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趣的辩论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尤其在物理学中,实验的验证与对规律的阐述,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况且有些物理规律通过实验有一定的困难,那就不得不借助于数学上的严密证明。比如对于天体的运动或者宇宙的年龄,作为人类有限的生命而言,很难用实验来证实。
伽利略不仅仅是物理学的先驱,而且也是一位雄辩家。在讨论自由落体运动这个问题时。就曾经有过一段精彩的对话。这段对话是伽利略在1638年发表的著作《关于两种薪科学的对话和数学证明》中摘录下来的。有两个威尼斯的贵族,一个名叫沙凯多,另一个名叫萨瓦蒂,与另外一个亚里士多德的门徒叫辛佩乔进行辩论。其中萨瓦蒂就是伽利略本人的影射。
萨瓦蒂:辛佩乔先生,请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承认任何下落的物体都具备它的自然速率?
辛佩乔:是的,自然界赋予重的物体下落的速率大,轻的物体下落的速率小。
萨瓦蒂:好,如果我们把两个自然速率不同的物体连结在一起,那么速率慢的物体会阻碍速率快的物体,速率快的物体会拉着速率慢的物体。你同意吗?
辛佩乔:我看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萨瓦蒂:如果这点是正确的,我们再进一步假设:一块大石头下落速率为8,一块小石头下落速率为4。那么,当两块石头连结在一起以后,它们合起来的速率一定大于4而小于8。
辛佩乔:这是自然的。
萨瓦蒂:但是这还没有说完。由于两块石头连结在一起以后必然要比大石块重,它们结合以后的下落速率也必然比大石块的速率要大,也就是合起来的速率应该大于8才对。你同意吗?
辛佩乔:我完全被弄糊涂了。
是的,亚里士多德的得意门生被弄糊涂了,因为伽利略从“重物比轻物下落得快”的假设出发,却得出了“重物比轻物下落得慢”的结论。也就是“以子之矛还子之盾”,因而使对方陷于自身的矛盾之中而无法招架。
这里的毛病主要出在前提有矛盾,一个前提是:重物下落得快;另一个前提是:重物受到阻碍会下落减慢。如果我们用数学表达式来看,就更清楚了:
大石块质量为M,速度为V1。小石块质量为m,速度为V2,那么根据第一个前提,两石块连结在一起质量为M+m,速度为V3,则有:
M+mMm
V3V1V2
但根据第二个前提,小石块对大石块有阻碍,所以结合后速度V。应介于原两个速度之间:
V1V3V2
于是出现了V3既大于V2,又小于V1最后只能否定原来的前提,从而通过反推,证明了任何物体下落的速度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