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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1页)

案中案

1

故事发生在1880年的佛吉尼亚乡下。一个家境贫寒的英俊小伙子和一位富家妙龄女子正在举行婚礼——这是一桩一见钟情、马上结合的婚姻,可姑娘的鳏夫爸爸说什么也不答应这桩婚事。

新郎雅各布·福特今年已经二十六岁了。他们这个老家族一直默默无闻,当初是为了给詹姆斯国王创收,被迫从塞奇莫尔迁到美国来的。大家都是这么说的——有的人只是随口说说,其他人则信以为真。新娘十九岁,长得十分漂亮。她热情洋溢,好冲动,充满幻想,对自己保王党人的血统无比自豪,对自己年轻的丈夫倾心相爱。正是这种性格,她才敢顶撞父亲,任凭父亲雷霆震怒和谆谆告诫,她只是洗耳恭听,却始终不为所动,没有得到父亲的祝福就离家出走。如此看来,爱情在她心中占据何等位置,也就不言自明了,为此她深感幸福和自豪。

可是结果却大出所料,结婚后的第二天早上,新娘的心就被深深刺伤了。丈夫挣脱了她一往情深的爱抚,说:

“我有话跟你说,你坐下。我爱你。但那是我求你父亲把你嫁给我以前的事。他不答应,我并不抱怨——这我能忍。可是,他对你说起我的那些话,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听着,你不用说,我对他说的那些话都一清二楚,这我都有真凭实据。他说到,从面相就能看到我骨髓里去,说我靠不住,是个伪君子、胆小鬼,一个不懂怜悯和同情的蠢货,是“塞奇莫尔土产”、“白套袖胚子”,他就是这么说的。无论换了谁,都会闯到他家,把他像一条狗一样杀了。我确实曾经考虑过这样干,可是我又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让他丢人,让他心碎,一点一点地慢慢收拾他。怎么做这件事呢?当然是通过整治你,他的心肝!首先我得和你结婚,然后,别着急,你日后就自然会明白了。”

从这时起接连三个月,这位年轻的妻子尝够了丈夫发挥聪明才智、绞尽脑汁设计出来的羞辱、欺侮和痛苦,只差没有肉体上的折磨了。靠着强烈的自尊心支撑着,她把所有的痛苦埋在心中。丈夫还时不时地问她:“你干吗不去你父亲那儿告诉他?”随后又发明出新招数来折磨她,折磨完了再问。她总是回答:“他永远别想从我嘴里知道。”并且拿丈夫的出身来嘲弄他,说自己是一个奴隶男人的合法奴隶,只能服从——不过也只到此为止,并不得寸进尺。只要高兴,他可以杀了她,可就是打不垮她,塞奇莫尔出身的人做不到这一点。三个月后,他只说了一句:“我什么都试过了,只剩下一样东西还没试。”然后等着她答话。“那就尽管试试吧。”她撇了撇嘴唇嘲弄他。

那天晚上,他半夜里起来穿好衣服,对她说:“起来,穿上衣服!”像往常一样,她一句话不说,照办了。他带着她走了半里路,然后把她绑在大路旁的一棵树上。尽管她大声喊叫,极力挣扎,都无济于事。他拿布塞住她的嘴,拿牛皮鞭子使劲儿抽她的脸,放那些嗜血成性的大狗扑到她身上,把她的衣服撕得一丝不挂。他喝住那些狗,说:

“会有那些过路的行人发现你。从现在起,大概再过三个钟头,他们就能路过这儿,把这条新闻传出去,你听见了?别了,咱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他走了。她凄惨地自言自语:

“我怀着他的孩子哪——是他的呀!上帝保佑我生个男孩!”

不久,农夫们救了她,自然而然地也把这个消息传开了。有人动用私刑的消息震动了乡间,可动刑的家伙却远走高飞,销声匿迹了。年轻的妻子把自己反锁在父亲家里,父亲也和她一起把自己反锁起来,从此不见外人。他的自尊心被击垮了,肝肠寸断,他一天天耗干自己,耗到最后,连女儿都为他的解脱而感到欣慰。

后来,她卖掉家产,不知所踪。

2

1886年,一位年轻女子住在新英格兰偏僻村庄一所不起眼的房子里。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身边只有一个约摸五岁的男孩。她自力更生,有什么困难也不找别人帮忙,独自离群居住,无亲无故。就算卖肉的、面包房师傅以及其他和她打过交道的人也只知道她姓斯蒂尔曼,她管那个男孩叫阿其。他们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搬过来的,只知道她好像有南方口音。那孩子没有玩伴儿,除了他妈妈,没人跟他玩,也没人教他。她尽心尽力地养育孩子,并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欣慰——甚至稍稍有点自豪。有一天,阿其问:

“妈妈,我跟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吗?”

“嗯,我没觉得不一样啊,怎么啦?”

“有个孩子在这儿路过的时候,问我邮差来过没有,我说来过。她就问我什么时候看见邮差的,我说,我根本就没见到邮差。她问,那我怎么知道他来过呢?我说,因为我在路上闻到他的气味来了。她说我是个大傻瓜,还向我扮鬼脸。她为什么要那样呢?”

