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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一场词谜剧(第1页)

第五十一章一场词谜剧

自蓓基在斯丹恩勋爵家的名流聚会上露面之后,这位贤人在上流社会的地位已得到认可,伦敦城一些最高贵的门第很快向她敞开了——那些人家是可敬的读者连想也不敢想的。

亲爱的兄弟们,还是让我们在那些高不可攀的门槛前颤抖吧。那儿的门卫肯定会手执烧红的银戟专捅一切不得入内之人。据说,报社派去的记者,坐在门厅里记录应邀进去赴宴的大人物的姓名,是活不长的。因为豪门的气焰过于灼热,能把记者活活给烤糊了,好像冒失的茜美莉在全副盛装的宙斯面前被闪电劈死一样——只能怨轻率的飞蛾太不安分,胆敢越出圈定的活动范围,结果毁了自己。像泰勃尼亚、蓓尔格蕾微亚176之类住高级家区的居民,应当把上述神话当作前车之鉴,也许还应当多想想蓓基的故事。

啊,女士们!你们何不请教一下都里弗神甫先生:蓓尔格蕾微亚、泰勃尼亚这些耀眼的名字还不是如鸣锣的响声一样转瞬即逝?这些无非都是浮华虚荣罢了。即便显赫一时的人,终将成为过眼云烟。有朝一日,海德公园也会像古代巴比伦郊外的园林景致一样湮没,蓓尔格蕾微亚广场也会变得像贝克街那样荒凉,甚至像旷野里的达莫那样废墟一片。

女士们,你们谁知道伟大的毕脱在倍克街住过?当年海丝德女伯爵常在那幢如今景致不在的公馆里大宴宾客,你们的祖上当时要是能弄到一份请柬,那可是不惜代价呢。

我曾在那里吃过饭——没错,那些作古的大人物们的幽灵充塞其间。当我们坐在那儿慢慢品尝红葡萄酒的时候,逝者的鬼魂们也进来围着晦冥的桌子坐下。历经惊涛骇浪的舵手把好几大杯虚无的红酒一饮而尽,邓达斯的亡灵不放过残留下的每一滴酒。爱亨登坐在那儿,又是伸懒腰又是假笑,令人害怕,可是每当酒瓶无声无息地传到他面前,他却丝毫不肯落后。斯各脱用他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瞧着经年的美酒——当然也是虚幻的。威尔勃福斯抬起头望着天花板,仿佛在纳闷儿,他每次举到嘴边的酒杯都是盛得满满的,一放到桌上时就全变成空的了。要知道这块天花板昨天还在他们头顶上方,那时一些大人物都仰面看它来着。如今那栋房子却沦落为带家具出租的公寓了。是的,海丝德女伯爵曾经一度在倍克街居住,现在却已经长眠于旷野大漠。以奥登在那儿见到了她——不是倍克街,而是另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

所有这些,无疑都是过眼浮华。但是谁又不贪图呢?我想问问,有没有一位头脑正常的人仅仅因为烤牛肉不能传承下去就不爱吃了?虽然烤牛肉也是身外之物,我祝愿本书的每一位读者——即使有五十万人那么多——一生都能享受人间美味。

各位请坐,请随意享用,希望你们胃口好,肥的、瘦的都有,这是卤汁浇头,这是辣椒配菜,请不要客气、开怀畅享吧。我说琼斯老弟,要不要再来一杯葡萄酒。这是最好最嫩的里脊肉,来一点儿吧?来吧,让我们吃遍这没有永恒价值的浮世美味,并因此感谢上帝。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像蓓基那样一起出入上流社会,享尽荣华富贵呢?同尘世一切享受一样,那些锦衣玉食、声色犬马,不也都是如烟往事吗?

蓓基在斯丹恩勋爵的晚会上亮相,带来了这样的效果:第二天彼得乌拉亭亲王殿下在俱乐部里碰见克劳莱中校,便马上过来同他交谈。碰到克劳莱太太,更是摘下帽子向她表达亲切致意。紧接着,夏泼和她的丈夫就被邀请到黎凡特府参加一次集会,由于府第尊贵的主人要离开英国一段时间,亲王殿下在那里小住。宴席结束后,她为一小簇贵客们唱了几支歌。当时斯丹恩勋爵也在,他像慈父一样地关注这位自己一手提携的在社交界取得成功的后辈。

蓓基在黎凡特府结识了一个欧洲的一流绅士、外交官特·拉·夏伯蒂哀公爵——他原本是被最笃信基督的国王派驻英国的大使,后来成了那位君主的外交大臣。当我笔下写出这些显赫一时的大名时,我觉得自己简直太神气了,亲爱的蓓基在何等身价的贵人圈子里徘徊啊。她从此经常光顾法国大使馆。如果迷人的罗登·克劳莱太太不来,那儿的聚会总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可爱的中校太太把大使馆的两位参赞,特·脱吕菲尼与香比涅克先生迷得神魂颠倒。几乎每个离开英国的法国人都会在那儿破坏数个家庭的幸福,还在皮夹里带上五六颗被伤害的心灵。根据他们民族的惯例,这两位参赞全都对外宣称自己与罗登太太关系非同一般。

