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跟着咱把总,弟兄们现在顿顿有肉吃!”
孙三脸上满是自豪,声音也大了几分。
“您是不知道,以前在黄居行手底下,别说肉了,军粮都经常被克扣,弟兄们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哪有现在的光景!”
秦薇薇故作惊讶地掩住嘴。
“竟有此事?我只听闻当家的能征善战,没想到还这般体恤下属。”
“何止是体恤!”
孙三一听,更来劲了。
“嫂夫人,您不知道,咱们把总,那可是有大本事的人!”
他压低了声音,像是要说什么天大的秘密。
“就说打猎吧,以前咱们进山,十天半个月也就能弄回几只兔子野鸡,还不够塞牙缝的。可把总一来,教了我们几个法子,设了些奇奇怪怪的陷阱,您猜怎么着?野猪、狍子、山羊,一窝一窝地往回抬!现在咱们屯堡后面,都专门圈了块地,养起了活物!把总说,这叫……叫什么……可持续发展!”
车厢内,秦薇薇垂下眼帘,纤长的手指无意识地绞着一方丝帕。
可持续发展?
这个词,她闻所未闻。
她又状似不经意地问:“我听说,前些日子,军中不少弟兄都受了伤,如今可都好利索了?”
“好了!全好了!”
孙三立刻回答。
“这还得亏了把总!他不知从哪弄来的方子,找了些草药,熬成黑乎乎的药膏,给伤口一抹,嘿!你猜怎么着?不发脓了!好的那叫一个快!铁匠王师傅的儿子,胳膊上那么大一道口子,都以为要废了,硬是让把总给救回来了!现在王师傅感激得不行,天天在铁匠铺里给咱们赶制兵器,劲头足得很!”
秦薇薇的心,微微一颤。
她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男人的脸。
那个在她面前,总是沉默寡言,甚至有些木讷的男人。
她不动声色地继续引导话题。
“当家的……真是厉害。”
“那可不!”
孙三像是得到了最大的肯定,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从秦烈如何设计,让屯堡里的军卒,人人都配上了简易的弓弩,到如何巧施妙计,让那些桀骜不驯的小营老油子服服帖帖。
在他的描述中,秦烈的形象,变得越来越丰满,也越来越陌生。
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傻子。
也不再是那个在黄明手中救下自己时,满身杀气的凶神。
而是一个有勇有谋,爱兵如子,仿佛无所不能的将领。
孙三口中的这个男人,与她所知的那个傻子,与黄明口中那个走了狗屎运的匹夫,截然不同。
秦薇薇的心,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