十七年。又言蔡亡,则为楚惠王四十二年。墨子并当时,及见其事。《非攻》下篇言:“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又言:“唐叔、吕尚邦齐晋今与楚越四分天下。”《节葬》下篇言:“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北有齐晋之君。”明在勾践称霸之后(《鲁问》篇越王请裂故吴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亦一证),秦献公未得志之前,全晋之时,三家未分,齐未为陈氏也。

《檀弓》下,“季康之母死,公输般请以机封。”此事不得其年。季康子之卒在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以哀公七年即位。般固逮事惠王。《公输》篇:“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公输子自鲁南游楚作钩强以备越。”亦吴亡后楚与越为邻国事。惠王在位五十七年,本书既载其以老辞墨子,则墨子亦寿考人欤?(《墨子序》)

注中所考都很可靠。如今且先说孙诒让所考的错处。

第一,孙氏所据的三篇书,《亲士》、《鲁问》、《非乐》上,都是靠不住的书。《鲁问》篇乃是后人所辑,其中说的“齐大王”,未必便是田和。即使是田和,也未必可信。例如《庄子》中说庄周见鲁哀公,难道我们便说庄周和孔丘同时么?《非乐》篇乃是后人补作的,其中屡用“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一句,可见其中的历史事实,未必都是墨子亲见的。《亲士》篇和《修身》篇同是假书,内中说的全是儒家的常谈,哪有一句墨家的话。

第二,墨子决不曾见吴起之死。《吕氏春秋·上德》篇说吴起死时,阳城君得罪逃走了,楚国派兵来收他的国。那时“墨者巨子孟胜”替阳城君守城,遂和他的弟子一百八十三人都死在城内。孟胜将死之前,还先派两个弟子把“巨子”的职位传给宋国的田襄子,免得把墨家的学派断绝了。

照这条看来,吴起死时,墨学久已成了一种宗教。那时“墨者巨子”传授的法子,也已经成为定制了。那时的“墨者”,已有了新立的领袖。孟胜的弟子劝他不要死,说:“绝墨者于世,不可。”要是墨子还没有死,谁能说这话呢?可见吴起死时,墨子已死了许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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