年轻女人的脸唰地白了,她自言自语:“这是胎里带来的,是那些嗜血犬留给他的本事啊!”她把孩子抱到怀里,动情地搂着他说:“上帝给我们指路了!”她激动得眼神狂乱,目光灼灼,呼吸急促。她自言自语:“谜团到底解开了,这孩子能在黑暗中做不可思议的事,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全都明白了。”

她让孩子坐在他的小椅子上,说:“等着,乖孩子,我马上就回来,跟你说说那件事。”

她去自己的房间,从梳妆台上拿了几件小物件放到看不见的地方:一把指甲挫放在床下的地板上;一把指甲刀放在衣橱底下;一把象牙小裁纸刀放在大衣柜下面。她转回来说:

“好了!我忘记拿几样小东西了。”她告诉孩子都是什么东西,然后说:“乖孩子,快去给我拿来。”

那孩子很听话,飞跑去了,很快就把那几件东西拿了回来。

“乖孩子,难找吗?”

“妈妈,不难。你去过哪儿,我就去哪儿。”

她又趁孩子不在时,从书架下面拿了几本书,依次翻开,用手摸过翻开的页面,看一下页码记在心里,然后把这几本书放回原处。她说:

“阿其,你不在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事。你能发觉是什么事吗?”

那孩子走到书架跟前,拿出动过的书,把书翻到他妈妈碰过的那一页。

母亲把他抱在膝上,说:“乖孩子,我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发现你有一点和别人不太一样。你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能闻出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你有嗜血犬的本领,。这种本领很好,也很有用,可是你一定要保守秘密。如果被人家发现了,就会说你是个怪物,别的孩子就会讨厌你,给你起绰号。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想让别人看得起,不招别人嫉恨,就要和大家都一样。这是你与生俱来的能力,很了不起,我为此而高兴。可是,为了妈妈,你要保密,好吗?”

孩子虽然不懂妈妈的话,但还是答应了。

在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母亲激动得心潮澎湃,形形色色的计划和方案纷至沓来,招招都极为离奇、阴险而又邪恶。不过,这些念头使她神采焕发,在她脸上映出残忍的光辉,泛起地狱之火暧昧的颜色。她处于狂热之中,坐卧不安,她没有心思看书、缝补衣服,她只有不停地来回走动才能稍稍放松一点儿。她甚至用了二十种方法来测试孩子的特异功能。她沉浸在往事之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他伤透了我父亲的心,这些年来我没日没夜地尝试,要向他报仇,可都白费了。如今我有办法了!如今我有办法了!”

夜幕渐渐降临,躁动的邪恶念头仍然控制着她。她不停地做着测试:手拿一支蜡烛,从阁楼到地下室,藏别针,藏缝衣针,藏顶针,藏线轴,藏到枕头和地毯下面,藏到墙缝里和煤箱里的煤块底下。然后让孩子摸黑去找。找到以后,她夸奖孩子,把他搂得喘不过气来,而自己也享受着快乐和自豪的滋味。

从这时起,她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她说:“今后的日子有盼头了,我能等,我要高高兴兴地等着。”她重新拾起了放弃多时的爱好:重操音乐、语言、素描、绘画,以及久违多时的少女时代的赏心乐事。她又快乐起来,尽情体味生活的情趣。年复一年,她很知足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虽然不能说心满意足,却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孩子太过善良。在她看来,这是他惟一的缺陷。不过,她认为孩子对她的挚爱和孝敬足以弥补这个缺陷。“他的仇恨不掩盖善良固然是好事,可是,他的仇恨能否像他的友善一样执着而持久,还是一个问题——这令人担忧啊。”

时光流逝。阿其长成了一个相貌英俊、体格匀称、臂力过人的小伙子。他彬彬有礼,气质高雅,性情随和,和蔼可亲,虽然只有十六岁,但看上去要成熟得多。一天晚上,母亲说有些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讲,还说他已经长大了,应该知道这些事情了。长到这么大,他的性格已经成型,足够稳定的了,能够完成她多年来经过深思熟虑制定的果敢计划了。这时,她对儿子讲述了自己惨痛的经历,所有可怕的细节无一遗漏。孩子听罢呆了半天才说道:

“我明白了,咱们是南方人,以牙还牙是咱们的规矩和天性。我一定要找到他,杀了他!”

“杀了他?不,死亡是赦免,是解脱,死亡是送人情。难道我还欠他的人情不成?你连一根头发也不能伤他。”

那孩子冥思苦想了一会儿,说:“您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您的愿望就是我乐意恪守的天条。告诉我要做什么,我一定去做。”

母亲的眼里显出满意的神情,她说:“你要去找到他。我知道他的藏身之地已经有十一年了。在这之前,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数不尽的金钱去打听和追寻。他在科罗拉多开石英矿,生意还不错。他住在丹佛,他的名字叫雅各布·福特。听着——这是我从那个刻骨铭心的黑夜以来,第一次提到他的名字。要不是我避免让你蒙受耻辱,给你取了一个清白的名字,你也会姓这个姓的。你要把他从那里赶走,好好折磨他一番,再赶他走,再折磨,再赶,再折磨,再赶,反反复复。千万别心软,也别手软。我们要毁了他的生活,让他在莫名的恐惧气氛中度日如年,让他精疲力竭,痛苦不堪,逼得他只有一死,情愿自杀。你要把他变成另一个流离失所的犹大。他会觉得天无宁日,心无宁日,寝食不安。你要逼着他,缠住他,摧残他,让他肝肠寸断,就像他对我父亲和我做的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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