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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约翰兰斯如是说(第1页)

四约翰·兰斯如是说

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于下午离开出事地点,顺路拍了一份长长的电报,然后去找那个约翰·兰斯。路上,他告诉我说,对这个案子他已心中有数,只是还有些情况需要调查清楚。

“一到那里,我首先发现靠近街沿石头上有两道车轮痕迹。最近连续一星期都是晴天,那晚才下过雨。所以车轮留下很深的痕迹说明那车是雨后来的。据葛莱森说,早晨没来过什么马车,可见马车一定是夜间来的。此外还有马蹄印。其中一个比其他三个清晰得多,说明蹄铁新换不久。那两个人是坐马车来的。

“那么你说的另一个人的身高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十有八九可以根据他跨出的步子来确定。我从屋内外黏土和尘埃上留下的脚印量出那人的步距,然后用另一个方法验证自己的计算准不准确。一个人在墙上写字,往往写在高于视线的地方。这一次字正好写在离地六英尺的地方。你看这方法简不简单?”

“那么年龄呢?”

“如果一个人毫不费力一步跨出四英尺半,他决不是个年老体衰的人。花园小径上就有个四英尺宽的水洼,他一步就跨过去了。但那穿漆皮靴的人却要绕着走过去,而穿方头靴的脚能跨过去。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又是怎么回事?”我问。

“墙上的字是那人用食指蘸着血写上去的。我用放大镜观察到,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下来了。如果他修过指甲,决不会刮下墙粉。我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烟灰,颜色很深,呈片状,这样的烟灰只有印度产的雪茄烟才有。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还写过这方面的论文哩。我毫不夸口,只要让我看上一眼,任凭什么品牌的雪茄烟和香烟的灰,我都能辨别出那是什么烟。精明能干的侦探与葛莱森和莱斯特雷德之流的不同之处就表现在这些细节上。”

“你说他脸色通红又是怎么个说法?”我问。

“哦,这只是个十分大胆的推测。不过我确信错不了。这个案子目前处于这种情况下,先不必急于提这问题。”

听了他这番话,我越想越觉得离奇:那两个男人——如果确实是两个男人——是怎样进入空房的?送他们来的马车夫后来又怎么了?一个人怎么能强迫别人服下毒药?血又是从哪里来的?既然不是为谋财,那么凶手的目的何在?女人戒指又是从何而来?主要的是那第二个人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复仇”一词?

“说到可怜的莱斯特雷德发现的血字,那只是圈套,暗示是社会党或秘密社团所为,企图把警方引上歧途。写字的不是德国人,字母A有点像德文体,但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是拉丁体字。所以可以十分肯定,写字的人肯定是个不高明的模仿者,结果反而露出了马脚。”

我把他大大夸了一番,他听了高兴得容光焕发。

“再告诉你一件事,”他接着说,“穿漆皮靴和穿方头靴的两人是乘同一辆车来的,而且亲亲热热地——很可能是手挽着手从花园小径走过来的。进了房子后,两个人就在室内走动。确切地说,穿漆皮靴的那位站着没动,只有穿方头靴的来回走着。他越走越激动,从他跨出的步子越来越大可以得到证实。”

说着说着我俩到了奥德利大院,来到一座方形院子。院内铺着石板。周围是一些破烂的住房。穿过一群破衣烂衫的孩子,最后到了四十六号。一问,兰斯还在睡大觉。

开始时警察兰斯因为我们打搅了他的好梦,显得满脸不高兴,收下福尔摩斯递过去的一枚半镑金币后,就表现得很合作,一五一十地把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我们。

“不如从头说起吧,”兰斯说,“我当班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晨六点。夜里一点钟下起了雨,我碰到哈利·默奇。我跟他在街拐角上说了会儿话。约摸两点钟,我想该去转转,看看布利克斯顿有没有事儿。这条街十分冷僻,一路上没见个人影儿。不过倒有一两辆马车经过。我慢慢溜达过去。突然,我看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出亮光。这可把我吓坏了。我知道那两所房子没人住。其中一所的房客害伤寒病死了。我疑心准是出事了。我刚到门口……”

“你没进去,又回到花园门口,”福尔摩斯问,“为什么?”

兰斯吓了一跳,接着说:“可不是,先生。我一到门口,心想:我孤孤单单一个人,不如再找个人一起进去的好。可哪儿能找到个人?连狗也见不到一条。我只好壮着胆再转回去。里面没一点声息。我走进有亮光的那个房间,只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一支红蜡烛。这时候我看见……”

“好了,你看见了什么我全知道。你在屋里转过几圈,还在尸体旁蹲(dūn)下去,然后过去推厨房的门,最后……”

约翰·兰斯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一番话吓得跳起来。他又惊又疑。过了一会儿,他坐下,接着讲下去:“我回到花园门口,吹起了警笛。默奇和另外两名警察赶了过来。”

当问起当时大街上有没有别的人,兰斯说:“倒有一个大醉鬼。我出来的时候,他在大门口,背靠栅栏,尖着嗓子,唱着小曲儿。摇摇晃晃,脚也站不稳。”

“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有没有留意他的脸?穿什么衣服?”福尔摩斯问。

“我和默奇一左一右搀扶他。是个高个子,脸红扑扑的,下巴留着一圈……”

“这就对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怎么样了?”

“我们自己忙得够戗(qiàng),哪有工夫管他,”警察没好气地说,“他准是回家了。”

在福尔摩斯的追问下,兰斯还提供了其他一些细节:那人穿棕色外衣,手里没拿马鞭子等等。

临走时,福尔摩斯对兰斯说:“你长着脑袋干什么用?警官的位子你本可以十拿九稳,因为落到你手中的那个人正是这件奇案的关键人物。他也正是我们要找的人。”

回家的路上,当我问到那人离开房子为什么又回来,这不像罪犯应有的做法时,福尔摩斯说:“他是为戒指回来的。如果我们没别的办法抓住他,可以拿戒指做诱饵(yòu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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