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蛋白质。《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提出,在妊娠中期,孕妇进食蛋白质每日应增加15g,达到每日70g;在妊娠晚期,每日应增加30g,达到每日85g。若在妊娠期摄取蛋白质不足,会造成胎儿脑细胞分化缓慢,导致脑细胞总数减少,影响智力发育。优质蛋白质主要来源于动物性食物,如鱼、禽肉、畜肉、牛奶等奶制品、鸡蛋及大豆和其制品等。
(3)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是提供机体占60%左右的主要供给热量的食物。孕妇在进入妊娠中期以后,每日必须摄入主食400~500g,方能满足其对碳水化合物的需要。
(4)矿物质。人体内不能合成矿物质,必须从日常的食物和饮水中摄取。
①钙。妊娠晚期,孕妇体内有30g左右的钙储存在胎儿内,其余大部分钙存储在孕妇骨骼中,以备随时动员参与胎儿的生长发育。妊娠期必须增加钙的摄入,用以保证孕妇骨骼中的钙不致因为要满足胎儿对钙的需要而被消耗殆尽。《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在妊娠早期,孕妇每日钙的推荐摄入量为800mg;在妊娠中晚期,每日钙的推荐摄入量应达到1000mg。
②铁。妊娠4个月后,约有300mg的铁进入胎儿和胎盘,500mg左右的铁储存在孕妇体内,为需要时合成血红蛋白做储备。《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在妊娠早期,孕妇每日铁的推荐摄入量为20mg;在妊娠中晚期,每日铁的推荐摄入量分别为24mg、29mg。动物肝脏和血、畜肉、禽肉、鱼类是膳食铁的良好来源,一般动物性食物中铁的吸收率均较高,而蔬菜和牛奶制品含铁量不高并且生物利用率较低。
③锌。锌在人体参与蛋白质合成及细胞代谢活动,是体内200多种生物酶的组成部分,对胎儿和幼儿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孕妇于妊娠后3个月若锌摄入不足,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矮小症、流产、性腺发育不
良及皮肤疾病等。《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锌的推荐摄入量为9。5mg。锌的食物来源较广泛,但食物中的锌含量差别很大,吸收利用率也有很大差异。贝壳类海产品(如牡蛎、蛏干、扇贝等)、畜肉与禽肉及其内脏均为膳食锌的良好来源,蛋类、豆类、谷类胚芽、燕麦、花生等也富含锌,但蔬菜和水果类锌含量较低。精细的粮食加工过程可导致锌大量丢失,如小麦加工成精白面粉可致大约80%的锌被去掉。
④碘。妊娠期碘的需要量增加,若孕妇膳食中碘的供给量不足,可发生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神经系统发育不良。《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碘的推荐摄入量为230μg,要求孕妇在整个妊娠期要坚持食用含碘食盐。
⑤硒。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抗氧化、抗肿瘤、维持正常免疫功能、保护心血管和心肌健康等功能。若孕妇膳食中硒缺乏,会引起胎儿原发性心肌炎和孕妇围生期(指怀孕28周到产后一周这一分娩前后的重要时期)心肌炎。《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硒的推荐摄入量为65μg,比未怀孕期每日增加5μg。硒的良好来源是海产品和动物内脏与肉,如鱼子酱、海参、牡蛎、猪肾等,谷类和其他种子的硒含量因区域环境不同而差异很大,主要跟它们生长的土壤的硒含量有关。蔬菜和水果的硒含量甚微。
⑥钾。钾为人体的重要常量元素之一,正常成人体内钾总量约为50mmolkg,血钾浓度为3。5~5。5mmolL。钾具有维持蛋白质与碳水化合物的正常代谢、维持细胞内正常渗透压和细胞内外正常的酸碱平衡、维持神经肌肉的应激性和心肌的正常功能、降低血压等重要生理功能。人体内钾总量减少可引起钾缺乏症,表现在神经肌肉、消化、心血管、泌尿、中枢神经等系统发生功能性和病理性改变,出现如肌肉无力、瘫痪、心律失常、横纹肌肉裂解症及肾功能障碍等症状。一般孕妇在妊娠中期后血钾浓度下降约0。5mmolL,但若血钾过低,会引起乏力、恶心、呕吐,乃至碱中毒。《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钾的适宜摄入量为2000mg。
(5)维生素。维生素参与调节机体物质代谢重要的生理过程,是维持身体健康所必需的重要物质。大多数维生素不能在机体内合成,虽然需要量很少,但必须由食物中获得。维生素分为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和水溶性维生
素(B族维生素、维生素C)两大类,B族维生素主要有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吡哆醇)、维生素B12(钴胺素)、维生素B3(烟酸)、叶酸、泛酸、生物素。
①维生素A,又称视黄醇。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提出,孕妇在妊娠早期每日维生素A的推荐摄入量为700μg,与未怀孕期相同;在妊娠中晚期,每日维生素A的推荐摄入量为770μg,比未怀孕期每日增加70μg。维生素A含量高的食物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动物性食物,如畜类肝、禽类肝、鸡心、蛋黄等;另一部分来自富含胡萝卜素的黄绿色蔬菜和水果,如枸杞子、豆瓣菜(扁蓄菜)、紫苏(鲜)、西兰花、薯叶、胡萝卜等。若孕妇体内缺乏维生素A,孕妇自身会发生夜盲、贫血、早产,胎儿则可能致畸(唇裂、腭裂、小头畸形等)。
②B族维生素,尤其是叶酸供给量应增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叶酸的推荐摄入量为600μgDFE,比未怀孕期每日增加200μgDFE。孕妇妊娠早期若缺乏叶酸,容易发生胎儿神经管缺陷畸形。富含叶酸的食物主要为动物肝与肾、鸡蛋、豆类、绿叶蔬菜、水果和坚果类等。为确保在妊娠前3个月有足量的叶酸摄入,建议孕妇每日应多摄入富含叶酸的食物。
