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我的人生
青年与人生
我今就现代青年活动的方向,稍作陈说,望我亲爱的青年垂听!
第一,现代的青年,应该在寂寞的方面活动,不要在热闹的方面活动,近来常听人说:“我们青年要耐得过这寂寞日子。”我想这“寂寞日子”并不是苦境,实在是一种乐境。我觉得世间一切光明,都从寂寞中发现出来。譬如天时,一年有一个冬季,是一年的寂寞日子。在此时间,万木枯黄,气象凋落,死寂、冷静,都是他的特色。可是那一年中最华美的春天,不是就从这个寂寞的冬天发现出来的么?一天有一个暗夜,也是一天的寂寞日子。在此时间,万种的尘嚣嘈杂,都有个一时片刻的安息。可是一日中最光耀的曙色,不是从这寂寞的暗夜发现出来的么?热闹中所含的,都是消沉,都是散灭;黑暗寂寞中所含的,都是发生,都是创造,都是光明。这样讲来,这寂寞日子,实在是有滋味、有趣意的日子,不是忍苦受罪的日子,我们实在乐得过,不是耐得过。况且耐得过的日子,必不长久。一个人若对于一种日子总觉得是耐得过,他的心中,必是认这寂寞日子,是一种苦境,是一种烦恼,那就很容易把他抛弃,去寻快乐日子过。因为避苦求乐,是人性的自然,勉强矜持的心,是靠不住的。譬如孀妇不再嫁,苦是本着他自由的意思,那便是他的乐境,那种寂寞日子,他必乐得过到底。若是全因为受传说偶像的拘束、风俗名教的迫胁,才不去嫁,那真是人间莫大的苦境,那种寂寞日子,他虽天天耐得过,天天总有耐不得跟着。乐得过的是一种趣味,耐得过的是一种矜持。青年呵!我们在寂寞的方面活动,不可带着丝毫勉强矜持的意思,必须知道那里有一种真趣味,一种真光明,甘心情愿乐得过这寂寞日子,才能有这寂寞日子中寻出真趣味、获得真光明的一日。
第二,现代的青年,应该在痛苦的方面活动,不要在欢乐的方面活动。本来苦乐两境,是比较的,不是绝对的。哪个苦,哪个乐,全靠各人的主观去判定他,本没有一定标准的。我从前曾发过一种谬想,以为人生的趣味就在苦中求乐,受苦是人生本分,我们青年应该练忍苦的本领。后来觉得大错。避苦求乐,是人性的自然,背着自然去做,不是勉强,就是虚伪。这忍苦的人生观,是勉强的人生观,虚伪的人生观。那求乐的人生观,才是自然的人生观,真实的人生观。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立在真实上,求得人生的光明,不可陷入勉强、虚伪的境界,把真正人生都归幻灭。但是,求乐虽是人性的自然,苦境总缘着这乐境发生,总来缠绕,这又当怎样摆脱呢?关于此点,我却有一个新见解,可是妥当与否,我自己还未敢自信。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劳动的人,自然没有苦境跟着他。这个道理,可以由精神的和物质的两个方面说。劳动为一切物质的富源,一切物品,都是劳动的结果。我们凭的几,坐的椅,写字用的纸笔墨砚,乃至吃的米,饮的水,穿的衣,没有一样不是从劳动中得来。这是很容易晓得的。至于精神的方面,一切苦恼,也可以拿劳动去排除他,解脱他。这一点一般人却是多不注意。一个人一天到晚,无所事事,这个境界的本身,已竟是大苦;而在无事的时间,一切不正当的欲望,没趣味的思索,都乘隙而生;疲敝陈惰的血分,周满于身心,一切悲苦烦恼,相因而至,于是要想个消遣的法子。这消遣的法子,除去劳动,便没有正当的法则。吃喝嫖赌,真是苦中苦的魔窟,把宝贵的人生,都消磨在这个中间,岂不可惜!岂不可痛!堕落在这里的人,都是不知道尊重劳动,不知道劳动中有无限的快乐,所以才误入迷途了。青年呵!你们要晓得劳动的人,实在不知道苦是什么东西。譬如身子疲乏,若去劳动一时半刻,顿得非常的爽快。隆冬的时候,若是坐着洋车出门,把浑身冻得战栗,若是步行走个十里五里,顿觉周身温暖。免苦的好法子,就是劳动。这叫做尊劳主义。这样讲来,社会上的人,若都本着这尊劳主义去达他们人生的目的,世间不就没有什么苦痛了吗?你为何又说要我们青年在苦痛方面活动呢?此问甚是。但是现在的社会,持尊劳主义的人很少,而且社会的组织不良,少数劳动的人,所得的结果,都被大多数不劳动的人掠夺一空。劳动的人,仍不免有苦痛,仍不免有悲惨,而且最苦痛最悲惨的人,恐怕就是这些劳动的人。所以我们要打起精神来,寻着那苦痛悲惨的声音走。我们要晓得痛苦的人,是些什么人?痛苦的事,是些什么事?痛苦的原因,在什么地方?要想解脱他们的苦痛,应该用什么方法?我们不能从苦痛里救出他们,还有谁能救出他们,肯救出他们?常听假慈悲的人说,这个苦痛悲惨的地方,我们真是不忍去,不忍看。但是我们青年朋友们,却是不忍不去,不忍不看,不忍不援手,把他们提醒,大家一齐消灭这苦痛的原因呵!
