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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榻下尸卧重生案(第2页)

“在家还是在外?”瞿龙洋又问。

“在自家的床底下。”

“那凶手有没有把尸体——”

“没有,是全尸。但一样很惨。”张公似乎知道瞿龙洋想问什么,没等他说出口便回道。

“他妻子徐贞兰呢?没在家吗?”

“徐贞兰去河边给老母洗马桶去了。据她说,出门前丈夫还好好的,来回耽搁了大概半个时辰的时间,程有序就遇害了。”

“还好,还好。”听了这话,江语衡口中竟情不自禁地蹦出这句话来。

瞿龙洋回头看着他,狐疑道:“江知县这‘还好’是什么意思?”

江语衡见瞿龙洋有误会之意,忙解释道:“下官的意思是,这徐贞兰乃一介女辈,手无缚鸡之力,若凶手登门时她也在家弄不好就和丈夫一起命丧黄泉了。因她造化正巧出门耽搁了半个时辰,尚可躲过此劫,故有此‘还好’之感慨。”

“你这么一说还确实是这么回事。”瞿龙洋笑着释然,随即又看向张公道,“大人,匡仵作验过尸了吗?他怎么说?”

张公再次举起格目摇了摇:“这就是匡仵作的验尸格目。南县丞,来,你给瞿大人他们念念。”

南运生应声上前,接过格目朗声念道——因是自己亲笔所书,故念得十分顺畅:“死者程有序,三十二岁,浮梁人氏。死亡时辰:巳初至巳正之间。死亡原因:后颈刺进匕首一把,失血气绝。凶手所使凶器:总长为八寸的单刃匕首,刃五寸,柄三寸。伤口形态:伤口长一寸,深三寸,刃尖顶破喉咙,血从喉咙和后颈流出。尸体状貌:衣着有血污,下摆有新褶,死前腿脚曾出现**现象,手臂微屈。瞳孔因剧痛而呈现出爆鼓状态。除刀伤外,无其他内外创伤。综上所验,死者为匕首自颈穿喉,血管爆裂而气绝身死——丙子年八月廿日验讫。”

南运生念罢,又将格目呈上,并复回座中坐下。张公向诸人道:“对程有序之死,你们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堂下三人沉默了片刻,最后,瞿龙洋正准备发表点什么,突闻衙外传来说话声。

南运生耳尖,很快就听出是谁的声,脱口而出道:“是郑佥事回来了。”

果不其然,很快,便见郑流带着衙役们回来。他把衙役屏去休息后,独自一人进了衙门。见了瞿龙洋等人,点头致意,随后坐到了南运生旁侧。

张公望向他道:“程有序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你把今晚走访的情况跟大伙都说说吧。”

郑流回“是”,说道:“我带人走访了程有序家附近共十户人家。每个人都对此事感到惶恐不安,但对官府的来访表现得都很正常,并无慌乱异常现象。问及有无看到疑似凶手之人时都说没有。而且其中有四户人家和程家关系不错,还去帮徐贞兰处理丧事,基本可以排除是邻里作案的可能。若结合秦见臣死于胭脂店一事来推论,杀害程有序和秦见臣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人所为。”

张公道:“若程有序和秦见臣同属一案,本官倒有三大疑问,也是三处最不合理的地方:一、凶手既然要把秦见臣故意杀死在胭脂店里,为何又要将尸体转移到偏僻的西郊?如果说转移尸体是不想让我们知道死者的身份,又为何偏偏要遗留一根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断指在现场?由此可知。凶手并非是要隐瞒死者身份,而是出于别的目的。第二点、一个是开胭脂铺的普通商贾,一个是玩世不恭的富家子弟。二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凶手为什么要杀他们?并且手法上大不相同。第三点、本官在客栈被人掳走是黄昏时分,而秦见臣是上午。先不论凶手为什么连我也要加害,但有一点,凶手既然一心要我死,为何不像程有序那样直接利用凶器毙命,却要费尽周折活埋我,还刻意从南昌城绑到浮梁县来做这事?”

听了张公所言,众人又是一阵沉默,最后瞿龙洋发表意见道:“大人,下官以为。凶手之所以要转移程之尸体,恐有一个目的——故弄玄虚,利用奸狡诡计增其作案难度,以此表面之离奇来迷惑我们。只是如何破解其转移尸体的方法倒得看我们的能耐了。”

“瞿大人说的这点下官也赞成,”郑流接着道,“只是我们还没找到本案的关键点。若不找到这个关键之处我们所说的一切都是无据可凭的空谈。”

“没错,”张公点头道,“这个关键点就是动机,没有凶手杀人的动机,我们现在所见的一切都只能算是疑点而非线索。各位切记,无论什么命案,要想使疑点变成合理而可供利用的线索,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出凶手的作案动机!”

众人皆点首称是,郑流则回应张公道:“大人放心,下官已经嘱咐过徐贞兰让她明日抽空来衙门一趟,关于程有序的事大人届时便可详询。”

“嗯。”张公点头道,“既如此今日就到此为止吧。诸位回去早早休息,明日还有重任呢。”

“是,大人。”众人齐声应承,随后便起身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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