③维生素C。维生素C又称抗坏血酸,具有重要的生理功能,如抗氧化作用、在维护骨骼与牙齿的正常发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促进铁的吸收等。所以,为促进胎儿的骨骼、牙齿的正常发育,孕妇每天要注意维生素C的摄入。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提出,孕妇在妊娠早期每日维生素C的推荐摄入量为100mg,而在妊娠中晚期,每日维生素C的推荐摄入量为115mg,比未怀孕期和孕早期每日增加推荐摄入量15mg。维生素C含量高的食物主要有新鲜蔬菜和水果,尤其是黄绿色蔬菜和色彩鲜艳的水果。
④维生素D。维生素D的一项重要生理功能是参与机体钙磷代谢,孕妇若缺乏维生素D,可影响胎儿的骨骼发育。《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维生素D的推荐摄入量为10μg,与未怀孕期相同。天然食物来源的维生素D不是很多,主要存在于海水鱼、动物肝脏、蛋黄中,鱼肝油中含量很高。母乳和牛奶维生素D含量较低,蔬菜、谷类和水果仅含少量的维生素D,但几乎没有维生素D的活性。健康孕妇应经常开展户外活动,促进皮肤形成维生素D,以作为膳食摄入不足的补充。
⑤维生素E。维生素E又称生育酚,其基本生理功能是保护细胞和细胞内部结构完整,防止某些酶和细胞内部成分遭到破坏。比如其对细胞膜,尤其是对红细胞膜上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稳定性起保护作用,因此孕期维生素E的补充可能对预防新生儿溶血有益。《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维生素E的适宜摄入量为14mgα-TE。维生素E广泛存在于各种食物中,谷类、豆类、坚果仁中含量丰富。
⑥维生素K。维生素K主要与凝血有关,凝血过程中至少有4种凝血因子有赖于维生素K。维生素K1(叶绿醌)在绿色蔬菜中含量丰富,动物肝脏、鱼类的含量也较高,肉类和乳制品含量中等,谷物和水果中则含量较少。维生素K2称为甲基萘醌类,多由细菌合成。产前补充维生素K,或新生儿出生后常规补充维生素K均可以有效预防维生素K缺乏性出血性疾病。《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建议,孕妇在整个妊娠期每日维生素K的适宜摄入量为80μg。
3。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孕妇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一些特有的疾病,这些疾病不同于一般的内科疾病(有时也可与孕妇原有的内科疾病合并存在),只在妊娠期发病,且大多于妊娠结束后自然消退。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时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主要临床表现为血压高,较重时出现蛋白尿,严重时发生抽搐(肌肉或肢体不自主**),发生率为5%~12%,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造成孕产妇和围产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和蛋白尿,并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和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等。
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孕妇年龄≥40岁,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基础疾病,初次产检时体质指数(BMI)≥35kgm2,多胎妊娠,首次怀孕,妊娠间隔时间≥10年及孕早期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等均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至今病因不明,但由于该病在胎盘娩出后常很快缓解或可自愈,所以有专家称之为“胎盘病”,认为是母体、胎盘、胎儿等众多因素作用的结果。例如,认为存在血管方面相关因素、免疫反应因素;也认为存在遗传因素,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具有家族倾向性,但遗传的机理不明;认为存在营养缺乏因素,已发现并明确多种营养状况如低白蛋白血症和机体缺乏钙、镁、锌、硒等矿物质与子痫前期发生发展有关;认为存在胰岛素抵抗(指各种原因使胰岛素促进葡萄糖摄取和利用的效率下降,机体代偿性分泌过多胰岛素产生高胰岛素血症,以维持血糖的稳定)因素,发现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人存在胰岛素抵抗,因此认为胰岛素抵抗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密切相关。
我国城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坚持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以来,目前临**已基本没有发现子痫病人。
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后,要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积极接受治疗。对于高危人群来说,要认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适度锻炼,做到适度锻炼与合理安排休息有机结合,保持妊娠期的适宜体重;合理饮食,可咨询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在其指导下安排科学合理的膳食;坚持补钙,低钙膳食的孕妇可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适量补钙;有高凝倾向的孕妇,要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在孕前和整个妊娠期每日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进行预防性抗凝治疗。
