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
秦梦云嗔了他一眼:
“你的亲家,就算不挨枪子,也得牢底坐穿!”
一百万,开玩笑呢!
赵长胜愣住,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
“那……要是警察问我……”
他本能的觉得这件事,可能需要他配合。
“说事实就行!”
秦梦云很平静的开口:
“我出门就去报警了,没想过要给钱。结果不小心把老鼠放进了米缸里,让他们试出了保险柜的密码。咱们那个保险柜不行,太简陋了,得换一个!”
整件事情,全都由秦梦云一人操控,所以不存在需要对口供。
只要她咬死了,没给过密码,是邢母自己试出来的就行。
警方就算查得再细,也只能查到邢母在偷盗的那个时间,办公室有一通电话接入。
至于电话的内容是否跟案件有关,以目前的科技,是查不出来的。
而邢母的口供,无论她怎么说,密码是秦梦云给的,都没有用。
因为不符合常识。
最最关键的是,说好了给一百万,结果她多拿了二十多万,还有两块金条,而金条不知所踪。
她如果否认拿了金条,那就又会违背一个常识:
一百万,足够判死刑。
两根金条跟二十万比起来,微不足道,既然多拿的二十多万的确存在,那么金条也应该是事实。
保险柜里的钱,都有账目记载,钱又是秦梦云个人的,不存在平账一说,也就没有任何诬赖多偷两根金条的必要。
在此前提下,邢母的否认,就代表着说谎。只要说了一个谎,那从她嘴里说出的所有话,都是不值得被信任的。
不管是主谋还是从犯,反正钱被他们拿到了家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有时间报警,自首,却没有。
反而异口同声,说这钱是离婚赔偿。
这就坐实了,他们一家三口,知情,共谋,敲诈的事实。
现在又是严打,三人就算是团伙作案了。
他们有机会报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他们以赵淑敏的清白做要挟,勒索一百万时,就该考虑好后果。
一百万,不是一百块,一个成年人不该意识不到,一百万人家可以买凶杀你几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