第三,现代的青年,也应在黑暗的方面活动,不要专在光明的方面活动。人生的努力,总向光明的方面走,这是人类向上的自然动机,但是世间果然到了光明的机运,无一处不是光明?我们在这光明中享尽人生之乐,岂不是一大幸事?无如世间的黑暗,仍旧遍在,许多的同胞,都陷溺到黑暗中间,我们焉能独自享受光明呢?同胞都在黑暗里面,我们不去援救他们,却自找一点不沾泥土的地方,偷去安乐,偷去清洁,那种光明,究竟能算得光明么?那种幸福,究竟能算得幸福么?旧时代的青年讲修养的,犹且有“先忧后乐”的话,新时代的青年,单单做到“独善其身”、“洁身自好”的地步,能算尽了责任的人么?俄国某诗人训告他们青年说:“毁了你的巢居,离开你的父母,你要独立自营,保持你心的清白与自然,哪里有悲惨愁苦的声音,你就到哪里去活动。”这话真是现代青年的宝训,真是现代青年的警钟。我们睁开眼看,那些残杀同胞的兵士们,果真都是他们自己愿做这样残暴的事情么?杀人果真是他们的幸福么?他们就没有一段苦情不平,为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么?他们的背后,果真没有什么东西逼他们去做杀人野兽么?那么倚门卖笑的娼妓们,果真都是他们自己愿做这样丑贱的事情么?卖笑果真是他们的幸福么?他们就没有一段苦情不平,为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么?他们的背后,果真没有什么东西逼迫他们去做辱身的贱业么?那些监狱里的囚犯们,果真都是他们自己愿做罪恶的事么?他们做的犯法的事,果真是罪恶么?他们所受的刑罚,果真适当他们的罪恶么?他们就没有一段苦情不平,为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么?他们的背后,果真没有什么东西逼他们陷于罪恶或是受了冤枉么?再看巷里街头老幼男女的乞丐们,冻馁地颤抖在一堆,一种求爷叫奶的声音,最是可怜,一种秽垢惰丧的神气,最是伤心,他们果真愿作这可耻的态度丝毫不觉羞耻么?他们堕落到这个样子,果真都因为他们是天生的废材么?他们就没有一段苦情不平,为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么?他们的背后,果真没有什么东西逼他们不得不如此么?由此类推,社会上一切陷于罪恶、堕落、秽污、黑暗的人,都不必全是他们本身的罪过。谁都是爹娘生的,谁都有不灭的人性,我们不可把他们看作洪水猛兽,远远地躲避他们。固然在黑暗的里面,潜藏着许多恶魔毒菌,但是防疫的医生,虽有被传染的危险,也是不能不在恶疫中奋斗。青年呵!只要把你的心放在坦白清明的境界,尽管拿你的光明去照澈大千的黑暗,就是有时困于魔境,或竟作了牺牲,也必有良好的效果,发生出来。只要你的光明永不灭绝,世间的黑暗,终有灭绝的一天。
兴趣与人生
小孩子的游戏,最有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在游戏中,小孩子做某种事,完全由于他的兴趣。他可以写字,但他并非欲成一书法家。他可以画画,但他并非欲成一画家。他更非欲以写字或画画,得到所谓“世间名利恭敬”。他写字或画画,完全是无所为而为。他做某种事,完全是乘兴,他兴来则作,兴尽则止。所谓“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做某种事皆是顺其自然,没有矫揉造作,所以他做某种事,是无所为而为,亦即是无为。
