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提了一大桶温水到院子里,倒入大木盆中。
“宝贝,脱了衣服进去洗澡吧。”
两岁开始,这小家伙就是自己洗澡,穿衣。
“好哦,小舅我可以哒。”
话音未落,就摆弄着小手脱掉身上的小衣服,小裤子,光秃秃的跨进木盆里面,坐下来开始洗。
阳光照耀在小家伙光溜溜的小身体上,白皙透亮,唯一不足就是太瘦了。
林风转身去到小家伙的房间,给他拿了干净的衣服。
深蓝色的棉布小短袖,裤子也是一样的面料和颜色。
这个年代本就没什么更多的布料和衣服款式。
而且,买布也得需要布票,每家每户每人的布票都是限量的。
一件衣服至少得穿好几年,破了就缝补缝补继续穿。
特别是冬天的棉袄,有的家庭都是换着穿。
摸了摸手里有些粗糙的布料,林风心里想着抽时间去趟镇上,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适合小孩子穿的。
他有能力让孩子吃好穿好,为什么非要吃苦呢?
在末世憋屈了几年,好不容易来到没有污染,没有怪物的年代。
他就应该随性一点,不能亏待自己和孩子。
是噶,扭捏不是他的性格,憋屈的活着也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状态。
有钱就要花,金钱是为人类服务的。
没钱就想办法赚钱,他有异能,有空间还活不出个人样,那不是白来这一遭吗?
一瞬间就突然更通透了。
“小舅,我洗好了哦。”
“来啦!”
协助小家伙穿好衣服,林风拍拍他的脑袋。
“自己玩,小舅去给你做肉肉吃。”
听到这话,林念安眼睛瞬间亮了。
“小舅,我可以烧火哦。”
林风:“………”真是个勤快的小宝贝。
于是,灶房里,小家伙坐在小板凳上认真的看着灶洞里的火,时不时把柴火往里推一推。火光照耀在小家伙的脸上,格外温暖可爱。
林风围了一条围裙,在案板上切切洗洗忙碌备菜。
林风先做的是小鸡炖蘑菇,这是不辣的,适合小孩子和老人吃。
他是无辣不欢的人。
当然,清淡美食也不拒绝。
把准备好的鸡肉凉水下锅,加入葱姜蒜,少许白酒去腥味。
水开后两分钟左右就捞起沥水。
然后热锅下油,放入姜蒜爆炒,倒入鸡块翻炒均匀,加入酱油,继续翻炒,倒入水煮半个小时。
家里的佐料不多,应该也能吃。
林风一边焖煮鸡肉,一边煮饭。
四十分钟左右,又放入准备好的蘑菇继续焖煮十几分钟。
时间长一点的鸡肉入味,脱骨那种最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