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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赫德逊河畔的荷兰后裔(第1页)

第一章赫德逊河畔的荷兰后裔

做伟大的事情,享受骄傲的成功,哪怕遭遇失败,也远胜过与既不享受什么、也不承受什么痛苦的可怜虫为伍,因为他们生活在不知道胜利和退败为何物的灰暗混沌地带。

——罗斯福

(一)

在美国历史上,有两位姓罗斯福的总统,一位是第二十六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另一位是他的本家侄子,美国第三十二届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们虽然属于不同的支系,但都属于荷兰移民。到富兰克林·罗斯福出生时,罗斯福家族已经有几代人在赫德逊河畔生活了。

赫德逊河是17世纪初以其发现者、英国航海探险家亨利·赫德逊而命名的河流。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毗邻加拿大的纽约州北部,全长近500英里,在流经奥尔巴尼后蜿蜒南下,纵贯纽约市区,注入大西洋。

在17世纪初,荷兰移民纷纷沿着赫德逊河在河谷两岸定居,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大约在1643年前后,有一位名叫克拉斯·马腾森·范·罗森菲尔德的荷兰人,随着移民潮来到了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市)登陆,随后在附近定居下来。

随着岁月的流逝,故乡荷兰那个濒海的罗森菲尔德村已经逐渐在移民者脑中模糊。罗森菲尔德这个荷兰发音的姓氏也在北美这个移民大熔炉中逐渐变成了罗斯福。

克拉斯的儿子尼可拉斯生有两个儿子,长子约翰尼斯是罗斯福家族的第一支系始祖,世居在纽约奥伊斯特湾,这一支系的第五代子孙中,便出了西奥多·罗斯福(1858-1919),成为美国第二十六任总统;次子雅各布斯即罗斯福家族第二支系的始祖,后来定居在海德公园村。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这一支系的第六代子孙。

定居在赫德逊河畔的罗斯福家族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头脑灵活,视野开阔。他们经过辛勤的劳动,日子过得都不错,有的甚至还爬上了社会的高层,成为殷实的富户。

在雅各布斯这一支系中,长子都一直沿用着艾萨克-詹姆斯-艾萨克-詹姆斯这样的交替命名法。雅各布斯的儿子艾萨克是个精明能干、头脑机灵的人。在西奥多·罗斯福进入白宫之前,他是这个家族中最具有名望的人。他是个银行家、实业家和政治家,并因为婚姻关系而成为贵族中的一员。

不过,他完全不同于他那一等级中仍然效忠于英国乔治三世的许多人。为了美国的独立事业,他甘愿冒牺牲生命和丧失财产的安全,在纽约地方议会中任职,成为代表该市的最初两个州参议员之一。美国独立后,他还积极支持宪法,成为争取批准宪法的先锋。

艾萨克的长子詹姆斯·罗斯福也是一位较有成就的人,曾以北部联邦同盟盟员的身份进入纽约州议会,担任过一届议员。不过,他的主要业务是在普鲁斯特一带经营制糖业和银行,同时兼营牧马业,还在赫德逊河河谷从事土地投机生意。

詹姆斯·罗斯福的儿子艾萨克·罗斯福第二,也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祖父,是个生性淡泊、与世无争的人,曾在普林斯顿大学攻读医学和植物学,毕业后便醉心于植物学和养马,成了一名富裕而悠闲的乡绅。

艾萨克·罗斯福第二的第二个儿子,即詹姆斯·罗斯福第二,也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父亲,1828年生于海德公园村,1847年毕业于联邦学院。

青年时代,詹姆斯是个思想激进、富有朝气、崇尚自由的浪漫主义者。在他刚刚20岁时,便在母亲的支持下,于1848年在动**的欧洲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旅行。当时,正值加里波第的“红衫军”为意大利摆脱奥地利的控制而苦苦争斗之时,詹姆斯义无反顾地加入到“红衫军”中,帮助正义者战斗了一个多月。

在回到家乡后不久,詹姆斯就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并于1852年完成了学业,成为罗斯福家族中从哈佛毕业的第一人。

