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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红叶(第3页)

江红叶一愣:“好香,是什么?”

摇光也一愣:“是荷香酥啊,那年你说最爱吃这个,忘啦?”

荷香酥是林美人亲手烤制的,荷花形状,脆而焦香,不太甜,很合摇光口味。皇帝也爱吃,看奏章时,摇光总会给他放上一碟,配新茶来吃,口齿留香。林美人知道江红叶凯旋,拖着病体特地精心烤了一盘,热乎乎刚出炉,托宫人送来。

摇光拈起一块荷香酥递给玄晟,玄晟摆摆手走开了,摇光就塞进了自己嘴巴,他一向晓得玄晟不会吃他的东西。皇族迷恋养生,吃得像在清修,可摇光爱吃肉,爱吃糕饼,被皇子公主们暗地讥笑,婢女毕竟是婢女,只生得出贩夫走卒。

人说母凭子贵,摇光当了十七年太子,可林美人还是林美人,温皇后瞧不起她,一个被皇帝醉酒后偶然宠幸的婢女,哪有资格跟自己相提并论?玄晟身为温皇后嫡子,对摇光也很看不上,以前还维持场面上的客气,如今他得到皇帝重用,明显懒得再掩饰。

玄晟轻视摇光,摇光看得出来,但他挺想得开,皇帝要给天下当家,还吃力不讨好,王爷只用给王府当家,却吃香喝辣,怎么看,不当太子才是人间正道啊,即使明天东宫就归玄晟住,摇光也不伤心。

当初,皇帝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但帝位仍风雨飘摇。数位大臣集体上本奏疏,说他膝下一无所出,不能延续皇族血脉,实乃社稷之忧。

皇帝二十四岁的春天,摇光降生,让他堵住了攸攸之口,他把摇光立为太子,未必不是在感激天意。如今,皇帝已有五位皇子,摇光不是独一份了。

事实上,早在看第一份弹劾自己的奏章时,摇光就想过,退位让贤也是应该的,但皇帝没废他,他就不能主动提,反正当太子也不累,最多挨点骂。挨骂算什么,那些大臣们是文雅人,只在奏章上嚷嚷,就当多学几个字。

林美人也同样想得开,她怀摇光时被人下过药,差点死掉,但好歹活下来了,有个孝顺儿子,还被尊为娘娘,她对境况也很满意。摇光觉得,只要能和母亲好好生活,时时看到父皇,生活就已经很像样了,惟一的烦闷是江红叶总在征战,见一次面不容易。

江红叶这次回京,摇光也想明白了,不当太子更好,等父皇身体好些,他就请求另立储君,容他当个散淡王爷,不需要封地,只求父皇准许他能够自在走动就行了。到时候江红叶去哪里打仗,他就跟去哪里,在驻地赁个小院子住下,饮饮酒,下下棋,跟着军师学点兵法,为江红叶出出主意。等到入秋了,就往回走,陪父皇和母亲过年。

摇光越想越开心,摸了一块荷香酥递到江红叶嘴边,江红叶就着他的手吃了,歌姬在大殿中央婉转低唱,摇光侧头看江红叶,想起小时候,也不太小吧,他八岁时,江红叶学武出师,回沅京小住,一次到皇宫赴宴,宴席后,摇光跑去找他,扯着袖子说要向他请教。

江红叶以为摇光要问他史书兵法,哪知他张口就来了一句:“你会打弹弓吗?”

大内侍卫禁不住摇光磨,给他做个简陋的弹弓,他成天打来打去,却只能把矮小灌木的叶子打破几个洞,还得距离很近才行。江红叶接过他的弹弓,瞄准了一拉,一只路过的飞鸟顿时遭了殃,摇光啧啧称奇,江红叶说:“这东西也是讲究手法的,我教你。”

江红叶留在东宫住了大半个月,他是皇帝的外甥,其父江之淮是肱骨之臣,他住得再久也受欢迎。

那个时候,江红叶教摇光识文断字,也教会他粗浅的拳脚功夫,摇光常把自己认为最美味的食物塞给他,带他看自己收藏的新奇玩意,两人一直很要好。

摇光和江红叶上次见面,是在三年前,江红叶回来探望母亲,正赶上长公主出嫁。摇光和皇帝站在城墙送她,江红叶也来了,陪他看了一会儿,就匆匆返回边关。

江红叶吃着荷香酥,摇光说:“今晚在东宫饮酒可好?我们有年头不见了。”

