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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物相克与相宜02(第1页)

第二章食物相克与相宜02

鲤鱼与南瓜

同食容易中毒,可以用黑豆甘草解毒。

鲫鱼与猪肝

同食具有刺激作用,疮痈热病者忌食。

鲫鱼与蜂蜜

同食会中毒,可以用黑豆、甘草解毒。

鳝鱼与狗肉

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鳝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狗肉、狗血,都有温热动火、助阳之性,黄鳝甘而大温,同时,古人还认为“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指能使旧病复发。同时,古人还认为二者同食,温热助火作用更强,不利于常人。且黄鳝有腥气,更不能与狗肉同煮。

鳗与醋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黑豆、甘草治疗。

鲫鱼与野鸡

《本草纲目》中记载:“鲫鱼同猪肝、鸡肉、雉肉、鹿肉、猴肉食生痈疽。”

一般而言,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机理见前述“鸡肉与鲤鱼”条。

鲇鱼与野鸡

《饮膳正要》中记载:“野鸡不可与鲇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癞疾。”

鲇鱼味甘温、性热,野鸡甘酸微寒。鲇鱼下气利水,野鸡则补中益气健脾,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

另外,野鸡肉与鱼肉中皆含酶类、激素、各种氨基酸、金属微量元素等,同烹或同食,其生化反应极为复杂,对人体健康不利。故二者不可同烹、同食。

黄鱼与荞麦面

《饮膳正要》:“黄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

《食疗本草》也记载:“荞麦难消,动热风,不宜多食。”“黄鱼不可与荞麦同食,令人失音也。”孙思邈曰:“荞麦面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不可合黄鱼食。”

不难看出,荞麦面气味甘平而寒,黄鱼多脂,二者都是不易消化之物,所以不宜同食。

鲳鱼与含鞣酸多的水果

鲳鱼也叫平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元素,与含鞣酸较多的水果同时食用,会生成新的不容易消化的鞣酸蛋白等物质,降低了蛋白质的营养价值,甚至可引起恶心、腹痛、呕吐等症状。

鳝鱼与菠菜

鳝鱼味甘大温,具有补气养血,健脾益肾,益气固膜,除淤祛湿之功效;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本草纲目》记载:菠菜“通肠胃热。”

显而易见,二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且鳝鱼油腻多脂,菠菜冷滑,同食容易引致腹泻。

鳝鱼与含鞣酸多的水果

鳝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使蛋白质失去了原有的营养价值。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鳝鱼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使鳝鱼原有的营养价值降低。所以不宜同食。

鳗鱼与银杏

《日用本草》中记载:“银杏同鳗鲡鱼食,患软风。”

银杏即白果,性温有小毒,具有敛肺定喘、燥湿止带、益肾固精、镇咳解毒之功效。鳗鱼性平,味甘,《本草纲目》引述:“鳗鱼肉性味甘平有毒。”

二者均有较复杂的生物活性物质,同食可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此外,银杏本身含有毒性物质,多食令人“气壅胪胀昏顿”。小儿更应禁忌同食。

鳖肉与猪肉、兔肉、鸭肉

《本草纲目》记载:“鳖肉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

猪肉、兔肉、鸭肉等肉类都属寒性,而鳖亦属寒性,若将二者配食,会助长寒性,不利于健康。

鳖肉与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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