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说我爱你》
"陈志远,你要是敢娶她,我就死给你看!"
林雨晴左手死死抱住哭得撕心裂肺的孩子,右手菜刀抵在自己脖颈上。
刀刃已经划出一道细线,血珠顺着锁骨滚落,在洗得发白的衣领上绽开几朵红梅。
"你发什么疯?"
陈志远皱眉后退半步,西装袖口沾着火车站带来的灰尘,"别在孩子面前丢人现眼。"
这句话像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林雨晴摇摇欲坠的理智。
她突然大笑起来,笑声混着孩子的哭声在破旧客厅里回**:
"我丢人?是谁在城里养小三?是谁一年半不回家?是谁——"
"够了!"
陈志远抓起玄关的行李袋,"等你冷静再说。"
防盗门摔上的巨响震得玻璃嗡嗡颤动。
林雨晴瘫坐在地撕碎离婚协议书,纸片如雪花般飘落。
她看着孩子与陈志远如出一辙的眉眼。
突然想起六年前那个盛夏。
服装厂天花板的老式吊扇转得像个垂死挣扎的病人。
她缩在角落数胳膊上的淤青——这是今早组长用尺子打的。
因为她又缝反了内衬。
"喂。"
有人戳她肩膀,"你的午饭。"
饭盒里躺着两片发黄的青菜和半块馒头,递饭盒的男生有双带疤的手,虎口处一道月牙形的旧伤。
"我叫陈志远。"
他蹲下来平视她,"听说你是梅州人?我外婆家也在那。"
后来林雨晴才知道,这个给她带榨菜肉丝的少年是厂里最年轻的组长。
他会在她缝错线时悄悄拆了重缝。
在她被骂时突然大声咳嗽转移注意。
在她想家时变魔术似的掏出一颗话梅糖。
"雨晴你看!"
某个加班的深夜,陈志远突然指向窗外。
老旧的霓虹灯牌上,"鑫隆服装厂"的"服"字不亮了,变成"鑫隆装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