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头鬈曲金发,把脑袋往后一甩,高傲地半眯起眼睛,说:“我有个当副主教的有钱傻哥哥呗!”
“上帝的角呵!”弗比斯叫了一声,“瞧你得意的样子!”
“喝酒去吧。”约翰说道。
“去哪里?夏娃苹果酒店吗?”弗比斯问道。
“不,队长,去老科学酒家。老科学——老太婆锯提把。这是连音谜。我就喜欢这个。”
“呸,什么乱七八糟字谜,约翰!夏娃苹果的酒好,门边还有个向阳的葡萄架,过去在那里我都喝得挺过瘾的。”“也行,就去找夏娃和她的苹果吧!”学生说道。然后挽起弗比斯的手臂又说:“对啦,亲爱的队长,您方才说到割嘴街,这太不文雅了,现在人们不那么说它了,管它叫割喉街。”
两个好哥儿们于是向夏娃苹果酒家走去。他们先收拾好钱,副主教紧随着他俩,这些完全不用说。
副主教跟随着他们,就像丢了魂儿似的。打他上次同格兰古瓦讲话完毕,是否弗比斯这个讨厌的名字就是一直同他所有的思想掺杂在一起的原因?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怎么说也是一个弗比斯,单凭这魔术般的名字就完全使副主教没有声响地跟随这一对无所牵挂的兄弟,惊恐不安,用心偷听他们的谈话,仔细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其实,要听他们所说的一切,那是太简单了,要知道他们嗓门那么大,叫过往行人一大半听见他们的悄悄话儿,他们并不认为有多么不好意思。他们谈论决斗啦,妓女啦,喝酒啦,**啦。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附近的岔路口传来一阵巴斯克手鼓的响声。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子说:
“天杀的!赶紧。”
“为什么,弗比斯?”
“我害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就是牵着一只山羊的那个美人儿呀。”
“爱斯梅拉达?”
“没错,约翰。我老是记不清她那个鬼名字。快点走,被看见的话,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让这姑娘在街上跟我聊天。”
“您们认识,弗比斯?”
听到这里,副主教看见弗比斯不怀好意地一笑,欠身靠着约翰的耳朵,说着悄悄话。接着弗比斯放声大笑,无不得意,摇了摇脑袋。
“你没有骗我?”约翰说道。
“拿我的灵魂发誓!”弗比斯说。
“今天夜里?”
“您猜她会来吗?”
“这还用说,难道您疯了不成,约翰?这种事儿有什么好怀疑的?”
“弗比斯队长,您运气太好了呀!”
上面的话,副主教统统听在耳朵里,把他气得牙痒痒,明显地浑身直打哆嗦。他不由得停了一会,像个喝醉了般靠着一块界石,接着再赶紧跟着那对嘻嘻哈哈,快快乐乐的大活宝。
等到赶上时,他们已经在说别的了,只听见他们扯着喉咙,使劲儿地唱着一支古老歌谣:
菜市场小摊的孩子,
生来像小牛被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