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她们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干部,姓周,梳着齐耳短发,眼神锐利。
听完赵兰的讲述,周主任气得一把拍在桌上。
“太不像话了!这简直就是旧社会的恶习!拿着人家的积蓄,还来童养媳这套?!”
她当即表示。
“赵兰同志,你放心,妇联一定为你做主。”
接下来的几天,事情进展得比想象中顺利。
在妇联的协助下,舒雪找来的律师,帮赵兰准备了完整的材料,证明她与王大柱之间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同时,妇联还联系了赵兰老家的公社,调查了当年她被迫嫁人的情况。
一周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舒雪作为证人出席,详细讲述了王大柱母子在学校闹事的经过。
当法官询问赵兰的意愿时,她鼓起勇气,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我要带着妞妞好好生活,再也不回那个家了。”
最终,法院判决:
赵兰与王大柱的事实婚姻关系不予承认;妞妞归赵兰抚养;王大柱需赔偿赵兰精神损失费50元。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赵兰在宿舍里又哭了一场。
但这次,是解脱的泪水。
李红英兴奋地搂着她的肩膀。
“太好了!你以后再也不用怕他们了!”
王丽也松了口气。
“这下你总算能安心读书了。”
舒雪笑着递给她一杯麦乳精。
“喝点甜的,庆祝一下。”
赵兰接过杯子,放到桌上,然后对着三人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们…真的谢谢…”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判决书下来的第二天,王大柱和他娘就堵在宿舍门口,一见赵兰出来,他娘立刻扑上去扯她的衣服,哭天抢地。
“丧良心的贱人!法院瞎了眼啊!我们家养你这么多年,你说跑就跑?!”
赵兰吓得后退两步,舒雪一把扶住她,冷冷地盯着王大柱娘。
“再闹,我就报公安抓你们!”
王大柱不服,指着舒雪骂。
“你算什么东西?这是我们家的家事!”
舒雪冷笑,让赵兰从包里掏出判决书,当着围观群众的面大声念。
“根据《婚姻法》规定,赵兰与王大柱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妞妞归赵兰抚养。你们再纠缠,就是违法!”
王大柱娘还想扑上来撕判决书,学校的保卫科已经冲出来,厉声呵斥。
“再闹就送你们去拘留!”
王大柱怂了,拉着他娘灰溜溜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