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正如新疆警察所判断的,马汉庆长期藏身之地确实不在乌鲁木齐,也不在新疆。他来新疆作案的一个起因,是他看了某报纸关于白宝山在新疆作案的报道。另外还些原因,他认为作案地距他的居住地越遥远越好,这是他自以为聪明。再有,他以前从未到过新疆,从小听过“我们新疆好地方”那首歌,对那遥远的地方充满了好奇。这种种因素,导致了他1998年第一次赴疆。
第一次来到乌鲁木齐,在马汉庆的眼里,这座城市比他想像得要繁华。他到新疆时已是九、十月份了,新疆的瓜果成熟,正是收获的季节。而天气也渐渐变冷。马汉庆自称是怕冷的人——这很值得怀疑,但马汉庆的确不喜欢在寒冷的地方长久生活。在他被捕后,这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对武汉的警察,对新疆的警察,他都这样讲过。
马汉庆给人的印象是瘦弱的,个子不高,黑,有一双阴郁的眼睛。他性格多疑,内心充满矛盾。对外部世界,似乎充满着畏惧,包括怕冷。这于我们的想象,甚至与张军对他的描述,都相距甚远。在街上遇到,他是个不起眼的人,是那种贴着墙边走路的人,谁也不会注意他。
怕冷的马汉庆在天气转冷的时候来到新疆,用假身份证登记,住进一家招待所。马汉庆出于犯罪的需要,始终对假身份证情有独衷,他手里有着多张假身份证。这是他的自我保护,也是他这类“防守型”罪犯的重要行为特征。
第一次到新疆,也都是陌生的。在乌鲁木齐,他用了两天时间才找到边疆宾馆。
与白宝山相比,马汉庆一切都是慢节奏的。他站在那些倒汇人员附近,钉子一样钉在那里,看着他们大把大把地用人民币兑换美金或用美金兑换人民币。他心里犯罪意识,慢慢地才发动起来。
他看到了成群的倒汇者,也看到有人开着汽车还换钞票。
又与白宝山不同,白宝山是寻找钱多的,越多越好。他则耐心地寻找合适的,他不着急,先把事情的方方面面看清楚,想明白。
白宝山是看到就打,犹如土匪下山。马汉庆看过了,却走开了,先熟悉周围的地形。把周围的每一条街道都走了一遍,不慌不忙,像个游客。
他是那种人,看准了,迅雷不及掩耳。而平时慢慢悠悠,不跟自己着急。
他说,他要选个单独行动的,身上背着40多万现金的目标,看准了,再择机下手。他有两个理由,一,他是只身作案,单独的倒会人容易对付;二,一个人背的钱,他能背走。
他的准备周期十分漫长,又十分谨慎。几名受害人被跟踪,但谁都没注意到他。马汉庆在蓄谋作案的过程中随时都是犹豫的,他内心始终存在着怯懦的东西。这是他的病症,也是他时时迟疑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的怯懦在许多方面都能表现出来,但他也有独属于自己的“英雄”情结。他说过,他并不佩服白宝山。认为白宝山在作案时找了一个帮手,结果他倒霉在帮手身上。其实他并没看过多少关于白宝山案件的报导,他对白宝山的认识仅限于最早看过的报纸。他说他佩服鹿宪州,那个比他提前一个月在北京抢银行的人。原因是同样的,他认为鹿宪州是“孤胆英雄”,独身一人做大案,他想象着鹿宪州有非凡的能力。后来报纸上刊登过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鹿宪州犯罪团伙开庭审理的报导,他不知道。他仅凭道听途说便一直固执地那样认为着。
马汉庆所谓佩服鹿宪州有着他自己的原因,他喜欢独身作案。武汉案给他的教训就是他有个团伙。他性格孤僻,难于驾驭他人。他又从小不听他人指挥。孤僻,使他有个阴郁的内心世界。他与外界都是隔绝的。自武汉作案后他始终一人作案,不与任何人合作,独往独来。
这并非来自他的英雄意识,而是保守意识。
他把作案完全封闭在一个人所能为的范围内,他有枪,这是他作案的凶器也是他的壮胆之物。他对枪的依赖我们在后面会看得越来越清楚。他的优点是他比较明白自己,没有像白宝山那样狂妄。在他的意识中,一个人作案,只要计划的周密,不容易暴露。一个人,也容易逃跑。他自知力量单薄,不似白宝山那样是个“悍匪”,有强烈的反社会情结,作案惊天动地。他很现实,目标不过40-80万,他理想的作案方式是打了就跑,尽量少惹出动静。