但笔者怀疑这种说法的可靠性。香比涅克酷爱打牌,每次参加晚会总要跟中校玩上好多局,蓓基则在另一间屋子里为斯丹恩勋爵唱歌。而至于脱吕菲尼,谁都知道他连旅行家俱乐部的门都不敢迈进去,他还在那儿欠好几名侍者的钱呢。要不是使馆里管饭吃,这位可敬的青年绅士就只有饿肚子了。所以,我不相信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会让蓓基青睐。这两个人顶多给她当个跑腿,买几副手套,送几束鲜花,借钱预订大剧院的包厢请她看戏,挖空心思地讨她的欢心,如此而已。

再者,他俩的英语只能说让人意会的简单词句,作为蓓基取悦自己和斯丹恩勋爵的一种日常消遣,她会模仿两位参赞中的某一位,恭维对方的英语水平有了很大进步——说这话时那副一本正经的神态,总是让她的靠山的老勋爵忍俊不禁。脱吕菲尼特地送了一条披巾给布立葛丝,想收买蓓基的心腹帮她转交一封信,不想老实憨厚的老小姐竟当众把信交给收信人,但凡读了这封信的人,没有一个不觉得可笑至极。斯丹恩勋爵也读了这封信。反正除不问世事的罗登以外,人人都读了。当然也没有必要把梅飞厄克生街小楼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报告给他。

没过多久,蓓基在不但家里招待外国“精英”,还招待一些英国人中的精英。我用“精英”这个词儿,并不是指道德最高尚的,也不是指道德最低下的;既不指最聪明的,也不指最拙笨的;既不是富可敌国,也不是豪门显贵。总之,“精英”一词象征着地位最牢靠的人——就像高贵的弗滋威廉姆斯夫人,了不起的斯洛卜夫人,和伟大的葛立泽儿·麦克白夫人。要是弗滋威廉姆斯夫人(她出身在国王街的名门贵族,参见德布雷特与伯克之《贵族谱系大全》)想要提携某人,那么,无论此人是个什么东西,肯定没问题,其他什么也不必问。倒不是因为弗滋威廉姆斯夫人有什么过人的地方,恰恰相反,她只是一个已经五十七岁、过了更年期、既无美貌也无巨富、谈吐也不风趣的老妇人,然而不论哪一领域的人都异口同声地称她是“人才”。她家的宾客也是人才。她是威尔斯亲王的宠臣朴登雪笠之女,当初风华正茂时,希望能戴上斯丹恩侯爵夫人的桂冠,所以,很可能是出于对斯丹恩的旧恨,这位伟大的名流领袖格外抬举罗登·克劳莱太太,在自己一次主持的聚会上当众向她行了个甚是引人注目的屈膝礼。当下,弗滋威廉姆斯夫人不但怂恿自己的儿子积极去克生街克劳莱太太家走动,并且把她邀请到自己的公馆做客,还在餐桌上两次故意当众与她亲切交谈。这一重大事件当晚便传遍整个伦敦。本来对克劳莱太太略有烦言的那些人,立刻闭上了嘴。巧舌如簧的威纳姆律师是斯丹恩勋爵的得力助手,四处盛赞蓓基,原先犹豫不定的人们一下子迈出决定性的一步来对她示好,小汤姆·托迪曾经告诫莎吴塞唐不要接近这个名声不好的女人,现在他倒反过来希望别人为他引见引见。

总之,蓓基已是“精英”圈子里的一员了。啊,尊敬的读者,亲爱的弟兄们,请不要太早羡慕可怜的蓓基——据说,如此的旖旎景致稍纵即逝。即使是跻身最高层的精英,也并不比徜徉圈外的可怜虫幸福。蓓基虽然挤进了上流社会,还面见到过伟大的乔治四世,然而此后她也只得承认那里也无非是徒有虚名罢了。

描述了她这段大红大紫的经历,笔者应当适可而止了。就像我不能揭露共济会的秘密一样,作为一个门外汉,还是不要去轻易入木三分地描摹上流社会,无论是臧是否,最好还是把自己的理解留在心中。

