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跟李御的交集就到此为止了。
而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
3
离开李御之后,我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快在明珠城站住脚。
转眼过去了三个月,我像明珠城里最底层的打工妹一样生活,为了房租水电早出晚归。
这家咖啡厅名叫"Shadow",坐落在旺区,装潢典雅华贵,铮亮的落地窗边是乳白色的沙发套座。正厅里装饰用的壁炉泛着橘色火光,上头摆着一本发黄的英文硬皮书,给人复古高贵的感觉。
转眼,我来Shadow已经快有一个月。
那日与李御分开后,我徒步走到市区,从此就再也没有听过有关他的任何消息。我当了身上所有能当的东西,总算不至于饿死在街头。
想想还真是可笑,我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千金小姐,这样平白失踪了却没有一个人报警找我。其实这也要怪我自己,怪我把他当成了一切。没有朝夕相对的亲人,也没有十分亲密的朋友,杜渐伦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所以当他一手遮天的时候,我无能为力。
可我此时身无长物,没有身份证,没有学历证明,一般公司都不会雇我这样的人。正当我捧着一份报纸无望地找工作的时候,忽然有人碰了碰我的胳膊,略带熟悉的眉眼中带着一点他乡遇故知的善良和惊喜。
竟是与我一同被卖来明珠城的一个女人。我记得她,三十几岁的样子,容貌清秀略有风霜之色,正是曾把一个小姑娘护在怀里,横眉冷对姚莹的那个女人。
她带我回她租住的小房子,她说她叫方彩,老公喝醉酒总是打她,现在好不容易从家里逃了出来,断不可能再回去的。即使在明珠城的日子再艰难,她也会坚持下去。我很快便发现,方彩是吃苦耐劳的那种女人,同时做好几份清洁女工的工作,竟也能将我这一无是处的大小姐照顾得很好,并且毫无怨言。我心中过意不去,越发努力打工,白天在Shadow弹琴,晚上去迪吧唱歌,她便不用再那样辛苦,我们的日子也渐渐好了一些。
或许,在此时此地遇到一个与我同病相怜的人,也算是上天给我的恩赐吧。而这种平静朴实的日子,也的确是我从前所向往的。
只是,我还是经常会想起杜渐伦。一阵风、一首歌、街上一个衣着华丽的瘦高男子,或者一台黑色闪亮的阿斯顿·马丁……都会让我心中生出一种纠缠痛楚又遏制不住的情感来,像是思念,又像是恨。
还有李御。总觉得我与他的相遇与离别,都像是一场梦。他那日脱险了吗?现在还安好吗?也许缘分尽了,这些问题也永远不会有答案了。
我穿着白裙,坐在角落里弹钢琴。此时已近日暮,透过窗子可以看见绯色的夕阳染红了整座城市。咖啡厅里客人渐渐多起来,我一首接一首地弹着,从《献给爱丽丝》到《星空》,音符只是柔和,没有轩昂的气势。这里够高档,所以来这里的人都自诩有格调,但也未必有几个真的在听我弹琴。
更多的,我是在弹给自己听。
这样的白色三角钢琴,我在S城的家里也有一台。杜渐伦曾经很喜欢听我弹那首《梦中的婚礼》,并且为了我,也买了一台跟我家一模一样的钢琴。
记得曾经有许多个这样的黄昏,他家的大客厅里明暗交错,没有开灯,房间里被夕阳拓下一层光影斑驳的橘红色。杜渐伦临窗站着,落日余晖温柔地洒在他脸上,却仿佛蒙着一层莫名的哀伤。我坐在另一端为他弹琴,从这个的角度看过去,他侧脸的弧度美得不可思议。
我心中便有什么忽然被牵动。
一曲终结,我停手不再弹了,杜渐伦回过头来看我,脸上复又浮起浅淡的笑容。我仰头看他,目光都仿佛舍不得离开他的脸。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走过来自后抱我,下巴抵在我的肩上,古龙水味混合着淡淡的雪茄清香,他的味道铺天盖地。
那种只属于两个人的静谧与温存,就仿佛镌刻了时光,让人有种天长地久的错觉。
"莞凝?"耳边忽然传来一个问询的男声,将我从遥远的回忆中惊醒,是shadow的经理。他说,"明晚九点以后你有空吗?另一个琴手来不了,你替她一下吧。"
"好。"我回过神来,这才发现琴键的余音都已经终结,我却还呆呆坐在这里,就好像丢了魂。看一眼墙上的挂钟,该是换班的时间了。我站起身,朝经理点了点头,抱起琴谱往后台走去。
窗外夜色渐弥,对于明珠城这个不夜城来说,一个崭新的夜晚才刚刚开始。走在Shadow厚厚的蓝地毯上,我看见玻璃窗上的自己,乌发披肩,白裙曳地,竟有一种浅淡的纯美与出尘。其实我长得并不是很美,只是较之常人,有更契合这种装束的典雅与干净。这恐怕要感谢我那大家闺秀的母亲,和二十年来给我富足生活的父亲。
可是现在,这一点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也怕是就要被现实磨尽了吧。
我穿梭在Shadow的过道中,隐约觉得身后有人在看我。可是在这种场合做琴手,本来就要每日应对绵绵不绝的狂蜂浪蝶,我也并未在意,只是盘算着待会儿要快些化妆,才能按时赶到下一个场子去。
……
"Lily,对了,慈善晚会上我看见长河集团主席许葵吊着一只胳膊来颁奖,有传闻说是被黑道砍伤的,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