(2)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孕妇妊娠前血糖正常,怀孕后出现糖尿病的。但也有孕妇怀孕前就患有糖尿病的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上两种情况统称为妊娠合并糖尿病,据临床统计,妊娠合并糖尿病中,80%以上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程度主要看孕妇糖尿病的病情和血糖控制情况,若孕妇的糖尿病病情较重,或者血糖控制不理想,则会对孕妇本人和胎儿产生很大的影响,并且会给双方的近期乃至远期带来发生并发症的风险。
①对孕妇的影响。高血糖孕妇的流产发生率达15%~30%。糖尿病合并肾脏病变时,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发病率高达50%以上,而且糖尿病孕妇若并发高血压,则病情较难控制,母体和胎儿的并发症明显增加,其主要并发症是感染,如生殖系统、泌尿系统、乳腺等感染,并且感染可加重糖尿病病情。高血糖致羊水过多的发生率是非糖尿病孕妇的10倍。因巨大胎儿发生概率增多,增高了难产、产道损伤、需手术产的风险概率。严重者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给孕妇和胎儿带来严重后果,甚至造成孕妇死亡,也可导致胎儿致畸或死胎。
②对胎儿的影响。据临床统计,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2%,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肥胖是发生巨大儿的重要危险因素。妊娠期糖尿病胎儿畸形发生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严重畸形(以心血管畸形和神经系统畸形为主)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10倍,未怀孕时就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尤其应在妊娠期加强对胎儿畸形的筛查。
③对新生儿的影响。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指新生儿出生后4~12h内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面色灰白、口唇与指甲青紫,严重者发生呼吸衰竭)发生率增高。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
临**,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一般都不会出现明显的典型临床表现。
对于怀孕前无糖尿病的孕妇而言,若存在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孕妇年龄大于35岁、怀孕前超重或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流产、巨大儿分娩、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和妊娠期糖尿病史的,以及本次妊娠期间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症状,外阴瘙痒、灼痛,霉菌性**炎(白带为豆腐渣样)反复发作,妊娠后期胎儿生长较快,发生巨大胎儿或羊水过多的,则应及早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明确诊断,积极接受治疗。
4。妊娠合并贫血
贫血是孕妇在妊娠期较为常见的并发症。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显示,有50%以上的孕妇患有贫血,属高危妊娠范畴,严重影响孕妇和胎儿的身心健康,极易造成不良妊娠结局。由于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并且血浆增加多于红细胞增加,血液呈“稀释”状态,所以称生理性贫血。妊娠期各类贫血以缺铁性贫血居多,约占95%。
(1)妊娠合并贫血的危害。妊娠期合并贫血对孕妇和胎儿都可造成一定的危害。由于母体氧含量低,经胎盘供氧和营养物质不足以满足胎儿生长所需,容易造成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早产或死胎;严重的贫血使母体失血耐受性降低,易发生失血性休克,降低产妇的免疫抵抗力,易并发产褥感染,危及生命。巨幼细胞性贫血严重时可诱发多种妊娠期疾病,而叶酸缺乏可能导致胎儿神经管缺陷等多种畸形。再生障碍性贫血会加重原有贫血病情,易引起感染,并易发生贫血性心脏病,甚至造成心力衰竭而危及生命。
(2)缺铁性贫血。由于胎儿生长发育及妊娠期血容量增加,此时机体对铁的需要量增加,而孕妇尤其处于妊娠中晚期的孕妇的铁摄取不足或吸收不良(如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均可引起贫血,出现头晕、气短、心悸、乏力、脸色苍白、注意力不集中、食欲减退等症状。
为避免妊娠合并缺铁性贫血的发生,孕妇应在怀孕前积极治疗失血性疾病如月经过多等情况,增加铁的贮备。妊娠期注意饮食多样化,尤其是摄入动物内脏与血、畜禽肉和鱼类等含铁丰富的食物,这样有助于各类营养物质包括铁的吸收利用。及时纠正影响铁吸收和加剧铁消耗的因素,如胃肠系统疾病及慢性感染、血液丢失等,服铁剂时禁忌饮浓茶、服用抗酸药物等,避免影响铁剂吸收效果。同时,应积极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接受治疗。
5。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等级
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FDA)曾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等级分为A、B、C、D、X5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