当小孩子时候的游戏,是人的生活中的最快乐的一部分。道家的理想的生活,即是这一类的生活。道家以为成人所以不能得到这一类的生活者,乃因受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我们若能打破此种束缚,则此种生活即可得到。我们亦以为这种生活,是快乐的,亦可以说是理想的生活,但社会各种制度的束缚,却并不是容易打破者。这些束缚,不容易打破,并不是因为人的革命的勇气不够,而是因为有些社会制度是任何种的社会的存在,所必需的。若打破这些,即取消了社会的存在。社会若不能存在,人亦不能存在。此即是说,若没有社会,人即不能生活,更说不到快乐的生活。道家以为,上天所说无为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是不错的。道家又以为,人在社会中,因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人不能完全有这种生活,这亦是不错的。但道家因此即以为人可以完全不要社会制度,以求完全有这种生活,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是不可行的。
照道家的说法,无论任何人总有他所感觉兴趣的事。我们看见有些人,于闲暇时,什么事都不做,而蒙头大睡,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似乎是对于什么事都不感觉兴趣。而实在是他对于蒙头大睡,或胡思乱想,感觉很大的兴趣。既然任何人对于有些事总感觉兴趣,如果任何人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则任何人都过着最快乐的生活,“各得其所”,真是再好没有的。或者可以问:如果人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觉兴趣,如随其兴趣,则都蒙头大睡去了,又有谁去做事呢?人人都不做事,岂不大家都要饿死?道家于此可答:决不会如此的。有许多人对于蒙头大睡,不感觉兴趣,如叫他终日蒙头大睡,他不但不以为乐,而且以为苦。这些人如没有事做,反觉烦闷。所以有些人要“消闲”。所以要消闲者,即有些人有时感到闲得无聊不可耐,故须设法找点事做,将闲消去。忙人找闲,而闲人则找忙,所以虽任何人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天下事仍都是有人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说法。照这个极端的说法,自然有行不通、不可行之处。有些事是显然不容易使人感觉兴趣的,如在矿井里做工等。然而这些事还不能不有人做。在社会里面,至少在有些时候,我们每人都须做些我们所不感觉兴趣的事。这些事大概都是社会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它虽不感觉兴趣,而亦必须做之。社会是我们的生存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起码的责任。这种起码的责任,不见得是每个人所皆感觉兴趣的。所以主张人皆随其兴趣去做的极端说法,如道家所说者,是不可行的。
不过这种说法,如不是极端的,则是可行的。这种说法,在相当范围内,我们不能不说是真理。
在以前的社会制度里,尤其是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们以为,人的兴趣,只有极少数是正当的。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所应读的所谓“正经书”,是很有限的。“四书五经”是大家所公认的“正经书”。除此之外,学举业者,再加读诗赋八股文,讲道学者,再加读宋明儒语录。此外所有小说词曲等,均以为是“闲书”。看闲书是没出息的事,至于作闲书更是没有出息的事了。在以前的社会制度里,尤其是在以前的教育制度里,人们以为,人的兴趣,多数不是“正当的”。因此有多少人不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以致他的才不能发展。因此不知压抑埋没了多少天才,这是不必讳言的。
