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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第1页)

第四十四章

蒙埃司先生在都市饭店的营业处遇到了马丁。马丁永远弄不明白,他是碰巧到那儿去办其他事,还是专门在那儿等他,请他上他家吃饭;不过,他倾向于相信第二种假设。不管是哪种情况,露思的父亲,这位曾经禁止马丁再登他家门、解除他们婚约的蒙埃司先生,现在竟然邀请他去吃饭。

马丁并没有发火。他甚至连个架子也没摆。他原谅了蒙埃司先生,可心里一直在纳闷,不知这位先生是怎么咽下这只苦果的。他没有拒绝邀请。但是他说了些含糊的推托之词,还问候了他的家人,尤其问候了蒙埃司太太和露思。他说出她的名字时非常自然,毫不迟疑,可是他心里不免暗自吃惊,因为他一点儿也不激动,丝毫也没有过去那种心跳加快热血向头上涌的**。

很多人请他去吃饭,有些他接受了。有些陌生人为了邀请他,还专门请人作介绍。他仍然想不通,为什么这桩小事会越变越大。帕勒坦·西杰勃特蒙也请他去吃饭。这可让他更想不通了。他记起被饥饿折磨得绝望不堪时,谁也不请他吃饭。那时他才需要吃饭呢,因为没有饭吃,饿得浑身虚弱,头晕眼花,连体重都减轻了。让他迷惑不解的正是这点。他需要吃饭的时候,谁也不请他吃,现在他有的是钱,买得起成千上万顿饭了,食欲也越来越差,人们却硬要请他没完没了地吃。这是为什么?这事没理可讲,也不是由于他的原因。他并没有改变。他写的那些东西当时都已经写完了。蒙埃司先生和蒙埃司太太把他说成个游手好闲的懒鬼,还通过露思逼他进一间办公室当个职员。另外,他们当时已经知道他写出许多作品。露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拿给他们看过。使他的名字能够登在每份报纸上,正是由于同样的作品。可正因为他的名字登在每一份报纸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有一桩事是肯定的:蒙埃司家人并不是由于他本人和他的作品而欢迎他。因此他们现在欢迎他,也不是因为他本人和他的作品,而是因为他的名声,因为他是个出人头地的名人。另外,他囊中有十万左右的财富呢,为什么不欢迎他?资产阶级就是这样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他又怎么能有别的期望呢?可是他有自尊心,藐视这种价值观。他渴望人们以他的人品,或者以他的作品来衡量他,他的作品毕竟是他自我的表现嘛。里奇就是这样评价他的。在她看来,他的作品都算不了什么。她看重的是他本人。铅匠杰莫和那批老朋友也是这样评价他的。过去,他跟他们一起厮混的时候,这一点已经得到过证明;那天在舍芒德公园发生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让他的作品见鬼去吧。他们喜欢、并且愿意为他大打出手的只是马丁·伊德——他们一伙中的好伙计。

再说说露思吧。她无疑因为他本人的缘故曾经喜欢过她。但是,虽然她喜欢他,可她更喜欢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她反对过他的作品,照他的理解,主要是因为它们不能换钱。她对他的《爱情诗集》就是这种评价。而且,她也催他找个工作。不错,她用的是“职位”这个高雅字眼,可意义完全一样,在他脑子里还是那个老说法。他把自己的作品都读给她听过:诗歌、故事、论文——《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等等,全读给她听过。然而她始终劝他找个工作,去工作,天哪!他压缩睡眠时间、消耗自己的生命力,还不全是为了能配得上她,可似乎这一切并不是工作。

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这样越滚越大了。他身体健康,精神正常,饮食规律,睡眠充足,可就是这桩小事越来越让他感到困惑。“早已完成的作品”。这个说法死死缠在他的心头。有个星期天,他被帕勒坦·西杰勃特蒙请去,在他的零售店楼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拼命克制自己,才没有喊出来:

“那是早已完成的作品!现在你倒请我来吃饭啦,当时你却看着我挨饿,不准我登你的门,咒骂我,因为我不愿找个工作。可那些作品当时就写完了,全写完啦。现在我说话的时候,你隐藏起自己的思想,不论我说什么都表示出尊敬,仔细听取。我对你说,你那帮人全都龌龊不堪,尽是些骗子,你不但不发火,还唯唯诺诺点头称是,承认我说的话很有道理。可这是为什么?就因为我是个名人,就因为我有很多钱,而不是因为我是马丁·伊德,是个好人,并且不是个傻瓜。就算我说月亮是生乳酪做成的,你也会表示赞同,至少不会反驳这说法,因为我有钱,多得能堆成山。可这是早已完成的作品挣来的。告诉你吧,在你把我看得不如粪土,朝我吐唾沫的时候,那些作品早已完成啦。”

但是马丁并没有喊。他脸上露出微笑,尽量保持克制,可是这想法折磨着他的思想,让他感到苦恼。当他逐渐沉默下来时,帕勒坦·西杰勃特蒙就取代了他,开始大谈特谈。他自己也干得很成功,而且为此感到自豪。他是靠自己的力量起家的,他没有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也不欠任何人的情。他尽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还养活着一大家人。这家西杰勃特蒙杂货店就是他辛勤和能力的标志。他像有些人爱自己的妻子一样热爱这个西杰勃特蒙杂货店。他跟马丁推心置腹地谈起来,向他讲述了自己花费了多少心血,动了多少脑筋才把这爿店铺弄成现在的模样。而且他心里还有个规划,那是个雄心勃勃的打算。这个地区发展得很快,而这爿店实在太小了。假如他有更多地方,他就要增添二十多种省工省钱的设备。他能做到的。他正在竭尽一切力量奋斗,希望有一天能把店铺旁边的那块地基买下来,在那儿盖上座木结构的二层楼房。他可以把二层楼租出去,两座房子的一层全部是西杰勃特蒙杂货店。当他讲到要在两座房子的门面上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挂上块长长的招牌时,眼睛闪着熠熠光辉。

马丁其实没有听他讲些什么。他的脑子给那句话死死缠住了:“早已完成的作品”,这声音大得压过了对方的唠叨,真能让他发疯,他竭力逃避着。

“你刚才说它需要多少钱?”他突然问道。

他的姐夫正在解释这个地区做生意的机会,话讲到一半停了下来。他并没有说过需要多少钱。但是他心里明白。他已经计算过几十遍了。

“照现在的木料价格,”他说,“有四千就行。”

“包括那块招牌?”

“我还没把它计算在内。可是房子有了,招牌就非挂上不可。”

“那地皮呢?”

“再加三千。”

他俯身向前,舌头舔着嘴唇,两手紧张得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松开,望着马丁填写一张支票。支票递到他手里后,他朝那数目扫了一眼——七千美元。

“我……我至多付得起六厘利息。”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沙哑了。

马丁想笑,可他却开口说道:

“那是多少钱?”

“我算算看。百分之六乘以七千——四百二十。”

“那就是每个月三十五块钱,对不对?”

西杰勃特蒙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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