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开过那种车,我h市本地的,我二叔家里面就有辆那个车,我那几年刚刚考了驾照,又没多少钱买车,就天天蹭我二叔家的车开着,他平时车丢在那里也不开,也就由着我去了,我光出个油钱就可以了。”
“那种车吧,本身就是那种很劣质的车,现在市面上,二手的也就成万块钱,甚至便宜的几千块钱就开走了。”
“我开那种车开了两年时间,对它简直了如指掌,一般来说那种车根本开不了那么快,就算是全新的也很难,因为轮胎和车体的结构本身就不支持它开那么快,一旦速度过了一百二三十码,车体就有轻微的晃动,轮胎也会发出扭曲的声音来。”
“我以前也是喜欢开快车的,所以听那种声音听多了,也就记得一清二楚了。”
“那辆车能开那么快,我觉得至少是换过轮胎了,而且还是质量挺不错的轮胎,普通的轮胎根本经不住那么遭,这伙人应该准备了很长时间了。”
“而且那种车还有一点,一旦开快了,车上面坐人得均衡,这边坐一个,那边也就得坐一个,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性,这样才能保证车体不乱晃。”
“所以那上面有多少人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是双数的,看当时的情况,我估计车上有四个人。”
“因为在车开过去的瞬间,我观察了一下那车胎的下陷情况的,其实也不是我想观察,而是当时我摔倒在旁边地上了,一开始吓的都整部开眼珠子,后来看着它的轮胎开过去的。”
“能开那么快还保持着稳定性,里面的气肯定是足足的,但是在那种程度下,车胎还有很明显的下陷,上头至少坐了四个人!”
他异常肯定的说道,就好像他亲眼看见里头有四个人一样。
不过洛阳倒是被他这种莫名其妙得来的经验说服了,他对车没多少的了解,这下就清晰了不少了。
山上面,一辆车,上面大概有四个人,冲过去了,而且还是以这么危险的方式冲过去,正常人谁这么开车过去?
再结合一下山上所发生的事情,村里所发生的事情,一切就已经十分明白了。
冲过去的那几个人,很明显就是那一伙劫匪!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洛阳的思路就清晰多了,但是也有一个随之而来的,绕不开的疑问,那就是这几个人这么冲下去干什么?
他们疯了?在这山上面尚且有地方好藏,这村子里面顾及着影响,警方是尚且还不敢派太多的警察搜索他们的踪迹,但是他们直接这样冲下去,那就不好意思了。
山路的中途就有等在那里的派出所,下面还有早就等着好的天罗地网。
他们疯了?非要在这种时候冲下去?更何况,他们应该明白,金子在这村子里面,虽然还不知道是在谁的手里头,但是在这山上是毫无疑问的!
让几个为了金子豁出命去的劫匪放下这致命的**,就好像是苍蝇不去盯屎一样不可思议,在没有发现金子之前,他们绝对不会甘心冲下去的。
那么多年的等待,他们总算是等到了这个结果,他们应该清楚,他们距离金子并不是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