这注定了马汉庆是一个灰色的人。他长期潜伏着,不露牙齿,在作案的准备期间依然潜伏——这是他的生活常态也是心理常态。但他有作案条件,有作案动机和手段,一旦进入作案状态就成为一匹恶狼,他的枪会毫不犹豫地射出子弹,我见过他冷酷的一面,他对被他击伤或打死的人毫无感觉,冰冷的表情像石刻的一样。
1998年,马汉庆就是这样采用最笨拙的方式,耐心地寻找着作案对象。他圈定了维族老汉哈帕尔。他看到这个人手里的人民币足以令他满意。他看清了这个人独自骑着摩托车来到市场,做到生意或没做到生意,又骑着摩托车离去。钱,就放在他的摩托车车坐下的包箱里。马汉庆采取分段跟踪的方法,花了几天时间,弄清了这个维族老汉的住所和每天骑摩托车途径的路线——他认为条件成熟了,于是下了手。
马汉庆选择了哈帕尔老汉从家里出来去市场的路上,也就是团结路我们前边叙述过的那个现场。他迎面拦截住老汉,突然开枪射击,且连发数枪,直到把老汉打倒,然后骑上哈帕尔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马汉庆作为一个外来人员,他对维族老汉的行动路线和规律摸得很准,但他并不了解倒汇人的做事规律,他也不知道倒汇人的内部关系。他以通常的观念,认为只要维族老汉骑着摩托车去市场,车上就一定带着钱。可他错了。倒汇的维族人之间多为朋友,彼此都很信任,他们对外人又有着足够的警惕。那天,哈帕尔恰恰把65万人民币放在一个朋友那里,并未带回家。第二天早上受到袭击的时候,他正要去取钱,车上当然是空的,座包里连一分钱人民币都没有。
马汉庆竹篮打水。除了这辆他不能带走的摩托车外,他什么都没抢到。但他开了枪,而且使用的是五四式军用制式手枪,而且连开了数枪。开枪后,马汉庆满心欢喜地开走了摩托车。他料定摩托车的主人已被打死他感到很坦然。然而,当他来到一处隐蔽地点,打开摩托车的座包,发现里边空空如也时,才感到了懊丧。
懊丧的马汉庆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愤怒得不能自拔。
按照计划,他当天就应该离开乌鲁木齐,但他没有。他在所租住的招待所里把自己闷了一天一夜。那时,乌鲁木齐的警察正在到处搜捕他。
这一天一夜马汉庆的思想斗争非常激烈,委屈、愤懑、焦灼、不甘,种种情绪都涌了出来。他不能平静,他已经从容不起来了。
他数天跟踪维族老汉,明明天天都看到维族老汉的摩托车座包里装着钱,那钱足有几十万元,而当他把摩托车抢到手后,那一沓沓的钞票居然像变戏法一样不翼而飞,命运在无情地在捉弄他,他所有的喜悦一瞬间就化作了泡影。马汉庆感到了痛苦。出来抢劫是有成本的,他没抢到钱,他连这次“出差”的成本都收不回来。这一天一夜,马汉庆的脑子里转动的都是他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他是个赌徒。此刻的他就像蚀了老本的赌徒一样头脑发热。可他又不是个一般的赌徒,他懂得在这个时候要控制自己。他不能无视开枪后他所面临的危险。
乌鲁木齐的警察已经被惊动了。
如前所述,警方被目击群众关于凶手像维族人的描述所困扰,侦察方向有所偏离。此案没抢劫到钱,案件的性质比较模糊。现场简单,很难判断作案人来自何方。马汉庆顺利脱逃是有条件的。
思考之后,马汉庆携带着枪支、子弹,于第二天下午坐火车离开了乌鲁木齐。
在兰州,他稍作停留。
这时他仍考虑过是否重新返回乌鲁木齐,再次作案的问题,但最终选择了放弃。
采访中我曾推想过马汉庆因何会有超乎常人的冷静,在我们谈话时我突然想到,这与他的赌博生涯有关。赌,是伴他一生最重要的生活内容。他从中学年代就赌,工作不久就成为人小鬼大的少年赌徒。以后他辞掉工作,成为一个职业赌徒。
千万不要认为赌徒一定是非理智的。马汉庆便不是这样,他在赌场上十分冷静,自控力极强。这是一般赌徒少有的。他相信运气。与一般赌徒不同,赢的时候他会加注,赢一大把见好就收。输的时候先减注,再收手,不跟自己过不去。他的与一般赌徒不同的相反的思维模式,是他赢钱的法宝(当然不是唯一的法宝)。
在“作案”上,他的这种思维特征很自然地表现出来——既然运气不好,那就收手不干,以免赔个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