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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第二十四章

【原文】

公都子曰:“匡章①,通国②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③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④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⑤,四不孝也。好勇斗很⑥,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⑦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

【译文】

公都子说:“匡章,是全齐国人都说的不孝之人。老师不仅与他交往,并且还对他相当尊敬,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社会上所说的不孝有五种情况:四肢懒惰,不管父母的赡养,是一种不孝。喜欢赌博下棋又爱喝酒,不管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二种不孝。喜欢财物,对老婆孩子很好,却不管对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三种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结果胡作非为,给父母带来羞辱,这是第四种不孝。跟别人斗勇因小事而互相打斗,危害到自己的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匡章有上述的情况吗?匡章是因为与他父亲互相以善行相要求导致关系僵化。以善行要求对方,是朋友交往的方法。父子以善行相要求,就会大大地伤害父子恩情。匡章难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亲属关系吗?因为他得罪了父亲,不能靠拢家庭,只能把妻子儿子都赶了出去,终身不要他们奉养。他认为要是不这样,罪就更大,这就是匡章的真实情况呀。”

【注释】

①匡章:齐国人。

②通国:全齐国。

③礼貌:尊敬。

④从:同“纵”,放纵。

⑤戮:羞辱。

⑥很:同“狠”,因恼怒而暴戾。

⑦子父责善而不遇也:父子用善行要求对方从而把关系弄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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