江红叶点了头,尽管他明明知道,他和摇光聚在一起,也就聊些武术和传奇故事,但别有用心的人会编排成太子殿下一看大位难保,频频结交外臣,疑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等等。可是,江红叶从来就不能拒绝摇光,从多年前,小太子横冲直撞,向他讨教打弹弓,他就无法拒绝他。

小小的一个人,圆圆脸,大眼睛好像小鹿一样,滴溜溜的,水润润的,只那么瞧着他,他的心就软下来,心甘情愿地都依他。

又在东宫后院的绿盘池饮酒谈天,江红叶说起摇光最想听的一段经历。那是两年前的冬天,西疆战祸频发,对方首领是胡人,勇悍之余更兼心机深沉,江红叶和将士们苦战多日也没能拿下,最后军师杨敬亭出奇招才见效,将他们逼到山谷深处。

江红叶率一支轻骑兵杀去围剿,途中突遇暴雪,夹杂着阴风怒号。双方势均力敌,那一战异常惨烈,军师和大部队赶到时,只见漫山苍茫的雪,将大雪刨开三尺,才陆续翻出将士和战马的尸首。胡人首领尸身血迹斑斑,大小伤口数处,要害处插着江红叶的佩刀,显是近身手刃的结果。

现场却找不到江红叶,军师不死心,一寸一寸地翻找,在一里外的山洞发现了少年将军,他铠甲护身,仰面躺倒在雪地里,一只通体红色的鹿趴在他身边。所有人都为那一幕惊颤,怀疑那时已不是在尘世。

军师走近去看,红鹿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开,慢悠悠地,一步一步地走在雪原,消失在众人视线里。军师探一探江红叶的鼻息,他还活着,红鹿用体温护住了他。

在宫人的口口相传中,江红叶此役几近传说,别人都说他攻无不克,源于少年遇仙,有神灵护佑。摇光问起,江红叶就淡淡地说了,眼中却有一丝黯淡,微侧过头,俯身去拿一块红豆糕,很快转了话题。

摇光喝着酒,颇纳闷地瞧着江红叶:“你这次回来,整个人都变了。”他挠挠头,有些发愁,苦思半天却不明所以,放弃了,“我也说不上来哪儿不一样,就是,跟以前不一样。”

江红叶仰脖喝了一杯酒,神情掩在酒杯后,似笑非笑:“我要是变成另一个人了,你会怎样?”

摇光哈哈笑:“你变成恶魔了,也还是我哥。”他斜一眼江红叶,很鄙视,“傻红叶,越长大越说胡话,怪不得我说跟以前不一样。”

四下是长明的宫灯,明晃晃地投射在摇光眼中,照得他眼珠黑溜溜的,江红叶端起一杯酒,摇光屈身和他碰杯,笑嘻嘻:“明天上完早朝,去爬苍南山好不好?山顶有棵枫树红得很好看,每次我看到了,都会想起你。”

酒是林美人自酿的糯米酒,加些蜂蜜、枸杞和桂圆,平日里摇光饮上很多也不醉,可今时今日,在江红叶的凝视中,他想,自己是醉了吧。

摇光的手抖得颤巍巍的,落到地上清脆的一声响。江红叶去扶他,他捉住江红叶的手,醉眼迷蒙,看着他傻笑,随即头一歪,靠在他肩头睡着了。

在醉梦里,摇光仍死死地握着江红叶的手,江红叶轻轻抽回,摇光像是感觉到了,握得更紧些,江红叶就由他去了,陪他在深秋的弯弯月亮下坐到后半夜。夜幕湛蓝,最亮的那一颗名叫启明,最特别的那一颗,是身边人的名字,摇光。

幼时也常在这样的星空下看天,摇光指一指那颗星说:“它是我。”后来,在清冷的边塞,战事艰苦,江红叶和军师推敲战术,喝辛辣的烧刀子,不期然望到北斗七星,童言稚语又回**在耳畔,“看,它们多像勺子啊,摇光是勺子柄的那个,所以我好吃好喝,是天意。”

太多事都能推给老天爷,相见是天意,相知是天意,相许是天意,相离却也是天意。想到太子殿下,江红叶笑出声来,摇晃着杯中烈酒一饮而尽,在军师摊开的军事地图上勾勾划划。

分别的岁月里,摇光是让江红叶从心底笑出来的人。最早见到他,他是抱在怀中的婴孩,白嫩嫩的一只糯米团子,一逗就咯咯笑;最近见到他,是几年前,他和他并肩站在城头,远远地看长公主出嫁,名花倾国两相欢,春风拂槛露华浓,摇光的笑容光灿灿的,眼睛毛茸茸的,像个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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