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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1页)

托罗奥那天晚上没有来看她。他在接到信后,将对嘉莉的思念暂时都放到了一边,一个人四处游**,过着他所谓的快活日子。这天晚上,他在烈克托饭店吃了晚饭,这家饭店在当地略有名气。饭后,他去了罕那——哈哥酒店,这家酒店在亚当斯街上,对面就是特别华丽的联邦大厦。他背靠着酒店里漂亮的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买了几枝雪茄,随手点上一枝。这对他来说多少代表着上层社会的生活——是整个上层生活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托罗奥并不是酒徒,他不是嗜酒如命的人。他不是“有钱的”人。他只追求心中所认为的最好的东西,依他看来,追求这些东西本身就是最美好的生活的一部分。烈克托饭店有着光滑的大理石墙壁和地板,有着明亮的灯火,有着闪耀的瓷器和银器,是演员和职业界人士常常光顾的地方,这在他看来,是一个有所出息的人应该去的地方。吃饭的时候,听说约瑟夫·杰弗逊也常来这地方,或者听到亨利·E·迪克西这位当时显赫一时的演员就坐在几张桌子之外,他感到格外心满意足。在烈克托饭店,尤其是到了晚上,人们能遇到政治家、股票经纪人、演员、当地一些年轻有钱的“公子哥”,大家都在交谈声中吃着、喝着。

花钱到这儿进餐代表着一种境界。“那边那人是某某某”,是常挂在这些绅士们嘴边上的一句话,特别是那些还没达到、却期望能达到这一境界的人,更是把它作为口头禅。

“是真的吗?”对方会这样回答。

“那当然,你不认识吗?他可是歌剧院的经理。”

当托罗奥听到这些话时,他就会挺直腰板,吃得更加心满意足。假如他有些虚荣,这就增加了他的虚荣;假如他有野心,这就激发了他的野心。

从芝加哥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富丽堂皇的酒馆。和烈克托饭店一样,它也装饰有很多耀眼的白炽灯,装在漂亮的枝形吊灯中,挂在幽雅的地方。地上铺着色彩浓艳的瓷砖。墙壁的下半部装有贵重的黑漆木板,上半部涂着彩色灰泥,使这里显得尤为豪华。长长的酒吧柜台上放一排灯光。这真是家了不起的酒店。

在烈克托饭店,托罗奥认识了G·W·霍森沃先生,他是亚当斯街罕那——哈哥酒店的经理,被人们认为是个事业非常成功、社交很广的名人。霍森沃除了年龄不到四十外,他体格强健,特别活跃,有着一种稳健庄重的神气。托罗奥见到他时立即感到这是个值得结交的人物,自己不仅结识了他,并且从此每想喝杯酒或者想抽枝雪茄时,就可以去亚当斯街的酒店。

霍森沃与众不同,非常有趣。他的职位非常重要,是个经理——一个管理一切的位置,特别威风,但没有经济权。他经过多年效劳,凭着坚持不懈的毅力和勤勉操劳的精神,从一个普通酒吧的掌柜爬到了现在的职位。他在酒店有个小办公室,他在里边有张拉盖写字台,写字台里有这家店里的简单的账本——记着订购的和需要的供应品等等。管理和财务上的主要任务都得递交给店主,罕那先生和哈哥先生,以及一个管收钱的出纳员。

他大多时间在店里到处走动,穿着用进口料子缝制的礼服,手指上戴着几枚戒指,领带上佩带着一颗耀眼的蓝宝石,一件引人注意的新式背心,外加一条纯金表链。对于几百个演员、商人、政治家及很多社交极为广泛的人物,他都能一一叫出名字,且可以用“喂,老伙计”和他们打招呼,这是他成功的一部分。他对亲切友好的程度上有着准确的等级区分。对于那些常常光顾、知道他身份的职员和办事员,他只招呼一声“你好”,而对于那些认识他、也乐意和他结识的名人或有钱人,他就以“喂,老伙计,还好吗?”来打招呼。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也许太有钱,也许太有名,也许太走运,使他不敢亲密地和他们打招呼。对待这些人他会摆出一副严肃庄重的态度向他们表示敬意,这既博得了他们的好感,又丝毫无损他自己的风度和见识。最后,还有一种顾客,这些人既不富也不穷,稍有名气但还不是红人,他跟这些人亲热得称兄道弟。他特别愿意和这些人交谈,和他们谈得或许最恳切。他喜欢不时地出去玩玩——去看赛马,看戏,去一些俱乐部赌赌博,也去一些难于启齿的罪恶地方。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林肯公园旁、城北区的一幢漂亮的房子里。不论从哪方面看,他都是美国上层社会一个相当受欢迎的人——仅次于豪门望族的第一等人物。

霍森沃喜欢托罗奥。他喜欢托罗奥亲切的神态和衣冠楚楚的外貌。他晓得托罗奥只是个推销商,干这一行的时间也不长,但是巴特列特——坎伊公司规模非常大,而且生意兴隆,因此托罗奥混得也不错。霍森沃与坎伊老板关系特别好,经常同他和其它一些人一起喝上一杯,随意聊一聊。托罗奥很有幽默感,这对他这一行有很大帮助的。倘若有必要,他会天南地北地扯上一番。他可以和霍森沃一起谈赛马,说一些自己的趣事和风流场中的经历,说一下他所到城市的商业情况,因此他几乎总能让自己到处受欢迎,今晚他格外高兴,因为他写给公司的报告受到了非常高的评价,新样品也都已选好,而且此后六周的行程全部定了下来。

“哦,你好,察朗老伙计,”托罗奥那天晚上走进来时,霍森沃说,“还好吗?”店里人很多。

托罗奥高兴地同他握了握手,随后两人向酒吧走去。

“哦,还好。”

“我已经六个星期没有看到你了,啥时候回来的?”

“上周五,”托罗奥说,“这回跑得不错。”

“那就好。”霍森沃说,他那黑眼睛里透露着一股热情,“你要喝点什么?”看到酒吧招待从酒吧后向他们探出身子,他问了一句。

“陈轩尼诗酒。”托罗奥说。

“我也来一点。”霍森沃插进来说。

“这次在城里呆多长时间?”霍森沃问。

“只呆到星期三。我要去圣保罗。”

“丘詹·伊凡斯上星期六到过这儿,他说上星期在密尔沃基见到过你。”

“是的,我见到丘詹了,”托罗奥答道,“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对吧?我们在那儿一起玩得非常开心。”

他们一边谈论着一边倒酒,托罗奥往杯里倒了三分之一,这是被当时人们认为得体的分量,而霍森沃只是代表性地倒了一点点威士忌,之后用矿泉水把它冲淡。

“坎伊怎么啦?”霍森沃问,“他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来这儿了。”

“听说卧病在床,”托罗奥解释说,“这老家伙得了痛风病!”

“但他这辈子也挣了很多钱,是吗?”

“是啊,大笔大笔的,”托罗奥回答说,“他没有多少日子了。现在极少到办公室。”

“他只有一个儿子,是吗?”霍森沃问。

“没错,一个挥霍的败家子。”托罗奥笑着说。

“我觉得他给公司也添不了多少乱,其它股东都还健在呢。”

“是啊,我想他坏不了事。”

霍森沃站在那里,上衣敞着,大拇指插在口袋里,灯光照在他的宝石和戒指上,使它们显得十分光彩夺目。他简直就是相当讲究的舒适安乐之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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