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因果
常应不让沈棠救常福宝,还真是跟常呦呦有关。
按造上一世的年纪来算,常福宝是要长常呦呦的——沈棠因早年在娘家过得不好,伤了身,他们成亲后五年才怀上常呦呦。
等常呦呦出生时,常福宝已经九岁了。
那时候,常应与沈棠在县城,鲜少回家来,但上一世他因格外看重家里人,并未与常清常真兄弟二人闹掰,仍有往来。
他又因改了家里酿酒的配方,做出了一点小成绩,是有些闲钱的,沈棠又有自己的事情做,算是小有名声,两人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唯一不好的就是,那时还没分家,他的银子还得补贴常清与常真。
邹氏与常青山更是偏心偏得过分,从不考虑他与沈棠在县城里过得好不好,但凡那兄弟二人银钱不够用了,或有别的支出,两个嫂嫂不敢亲自来问她要,因知道沈棠不肯给。
便会撺掇了邹氏来与他们哭,一回不管用,便哭上两回,两回不管用,又哭上三回……
哭得多了,听的人总有觉得烦,听不下去的时候。
常应也知道沈棠心里不舒服,几次提了分家,往后各过各的,谁也不管谁,但每次话到嘴边,邹氏就开始哭,邹氏哭完,常青山又在边上唉声叹气,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攥着他的良心,叫他开不了口……
等常呦呦五岁时,常应寻了机会,将生意发展去了京城,那时常福宝已经十四了。
在有钱人家里,该上学或是说亲了。
陆氏不肯放过这个机会,又撺掇了邹氏来说项,要他们将常福宝也带去京城,送他到书院里去。
沈棠跟常应自是不肯,僵持半日后,各退一步,拿钱送常福宝去县城的书院。
但仅仅只是半年,常福宝就在书院里惹了事,打伤了人,叫人告到衙门去了。
家里人又逼着常应去救他,邹氏威胁他若不救,便一头撞死——那时常应正跟皇宫搭上关系,断不能在此时出事,邹氏撞死了,回头追问起来,他只怕丢的不是生意。
常应不得不管此事,出钱出力,可算将事办妥了。
邹氏又道是要避风头,让常应将常福宝接到京城去,她跟陆氏也跟着去了。
沈棠与常应自不肯让他们留在家里住,另租赁了房屋,每月送些银钱过去,并不怎么往来。
但陆氏那女人见惯了京城繁华,眼皮子反而浅了,见常呦呦小小年纪就能去学堂不说,身上穿得好,还有小书童跟着作伴,平日沈棠常应不在,还有老嬷嬷伺候他起居。
再看看常福宝,全靠常应沈棠接济,一月零钱就二两银子,她给人浣纱补贴家用,每月也不过一二两,常福宝还要在书院里被人嘲笑。
她自己不肯努力改变现状,反而怨恨起每月贴补他们,替他们租赁房屋,逢年过节还要送东西的常应沈棠来。
日子一久,怨恨越深。
陆氏住的那条街的尽头有一户大户人家,她平时会给人家浣纱,一来二往同那里的老嬷嬷就熟了些。
那大户人家里,有一冰窖,平时存放蔬果用的,但因那时是深秋,天气转凉,寻常去那里的人就少了。
陆氏同老嬷嬷熟悉,没少从她嘴里听说这些事情,然后就生了歹念。
她偷了管理冰窖的老妈子的钥匙,复刻一把后,又把原来的还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