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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爱情 2(第2页)

满七那天,叶枫陪父亲去上坟,止不住又是热泪潸然。叶枫看着母亲隆起的洒着白石灰的坟冢,还有坟前刻着母亲名字的黑色的大理石墓碑,想起自己小时候跟在母亲身后,提着个小竹篮打猪草的情景,母亲嘴上还哼着歌,仿佛就如昨天一般,人生真的是恍然若梦啊!

上完香,行过跪拜礼之后,父亲说:“枫,你先回去吧,我在这坐会儿再回的。”说完点着了一根廉价香烟。

此刻,正是黄昏时分,叶枫站在母亲的墓旁,俯视眼前这个飘着炊烟的小村庄,胸中一时真的是心潮起伏,就是这个村庄,多少人来了又去了,鞭炮声响起,是一个新生命来了,锣鼓声响起,是一个旧生命结束了,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或许这就是人生吧,世界的两侧原来就是由生和死构成的啊!叶枫含泪看了父亲一眼,就缓缓移步下山了。

翌日清晨,叶枫再一次离开了家乡,心情却是沉重的,母亲走了,留给父亲的是更多孤独寂寞的岁月。

秋天已经过去了,叶枫举目四望,乡村的秋天才更像秋天的,萧疏的落木,坦露的稻茬,清瘦的小河,就好像是一幅秋天的油画。

叶枫回城的当天夜晚,贾前进过来了,看到瘦了一圈但人又更见清丽的叶枫,贾前进语气里满是关切,把叶枫拥在怀里长久长久地无语。

贾前进又来时,就对叶枫说:“小枫,听王恒说你还会写文章的,是吗?”

叶枫说:“王总高看我了,我那个哪叫文章的。”

贾前进说:“让我看看你的电脑里都写了些什么,可以看吗?”

叶枫没说话,只是笑了。

贾前进就打开了电脑,先是看了那篇《秋日小语》的文章,点头称赞,又看了叶枫这几天刚写的一篇《故乡》:

关于故乡,在物质概念上就是一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繁衍生息的人事。

儿时记忆中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孔,都陆陆续续离我远去了,曾经鲜活的肉体

消融于泥土中——那是故乡人永恒的归宿啊!故乡是我们心灵的朋友,她总在夜

深人静的时候敲响我们的心扉,然后我们就怀念起故乡那片土地上的某一个人,

关于他生前的点点滴滴,原来一个平凡人的一生同样会让我们的心灵感动!

……

从空间上看,故乡很小,就如我们身上一粒黑色的痣。

从时间上看,故乡很大,她是一条由生命组成的湍湍流淌的河。

回到故乡,看到飘着袅袅炊烟的村落,依然是这片深情的土地,日出又日落,

很多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来了又走了,时光带走了一切,惟有墓草萋萋。

《醒世咏》诗最后两句说:“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是啊,锣

鼓声响起,鞭炮声炸响,是又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出了故乡的视线。

可是,我们活着的人,无论身在何处,一颗心永远都走不出故乡!

贾前进看完《故乡》这篇近两千字的散文后,内心止不住涌起一股酸涩,无疑这是一篇写得很不错的散文,但这样的文章出自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之手,就不免让人有些惊讶了,他真不敢相信一颗年轻的心竟然会对人世有着如此沧桑的感触。

贾前进说:“小枫,你真应该去上大学的。”

叶枫说:“我不正在上着吗?”

贾前进说:“等你过两年拿到大专文凭后再说吧,看来我真该为你想想出路的,不然你这个人还真是浪费了。当记者?当老师?当公务员?当记者不太适合你,你性格太内向了些。当老师嘛,又太辛苦了。当公务员,环境太复杂了——哎,两年后我也不知道自己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啊!”说完,脸上的表情就变得如暮色一样沉重起来。

叶枫把《故乡》这篇散文又修改了一遍,发给了王恒。一个礼拜后,文章在《南山日报》副刊上刊登出来了。叶枫第一次看见自己写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心中真的是感到无限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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