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穿过透明笔杆在书上留下光斑,光斑随我的动作晃动,穿梭于英文字母间,渐渐的,我走了神,我晃动笔,试图让阳光折射出彩色光晕。
余光里,手机屏幕亮起来。
沈朝立说:【确实挺好听的,你可以参加音乐社】
【不会乐器也可以参加吗?】
其实我更喜欢打网球,对音乐方面一点也不感兴趣,奈何这方面实在有天赋。
沈朝立:【我不知道啊】
我觉得这个天聊不下去了,便关掉手机,下一刻,屏幕又亮起来。
【或者你试试广播站?我觉得你声音挺好听的】
声音很好听啊。
我想起我爸和那个女人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打字:【谢谢,你的声音也好听的】
说不定叫chuang的声音会更好听。
说来也巧,高一的时候,因为罚背课文,误打误撞被负责广播站的老师听见,她让我进广播站,一进就是三年,所以在申请入广播站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当天就通过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沈朝立,沈朝立说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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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聊天欲望在逐渐下降。遥想当年,我也是任课老师向班主任反应上课爱说话的学生之一。
面对谭峥高频率——或许对我来说算是高频率——的消息,每次回复都会耗费我很多精力,所以我偶尔会刻意忽略,反正也不是多重要的事。
楚湘发来一张照片,模糊得像几十年前的纪录片截图,她说这是大一学弟,广播站的新成员,长得很帅。
通过她的描述和照片里男人的身形,我确认这是谭峥。
楚湘:【可惜他对我没兴趣大哭】
我说她的老毛病又犯了——看见帅哥就想和人谈恋爱的毛病。
这时候,班长发消息告诉我得到了上一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让我发过去银行卡号。
发完卡号,我离开资料室,去湖边长椅上坐着晒太阳。
闭上眼,感受秋日阳光的温暖,听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鸟鸣。
窸窸窣窣的脚步和谈话在空气里流动,离我越来越近,突然消失,我睁开眼,看到了谭峥。谭峥站在长椅后面,弯腰看着我,我几乎能看清他根根分明的睫毛。我不由自主地屏息。
他直起身,低头看着我,“我还以为学长睡着了。”
“没有。”我仍然枕着椅背,目光却落在湛蓝色天空里的白云。
“一起去吃晚饭吗?”
他还在看我,看得我脸热,使我的视线漂浮不定,始终不敢看他,“不吃了。我不饿。”
大约有两秒,谭峥才说:“那我走了。”
离开视线范围,我再次闭上眼,松一口气。
日落西山,风渐渐转凉。
我摘掉手表,看已经结痂的伤疤,扣掉这些痂,露出红肉,血丝丝渗出来,我竟然感受不到一点疼痛。下次是不是应该划得再深一点。我用纸巾擦拭,直到不再继续流血,才将手表戴回去。
操场的照明灯亮起来,手机提示我已经跑了三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