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碰上褚焰要出摊,沈芸就跟着褚焰一块去了。
别说,裴戾做的推车真好用,结实又便利。
来到闹市,褚焰去旁边买了包核桃酥,搬了张板凳到阴凉处,让沈芸坐旁边待会。
沈芸就吃着核桃酥,看着褚焰三下五除二就利落地把摊子支起来了。
那动作熟练得很。
刚支摊子,还没有什么客人,沈芸坐在旁边看褚焰动作利索地忙活煮水、包馄饨、下馄饨。
沈芸忍不住问,“你以前堂堂一个魔尊,现在让你卖馄饨,你不会觉得丢脸吗?”
褚焰不以为然,“我以前当魔尊,是因为无路可走,又不是觉得风光才做的。”
“我娘以前跟我说,无论干什么,只要认真努力去干,哪怕是个讨饭的,那也是个努力讨饭的。”
“所以我现在就算卖馄饨,那也是个努力认真卖馄饨的。”
“而且我喜欢卖馄饨。”
沈芸眨了眨眼,“为什么?”
谁会喜欢卖馄饨啊?
褚焰走了过来,偷偷地跟沈芸炫耀道,“因为前几天有客人嫌我做的馄饨难吃,掀了我摊子,赔了我五两银子,这多赚啊。”
“……”
她还以为褚焰生意火爆到卖馄饨一天卖五两银子,所以她才跟来看看的。
结果是被人掀了摊子的赔偿款啊?
褚焰嘿嘿一笑,把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碗放到沈芸桌前,“鲜肉馅的小馄饨,趁热吃。”
这时候,陆陆续续来客人了,褚焰就去忙活了。
沈芸用勺子费劲地舀起一颗馄饨,一看,茫然地眨了眨眼。
这哪是小馄饨?
比饺子还要大。
一个个皮薄馅大,馅都快要溢出来了。
那干脆给她上碗鲜肉馅不就行了?
一看,褚焰正忙着,沈芸只好将就着吃了。
沈芸吃的那叫一个费劲,以往一口一个的小馄饨,她现在得分七八口才能吃完。
沈芸好不容易吃完一个,隔壁桌的客人眼尖看见了她碗里的大馄饨,再纳闷地捞起自己碗里拇指大小的小馄饨,不高兴地问褚焰,“老板,为什么这个姑娘的馄饨这么大,我碗里的这么小?”
闻言,褚焰在热气腾腾的锅里抬起头来,得意地道,“这是我娘子,待遇肯定得高点。”
沈芸吃馄饨的动作骤然一顿。
褚焰的娘子?
谁这么倒霉?
沈芸左看右看,发现这个倒霉鬼是她。
客人一听,立马恍然大悟,“哦,这样啊,老板好福气,娘子真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