说到此,我们须对才有所说明。与才相对者是学。一个人无论在哪一方面的成就,都靠才与学两个方面:才是天授;学是人力。比如一个能吃酒的人,能多吃而不醉。其所以能如此者,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生理方面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又一方面是因为他常常吃酒,在生理方面,养成一种习惯。前者是他的才,是天授;后者是他的学,是人力。一个在某方面没有才的人,压根不能在某方面有所成就。无论如何用力学,总是徒劳无功。反之,在某方面有才的人,则“一出手便不同”。他虽亦须加上学力,方能有所成就,但他于学时,是“一点即破”。他虽亦用力,但此用力对于他是有兴趣的。此用力对于他不是一种苦事,而是一种乐事。例如学作诗,旧说:“酒有别肠”,“诗有别才”。此即是说,吃酒作诗,都靠天生的才,不是仅靠学的。我们看见有些人压根不能作诗。他可以写出许多五个字或七个字的句子,平仄韵脚都不错,他可以学新诗人写出许多短行,但这些句子或短行,可以一点诗味都没有。这些人即是没有诗才的人,他无论怎样学诗,我们可以武断地说,他是一定不能成功的。另外有些人,初学作诗,写出的句子,平仄韵脚都不合,而却诗味盎然。这些人是有诗才的人,他有希望可以成为诗人。
一个人必须在某方面有才,然后他在某方面的学,方不至于白费。一个人在某方面的学,只能完成他在某方面的才,而不能于他原有的才上有所增加。一个有诗才的人,初学作诗时,即有些好句,这是他的才的表现。普通以为于此人学成的时候,他必可以作更好的句。其实这是不对的。他学成时,实亦只能作这样的好句。所差别的是:在他初学的时候,他所作的诗,有好句,却亦有极不好,或极不通的句。在他学成的时候,他所作的好句,虽亦不过是那么好,但却无极不好,或极不通的句。他所作的所有的句,虽不能是都好,但与好句放在一起,却都可以过得去。有好句是他的才的表现,好句以外的别的句,都可以过得去,是他的学的表现。他的学可以使他的所有句子都过得去,这是他的学能完成他的才;他的学不能使他的好句更好,这是他的学不能使他的才有所增益。所谓神童,不见得以后皆能有所成就者,即因他的以后的学,不能使其才有所增加。他于童年时所表现的才,与童子比,虽可称为高,但以后若不能增益,则与成人比,或即是普通不足为奇的。
一个人在某方面的才,有大小的不同。“世间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此是说,曹子建在文学方面,有很大的才,在某方面有很大的才者,我们称之为某方面的天才、如文学的天才、音乐的天才,军事的天才等。
道家重视人的才,以为只要人在某方面有才,即可以不必学,而自然能在某方面有所成就。不学而自能,即所谓无为。道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们承认,人必在某方面有才,始能于某方面有成就。但不承认,人只在某方面有才,即可在某方面有成就。人在某方面有才,是他在某方面有成就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其充足条件。例如一个在作诗方面质美而未学的人,虽可以写出些好句,但他所写的别的句,却有极不好或极不通的。他仍是不能成为诗人。凡能在某方面有成就的人,都是在某方面有才又有学的人。其成就愈大,其所需的才愈大,学愈深。
在某方面有才的人,对于某方面的事必感觉兴趣。因此他的学是随着他的兴趣而有的。他的学是随着他的兴趣而有,所以他求学是无所为而为的。他对于他的学,虽用力而可只觉其乐,不觉其苦,所以他虽用力地学,而亦可说是无为。
才是天生的,所以亦可谓之为性。人的兴趣之所在,即其才之所在,亦即普通所谓“性之所近”。人随他的兴趣去做,即是发展其才,亦即是道家所谓率性而行。若一个人对于某方面的事,本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但因别的原因,而偏要做此方面的事,此即不是率性而行,是矫揉造作。例如一个人作诗,本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但因羡慕别人因作诗而得名誉或富贵,所以亦欲学作诗,要当诗人。其学诗即不是率性而行,即是矫揉造作。他因羡慕诗人之可得名誉或富贵而作诗,所以他作诗是有所为而为。他作诗是矫揉造作,所以他作诗是有为。