此后,詹姆斯弃法从商,成为一名典型的纽约商人,主要经营煤炭和铁路运输业务。他还担任德拉维尔-赫德逊运河公司的副董事长,以及几家较小运输公司的董事长和其他一些公司的董事。他的商业收益令他可以维持他那在海德公园村家族的浩大开支。

可以说,詹姆斯·罗斯福当时所拥有的财富和地位达到了海德公园村罗斯福家族的顶峰。身为民主党人,他还资助过格罗夫·克利夫兰的竞选,与克利夫兰私交甚笃。作为回报,克利夫兰欲委任詹姆斯为驻荷兰公使,但却为无意于仕途的詹姆斯所拒绝。他始终都过着自由、悠闲的乡绅生活。

(二)

1853年,28岁的詹姆斯与22岁的丽贝卡·霍兰结婚,次年生下一个儿子罗西·罗斯福。他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同父异母的兄长。

1876年,丽贝卡溘然长逝,詹姆斯非常伤心。从此,海德公园的美丽夜晚不免变得有些冷清、单调。好在詹姆斯生性乐观,热爱生活,儿子罗西也于1877年以优异的成绩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随后又娶了艾斯特夫人的女儿海伦·艾斯特为妻。

1880年春,詹姆斯在奥伊斯特湾支系老西奥多·罗斯福(西奥多·罗斯福的父亲)家中举行的一个小型晚会上,遇到了美丽的萨拉·德拉诺。成熟儒雅、风趣幽默、健康且显得很年轻的詹姆斯很快就博得了萨拉小姐的欢心。两人几乎是一见钟情。

萨拉·德拉诺的父亲沃伦·德拉诺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富商,30岁以前在中国做生意发了财;她的母亲凯瑟琳·莱曼出身于马萨诸塞州的另一个望族。沃伦在发财后,便在赫德逊河西岸纽堡附近买了一处名为阿尔戈纳克的庄园。1854年,萨拉就出生在这里。

萨拉自幼就生活在优雅舒适的环境当中,受到过良好的学校教育。她雍容华贵、落落大方,对美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也十分熟悉。因此,当詹姆斯第一眼见到萨拉时,就被她深深地迷住了。

1880年10月,詹姆斯与萨拉在萨拉·德拉诺的家园阿尔戈纳克庄园举行了婚礼。在经历了几个月风光旖旎的欧陆之旅后,两人回到了海德公园舒适的家中。

这一年,詹姆斯52岁,萨拉26岁,正好与詹姆斯的长子罗西同龄。

回首当年,萨拉认为她那次到纽约的老西奥多·罗斯福家中做客是她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后来,她曾对儿子富兰克林·罗斯福说:

“如果我当时不去那里,我现在可能还是一个孤寂一生的‘老女人德拉诺’。”

但是,她独守空闺并不是因为无人前来求婚。按照她父亲的说法,“年轻人络绎不绝地向她求爱”。但在父亲看来,这些要娶他女儿的人根本都配不上她。他们不是太年轻,就是年纪太大,或者缺乏社会地位、名望,要不就是觊觎她将来要继承的100万美元遗产才来追求她。

只有詹姆斯·罗斯福是个例外。萨拉对詹姆斯一见面就产生了好感,并深深地爱上了他,而且忠贞不渝。

1882年1月30日上午8点,詹姆斯与萨拉的爱情结晶降临了。在临产时,萨拉母子险遭不幸。波基布希市的爱德华·帕克医生给萨拉注射了过量的氯仿进行麻醉,致使萨拉不省人事。而婴儿生下来后,也因昏迷过度而脸色发青,医生连打几下臀部都没有哭声。无奈之下,帕克医生只好对婴儿进行人工呼吸,才令婴儿苏醒过来,随即发出一阵清脆的哭声。

后来,萨拉也渐渐苏醒过来。一场虚惊后,母子平安。

当天晚上,詹姆斯愉快地在他的日记中记道:

“我的萨拉生下了一个胖胖的男婴,非常可爱,体重10磅,不算衣服。”

这个男孩是他的父亲在54岁时得到的“老来子”,因此备受父母的宠爱。这种宠爱在夫妇二人为孩子取名时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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