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商店)的人事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考评中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同时,考评标准、程序和对考评责任者的规定在商场(商店)内部应当对全体员工公开。这样才能使员工对人事考评工作产生信任感,对考评结果也易持理解、接受的态度。
2.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也就是说,首先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其次要做到把被考评者与既定标准做比较,而不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比较。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即上级的上级)对直接上级做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
4.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评语)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
5.差别的原则
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评语,在工作晋升、使用等方面应体现明显差别,使考评带有刺激性,激励员工的上进心。当然,对考评承担者进行充分培训,使其尽量排除主观因素,并能够对考评标准有准确的、统一的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考核的方法
店长对店员进行考核时可采用的方法很多,主要有:
(1)依靠个人的判断。即通过店长个人的判断来评定下属店员的一种考核方法。该方法虽简便易行,但缺乏客观性,很难达到公平合理。
(2)进行自我鉴定。即由被考核人对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评估自己的水平、思想品质及工作。
(3)根据因素评价。考核前将需考核的内容分解为若干因素,形成评价体系,对被考核人逐项评定,确定优劣。
(4)通过考试评议。即将考试和评议结合在一起进行人事考核。考试主要用于检查店员文化、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水平;评议则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有关店员对被考核者的看法,经有关人员的分析、讨论,最后得出公平正确的评价。
(5)进行店员素质测评。即对商场(商店)各类店员的德、智、绩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量与评定。作为一种专门技术,它综合了哲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领导科学、心理学、应用数学、模糊数学等科学研究成果,是对店员测评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五)员工考核表
在对员工进行考核时,可以将考核的项目和评价的标准等内容设计成专门的员工考核表,对所有的员工都实行统一的考核,各员工的考核成绩都可以简单清晰地呈现出来。
每月工作考核表(每月单项√累计)
店名:店长:日期:
督导检查表
(六)考核结果及效力
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年度考核表”,存入员工考绩档案,作为续聘、晋升、降聘、解聘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的员工,可优先推荐或破格推荐晋升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为“良”的,具有续聘、申报晋升职务的资格;考核结果为“中”的,视为“合格”,应指导其努力提高,但不能申报晋升职务资格;考核结果为“可”的,视为“不太称职”,应限期改进,视改进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考核结果为“差”的,可以视情况解聘或调整工作。
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店员档案。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店员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店员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店员的奖励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