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脱垂患者摄入羊肉、牛肉、狗肉、红参、鹿茸等温热食物,会加速血液循环,导致病变处充血,加重子宫下垂。
子宫脱垂与生冷食物
蟹、蚌、田螺、油炸食物、生蔬菜等生冷、不易消化的食物,容易损伤脾胃,影响消化功能。若食物积于胃中,不能及时排空的话,会导致腹压升高,对子宫脱垂不利。
**炎与酒
酒及含酒食品,如酒酿圆子、人参酒、鹿茸酒等,食后会加重炎症充血,不利于**炎的治疗。
**炎与海鲜发物
海虾、河虾、带鱼、螃蟹、黄鳝、蛏子、牡蛎、鲍鱼等水产品,多属发物,食后会加重**瘙痒,不利于炎症消退。
**炎与甜腻、厚味食物
甜腻的食物,如糖果、奶油、巧克力、奶油蛋糕、糯米糕团、八宝饭、猪油及肥猪肉、羊脂、鸡蛋黄、鸭蛋黄等,有助湿的作用,**炎患者食用后会增加白带的分泌,降低治疗效果。
**炎与辛辣煎炸及热性食物
辛辣煎炸之物(辣椒、胡椒、茴香、花椒、八角、洋葱、油条、烤羊肉、电烤鸡、油炸鹌鹑、炸猪排、油炸翅等)和热性食物(牛肉、羊肉、狗肉和各种炒货如瓜子、炒花生等),**炎患者食用后都会助热上火,加重**炎症。
急性乳腺炎与辛辣燥热食物
辛辣燥热之品,如韭菜、辣椒、葱、蒜、胡椒、花椒、生姜、芥末、酒等,食后易生热化火,使本病火热毒邪更炽,病势更甚。初期阶段,会使红肿热痛明显加重;中期阶段,会使脓肿增大,脓血黏稠不易排出;恢复期,易导致愈合延缓或初愈热毒未尽,病情反复而加重。因此,急性乳腺炎患者禁食辛辣燥热食品。
急性乳腺炎与海腥河鲜之物
食用海腥河鲜食物之后易出痰助火,急性乳腺炎本因火热毒邪所致,食后会使炎症不易控制,应忌食黑鱼、鲤鱼、鲫鱼、鳝鱼、海鳗、海虾、梭子蟹、带鱼、乌贼鱼等。
慢性盆腔炎与辛辣刺激性食物
慢性盆腔炎与温补食物
温补食物有狗肉、羊肉、鹅肉、桂圆、红参、鹿角胶等。慢性盆腔炎病性属热居多,食用温热食物犹如火上加油,会出现带下黄稠、口苦、身热等现象。
慢性盆腔炎与生冷食物
生冷食物有冷饮、冰冷瓜果、凉拌菜等。慢性盆腔炎不仅与热有关,也与血淤滞有密切关系,患者常常伴有轻微腹痛等症状。如多食生冷食物就会加重淤滞,导致病痛不止。
与儿科疾病相克的食物
麻疹与狗肉
狗肉性温,食后易“发热动火,生痰发渴”。《本草纲目》中说:“热病后食之,杀人。”所以麻疹患者不宜食用狗肉。
麻疹与羊肉
羊肉性同狗肉,都为温补之物。凡外感时邪者忌服。麻疹属外感时邪之疾,为病毒性传染病。羊肉性热助火,故不宜食之。
麻疹与桂皮
桂皮性大热,味辛甘,有补阳之功,但又有辛甘大热助火,燥烈耗阴动血之弊。小儿麻疹发热期间,禁止服用桂皮之类的调料食品。
麻疹与鸡蛋
鸡蛋补虚。《饮食须知》中认为:“小儿患痘疹者,本惟忌食,禁嗅。”
麻疹与丁香
丁香性温,味辛,有助热上火之性。《本草经疏》中指出:“一切有火热症者忌之。”
水痘与肉桂
如前面所述,肉桂是纯阳之物,温热助火、燥烈伤阴。因此,小儿出水痘期间,不宜以肉桂为调味佐料。
腮腺炎与刺激性调味品
刺激性调味品,如辣椒、胡椒、姜、葱、蒜、韭、桂皮、茴香等,腮腺炎患者应忌食。因为刺激性调味品会促使血液循环加速,病灶扩散,加重热象,使病变局部红、肿、疼、热。
腮腺炎与温热食物
腮腺炎疾病性质属热,如果食用温热食物,如鸡、鹅肉、羊肉、牛肉、狗肉、桂圆等,犹如火上加油。
腮腺炎与海腥发物
海腥发物,如鱼、虾、蟹等,能刺激炎症病灶,使腮腺炎病情加重,难以痊愈。
腮腺炎与酸性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