或可问:一个人对于某一事虽有兴趣,虽有才,而其才苦不甚高,所以他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而不能有很大的成就,不能成为什么家,则将如何?于此,我们可以说,凡做一某事,而必期其一定有大成就,必期其成为什么家者,仍是有所为而为也。一个人若真是专随其兴趣去做,则只感觉其所做者有兴趣,而并不计其他。他做到哪里算哪里,至于其所做如何始为很大的成就,如何始可成为什么家,他是不暇问的。譬如我们吃饭,真是不得不吃耳,至于饭之吃下去如何于身体有益,则吃饭时不暇问也。我们常看见有许多什么“迷”,如“棋迷”、“戏迷”等。棋迷为下棋而下棋,戏迷为唱戏而唱戏,他们对于下棋或唱戏,并不预存一为国手或名角的;他们的下棋或唱戏,是随着他们的兴趣去做的。他们的下棋或唱戏,是无所为而为。他们对于下棋或唱戏,虽刻苦用功,然亦只觉其乐,不觉其苦,故亦是无为。凡人真能随其兴趣去做者,皆是如此。他们随着他们的兴趣做下去,固然可以有成就,可以成为什么家,但这些对于他们只是一种副产;他们并不是为这些而始做某种事的。
所谓什么家的尊号,是表示社会对于一人在某方面的成就的承认。例如,一个人在化学方面做了些工作,如社会认其为有成就,则称之为化学家。所以凡必期为什么家者,推其故,仍是欲求社会上的荣誉。为求社会上的荣誉而做某种事者,其初心即不是从兴趣出发,其做某种事即是有所为而为,其对于某种事所用的工夫,对于他即是苦痛,即是有为。
或可问:一个人的兴趣,可以与他的成就不一致。例如,一个大政治家,可以好音乐、图画等。就其成为大政治家说,他的才是在政治方面见长的。但他的兴趣,又在于音乐、图画,是其兴趣与其才,并不是一致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说,有些人的才是一方面的,有些人的才,则是多方面的。一个人是大政治家而又好音乐、图画,此可见,他在政治方面及艺术方面均有才。因为有些人的才是多方面的,所以他一生所好的事物,可以随时不同,如一人于幼年时好音乐、图画,及壮年又好政治。盖人在各方面的才,有些于其一生中某一时期表现,有些于其一生中另一时期表现。他在某一方面的才,在其一生中某一时期表现,他即于某一时期,对于某种事物,感觉兴趣。
或可问:如果一个人的兴趣,可以随时变动,如果他又专做他所感觉兴趣的事,则他所做的事,岂非需要常变?如果他所做的事需要常变,则他对于他所做的事,恐怕都不能有所成就。于此点,我们说:凡做什么而期其必有成就者,即是有所为而为,即不是率性而行。率性而行者,对于其所做之事,虽可有成就,但不期其有成就,更不期其必有成就。此点我们于上文已说。
在道家所说的理想的生活中,一个人只做他所感觉有兴趣的事。在道家所说的理想的社会里,所有的人都只做他所感觉有兴趣的事。如果这种生活、这种社会,事实上可以得到,这诚然是最理想的。不过这种生活、这种社会,事实上不是可以完全得到的。其理由有几点可说。就第一点说,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有些事在根本上只是一种工具,为人所用以达到某种目的者,其本身是不能使人感觉兴趣的。人做这些事,只能是有所为而为,不能是无所为而为。例如吃药,没有人无所为而吃药,但吃药亦是人生中所不能免者。就第二点说,每一社会中的人,必对于其社会负相当的责任,必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至少亦应该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没有人能生存于社会之外。所以没有人能不,或应该不,于相当范围内,分担社会的事。对于此等事,有些人固亦感觉兴趣,但亦有些人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不过对于这些事,有些人虽不感觉兴趣,或甚感觉无兴趣,而亦不能不做,亦不应该不做。就第三点说,有些人所感觉兴趣的事,有些是为社会所不能不加以限制的。社会对于这些事,若不加以限制,则必与别人发生冲突。因此有些人对于这些事,虽有很大的兴趣,而不能做,或不能充分随意地做。因以上诸点,所以道家的理想的生活,理想的社会,事实是不能完全得到的,至少是很不容易完全得到的。
这种生活,这种社会,虽不能完全得到,或不容易完全得到,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合乎我们的理想的。在我们生活中,我们所做的事,其无所为而为者越多,我们的生活即越近乎理想。在我们的社会中,一般人所做的事,其无所为而为者越多,则其社会即越近乎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