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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诛(第1页)

始诛

【原文】

孔子为鲁司寇,摄①行相事,有喜色。仲由问曰:“由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乐以贵下人’乎?”于是朝政②,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③之下,尸④于朝三日。

【注释】

①摄:代理。②朝政:执掌朝政。③两观: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④尸:暴尸。

【译文】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并且代理宰相的职务,脸上表现出高兴的神色。仲由问孔子道:“我听说品德高尚的人,灾难来了不会畏惧,幸运的事来了也不感到欣喜,但是先生您得到高位却如此高兴,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回答道:“是的,是有这种说法。但不是还有‘以显贵而谦让待人为乐事’的说法吗?”就这样,孔子上朝执政,仅仅过了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将他在宫殿门外的两座高台之下杀死,并且在朝廷上暴尸三日。

【原文】

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①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②焉。一曰心逆而险③,二曰行僻而坚④,三曰言伪而辩⑤,四曰记丑⑥而博,五曰顺非而泽⑦,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褒荣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⑧,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乙、子产诛史何,是此七子,皆异世而同诛者,以七子异世而同恶,故不可赦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注释】

①闻人:名人,有名望的人。②不与:不在其中。③险:险恶。④坚:固执。⑤辩:善辩。⑥丑:怪异的事。⑦泽:润泽。这里指理直气壮。⑧反是独立:反对正道,违背常理而自成一家。

【译文】

子贡向孔子进言说:“少正卯是鲁国有名望的人物,但是而今您当政之始,就马上杀他,可能有些失策吧?”孔子回答道:“你坐下来,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天下间有五种恶行最大,连盗贼这一类的行为都不在其中。第一种就是通达了世事却又用心险恶,第二种是行为怪僻并且固执,第三种是言语诡诈但又能言善辩,第四种是知道了太多怪异的事情,第五种是反对礼法却又理盲气壮。这五种恶行,只要有人犯了其中的一项,就免不了受到正人君子的诛杀,况且少正卯五种恶行都具备啊。他身处高位足以聚集徒众,结党营私;他的言论也足以伪饰自己迷惑众人并得到声望;他积蓄的强大力量足以违背礼制自成异端;他可真称得上是奸雄啊!不能不除啊!商汤杀掉尹谐,文王杀掉潘正,周公杀掉管叔和蔡叔,姜太公杀掉华士,管仲杀掉付乙,子产杀掉史何,这七个人生于不同时代,但被杀原因相同。这七个人虽然所处时代不同,但是他们的罪行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能够放掉他们。《诗经》上说:‘忧心如焚,被恶势力所憎恨。’恶人成群出现,这就很值得我们担忧了。”

【原文】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①者,夫子同狴②执③之。三月不别④。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⑤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

【注释】

①讼:打官司。②同狴:同一个牢房。狴,监狱。③执:监禁、关押。④别:判决。⑤曩:以前,过去。

【译文】

孔子在担任鲁国大司寇的时候,有一对父子打官司,孔子将他们关押在同一个牢房里。过了三个月,仍然没有判决。父亲主动提出撤回诉讼,孔子就将他们放了。季孙氏知道这件事后很不高兴,说道:“司寇欺骗了我。以前他曾经告诫过我,治理国家的时候一定要先实行孝道。如今我杀掉一个不孝之人,用以教导我的百姓实行孝道,难道不是可行的吗?但又赦免了他,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文】

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①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②其狱③,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④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试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云:‘义刑义杀,勿庸以即汝心,惟日未有慎事。’言必教⑤而后刑⑥也。既陈道德以服之,而犹不可,尚⑦贤以劝之;又不可,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若是⑧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成知罪矣。《诗》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厉而不试⑨,刑错⑩而不用。今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夫三尺之限,空车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载陟焉,何哉?陵迟故也。今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逾乎?”

【注释】

①道:通“导”,教导、教化。②听:断决,治理。③狱:诉讼案件。④慢:松弛。⑤教:教化。⑥刑:刑罚。⑦尚:表彰、推崇。⑧若是:如此,像这样。⑨试:用。⑩错:搁置不用。不胜:不可胜数,数不清。重载:载重的车子。陟:登上。一般指登山。

【译文】

冉有将季孙氏的话讲给孔子听,孔子听后叹息道:“哎!身居高位的人没有履行自己教导百姓的职责,反而滥杀百姓,这样的做法违背常理。如果身居高位的人不用孝道教化百姓,却又去随意处理官司,这样做就是滥杀无辜。三军遭遇大败,不能乱杀士兵来阻拦败逃;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在出现,但不能靠严酷的刑罚来制止,这是什么原因呢?统治者不能教化百姓,罪责不在百姓身上。如果法令松弛,对人的惩罚却很严厉,这就是残害生灵;随便横征暴敛,就是残暴的表现;不教化百姓却要求百姓遵守礼法,这就是暴虐的表现。只有在施政的时候不再有这三种弊病,才可以使用刑罚。《尚书》上说:‘刑罚讲究恰如其分,不能随心所欲,始终要慎重,让百姓心悦诚服。’必须教化为先刑罚为后。陈说道义使百姓敬服,如果陈说了道义,百舛还不信服,那就对贤德的人加以表彰,以此鼓励其他的人从善,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放弃种种说教,如果这些都不行的话,就用法令的威力震慑他们,让他们害怕。像这样施政三年,老百姓的行为就能够规矩了。至于那些顽冥不化之徒,就可以对其使用刑罚了。这样一来,百姓也就知道他们的罪过都是在哪里了。《诗经》中说:‘辅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这些的话,也就用不着威慑,刑法也就搁置不使用了。但是如今社会却不是这样,教化紊乱,刑罚繁多,让百姓都感到迷惑,仿佛掉进了陷阱,紧跟着官吏又用刑罚去制裁他们。所以刑罚越多,盗贼却越来越多。三尺高的阻碍,即便是空车也很难登上去,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太过于陡峭。百仞的高山,载着很重东西的车子也能够登上,什么原因呢?这是由于山虽高但坡缓,车子慢慢就可以上去。如今社会道德已经败坏很久了,即使有了刑法,百姓能做到不触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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