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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本草纲目解读健康秘诀(第2页)

饮食定量

人体每天均需摄入一定量的食物,以维持生命活动的需要,饮食定量主要强调饮食要有限度,保持不饱不饥,若饮食的数量超过一定限度,即“太过”,则损伤脾胃,导致疾病的发生。

如《素问·痹论》所说:“饮食自倍,肠胃乃伤。”《备急千金要方》更明确指出饮食过量的害处:“不欲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欲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饮食过多,则结积聚;渴饮过多,则成痰癖。”《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因而食饱,筋脉横解,肠游为痔。”引起疾病复发,称为“食复”。《素问·热论》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现代医学认为,人体对食物的消化、吸收和利用,主要靠脾胃的功能正常,若饮食过量,短时间内突然进食大量食物,势必加重胃肠负担,使食物不能及时消化,进一步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和输送,从而产生一系列疾病。相反,进食过少,则脾胃气血化生乏源,人体生命活动缺乏物质基础,日久会导致营养不良以及相应病变的发生。因此,饮食有节、食量有度是保证身体健康的重要条件。

进食时间要有规律

中国传统的进食方法是一日三餐,即早、中、晚三餐。中医认为,脾胃消化饮食的功能是有一定节律的,保证食物消化、吸收有节奏地进行,脾胃协调配合,肠胃虚实交替,有张有弛,食物则可有条不紊地被消化、吸收和利用。现代研究也发现,食物进入胃中,一般素食停留4小时,肉食停留约6小时,然后由胃经十二指肠进入小肠,当胃部排空到一定程度时,便产生饥饿感,故可再度进食。若不分时间随意进食,零食不离口,就会使肠胃长时间工作得不到休息,以致肠胃消化的正常规律被打破,胃肠虚实无度,久而久之可发生脾胃病变。

处理好药物与药膳的关系

药物疗法见效快,重在治病;药膳则多用来养身防病,重在养与防,见效慢。

药膳疗法不能代替药物疗法,但在养生、康复中却有着重要的地位,通过长期科学的药膳配方,可使许多慢性病患者、体弱多病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时,得到保养调理与治疗,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促进并补充了药物的治疗作用。

饮食“鸳鸯配”,合理才成对

食质宜忌

食质是指饮食的性味和质地,包括对不洁食物及饮食偏嗜的禁忌。

前面提到,食疗养生同药物治疗一样,要遵循辨证施治的原则,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现人体的阴平阳秘。

具体做法就是通过食物的寒热温凉、补泻的偏性,对人体的寒热虚实进行调补,如果没有充分认识到食物的偏性,或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长期的饮食五味、寒热偏嗜,可导致相应的脏腑机能偏盛,寒热失调,进而损及其他脏腑,破坏五脏的阴阳寒热平衡。如偏嗜饮酒,可损伤脾胃、内生湿热,产生脘腹胀满、胃纳减弱、口苦口腻等症;偏嗜寒凉,则易伤及脾胃阳气,引起腹泻、腹痛等,日久则寒湿内聚、阳气渐衰、病久及肾,使人体机能下降。

同时选用药食时要注意选购及鉴别,不要误食有毒或者伪劣品,如服食了腐败变质、有毒的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出现剧烈腹痛、吐泻,昏迷甚至死亡。

配伍原则

食疗不是几种食物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食按照一定的配方原则加以组合而成的,它与方剂学的配方规律相一致,并与烹饪学中的配菜相联系。也就是必须遵循君、臣、佐、使的配方原则,若配伍得当,则效用明显。药食可以分为主料、辅助料和佐助料。

主料(君)

主料(君)是根据食疗功效需要而起主要作用的药食,可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药食组成。如治疗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的猪肺粥中,猪肺益肺气,薏米健脾气,两者共同发挥补脾益肺之功,均为主料。

辅助料(臣)

辅助料(臣)是辅助主料以加强食物的功效,或治疗兼症的食物。如治疗肺结核的银耳鸡蛋羹中,重用银耳养阴润肺止咳为主料,配用鸡蛋养阴润燥,以增强银耳的功效,鸡蛋即为辅助料。

佐助料(佐、使)

佐助料(佐、使)是消除主料的毒性或副作用,或调味增色,或引导主、辅料归入机体某脏腑经络的食物。如各种菜肴类食疗药膳中,常用的姜、葱、料酒等调味品,能够去膻解腥,是为佐助料。

配伍禁忌

古代医家根据食物的性味归经形成经验性配伍禁忌。

药物与药物的配伍禁忌

中医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发现很多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同时一些药食研究和著作,也记载了很多药物间的配伍禁忌。

药物与饮食的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均有寒热温凉四性和辛甘苦酸咸五味之偏,只不过是药物其偏尤甚,食物无毒,其偏亦微。由于药物与食物所含成分不同,某些成分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相互作用而产生对人体有害或不利于人体吸收的物质,从而有碍健康或降低食疗的疗效。因此在应用一些药食制作药膳时,或者食用某种药食时,需要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结论性、经验性认识,避免一些不适宜的配伍。

一般来说,凡患热性疾病服药时,应禁用或少食酒类、辣味、鱼类、肉类等食物,因酒、辣味食物性热,鱼肉类有滋腻生热、生痰作用,食后易助长病邪,使病情加重;当服用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敛作用,影响药物解表、透疹功效;服温补药物时,应少饮茶、少食萝卜,因茶叶性凉下气,萝卜下气宽中,能降低药物温补脾胃之效能;服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时,不宜吃辣,因辣的食物性热,食辣的食物会增加热现象而抵消清热凉血药物(如石膏、金银花、连翘、栀子、生地、丹皮等)及滋阴药(如石斛、沙参、麦冬、知母、玄参等)的作用;服用补药人参时,不宜吃萝卜,萝卜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是名贵的滋补药物,一补一消,作用就抵消了,无疑是一种浪费。

食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

一般来说,食疗中的食物性味相对平和,除了要了解各种食物原料的性、味及其偏入何脏腑及经验积累发现的一些配伍禁忌,还要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些西医现代营养学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如食物原料含何种成分及何种营养素,哪些成分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或使原有营养及治疗成分遭到破坏等,在参考这些知识的基础上来制作和服用药膳,才能收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发物”忌口论

所谓“发物”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诱发旧疾,或加重新病。《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指出:“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指出不相宜的食物与疾病转归的关系。“发物”的范围较广,有的甚至扩大化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特别是患有疮疡肿毒,或慢性湿疹、皮炎等皮肤病患者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发物忌口尤为重要。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新病,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这些食物中含有某些激素,能促进人体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过量可诱发感染扩散、癫痫发作、溃疡出血等,使旧病复发;二是这些食物中可能含有某些食物异体蛋白,这些蛋白为致敏原,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虾、鱼、蟹等海鲜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复发;

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葱、蒜等,味辛辣,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发展。

“发物”按其性能可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为生风之物,如虾、蟹、香椿等;三为助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物;五为动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子、芡实及各类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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