在这之后的岁月里,蓓基常说起自己活跃于伦敦顶极名人圈子里的那个社交季节。最初的成功让她兴奋,但随后又让她厌倦。

起初,最有情趣的事情是想办法搞来最时尚、最漂亮的服饰,坐车去赴高雅宴会,在那儿有许多大人物欢迎她,结束后再去另外一个,到会的几乎都是和她昨晚见过而且明天又一定会碰到的人,男士的仪表让人挑不出半点儿瑕疵,整齐的领结,闪亮的靴子,雪白的手套。上了年纪的绅士就比较雍容富态,礼服上钉着铜钮扣,气度不凡,彬彬有礼,谈吐持重。窈窕淑女往往留着垂肩的金发,羞涩答答,爱穿粉色的服装,她们的母亲高贵端庄,姿态优雅,一身珠光宝气。人们是用英语轻声交谈的,而不是像小说中那样说着不流利的法语。谈论的内容不过是彼此的住宅、某人的名气、各家的私事,凡此种种,也不过是在议论张三李四似的。蓓基过去相识的人中有的厌恶她,有的忌妒她,可怜她却在哈欠连天中不明就里-----她已经厌倦了。

“我真不想在这个圈子里待了,”她暗暗对自己说,“我宁可嫁给一个传教士做妻子,在主日学校里教书;或者做一名军官的妻子,在随团的大篷车里颠晃;或者——噢,哪怕身着缀满发光金属片的戏装,甚至做个舞者在庙会上的帐篷前跳舞也比这开心得多。”

“我倒很想看看。”斯丹恩勋爵笑着说。蓓基有时也把自己的疲倦与烦恼直率地向这位大人物倾诉,他听了认为很有趣。

“罗登本可以成为一名了不起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对了,就是在杂耍班子里报幕的司仪——身穿制服,脚踩大靴子,走圆场的同时,把鞭子挥得噼啪响。”“我记得,罗登曾经是一个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很有气派的军人。”蓓基以遐想的口气继续说,“小时候父亲带我去碧溪庙会看过一场杂耍,回家后我就自己做了一副高跷,在画室里踩高跷跳舞,父亲的学生们看了个个拍手叫好。”

“听起来很有意思啊。”斯丹恩勋爵说。

“我也很想立刻露一手,”蓓基接过话茬,“也好让白林该夫人开开眼界,也保证让葛立泽尔·麦克白夫人哑口无言!嘘!请安静!巴斯达的演唱会要开始了!”

职业艺人也经常被邀请参加那些贵族聚会,蓓基照常对他们礼貌相迎,看见他们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她通常会走过去,故意当着众人满脸微笑地和他们握手。蓓基说自己也算是个艺人,这话倒也实在,她坦言自己出身时的那份真挚和谦恭,让旁观者或为之恼怒,或为之动容,或觉得有趣,因人而异了。

“那个女人脸皮比城墙还厚,”甲说,“看她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她要是还有一些自知之明的话,就该安分些,感谢上帝还有人理她!”

“她倒是挺老实的,性情也不错!”乙说。

“她真是个花样百出的小狐狸精!”丙说。

也可能他们说的都是正确的,可蓓基依然我行我素,结果那些艺人被笼络得不但心甘情愿地在她家举行的晚会上献唱,而且还免费向她教授课程。

当然,她有时会在克生街二○一号的小楼里举办晚会。每逢这样的日子,街道就会被数十辆风灯擦得闪亮的马车堵得水泄不通,隔壁一九九号的都被烦死了,振耳欲聋的声音吵得他们没有一丝安宁,二○三号的住户也红着眼无法入睡。随车而来的一个个身材高大的跟班小伙儿,蓓基家小小的过道无法容纳,只得被安置到附近几家小酒馆去喝啤酒,如果有事,佣人就再从那儿把他们叫过去。伦敦几十位最时髦的王孙公子,摩肩接踵于狭小的楼梯上,彼此笑问:“怎么你也来了?”

许多白璧无瑕、品位高雅的女士端坐在小客厅里听专业歌唱家演唱,名演员们还是一贯的作风,一开口好像要把窗玻璃都震落下来。次日《晨报》的《名流集会》栏里会出现这样一段报道:

昨日克劳莱中校夫妇在他们梅飞厄家中宴请嘉宾。在座的有彼得窝拉亭亲王与王妃殿下、土耳其大使赫·依·巴布希·巴夏(使馆的译员基卜勃·贝陪同)、斯丹恩勋爵、莎吴塞唐伯爵、毕脱·克劳莱爵士和夫人吉恩·克劳莱、滑葛先生等。饭后克劳莱太太还主持了一场游艺晚会,参与的有思蒂尔顿公爵夫人(遗孀)、特·拉·葛吕以哀公爵、却夏侯爵夫人、特·勃里伯爵、夏泊组葛男爵、托斯蒂骑士、麦克白少将与夫人葛立泽尔暨两位小姐、巴亭登子爵、……

这还是一份没有写完的名单,下面还有十来行小号字体,读者能随心所欲地自己去填。

蓓基在和大人物交往时,表现出她与地位较低者交往时显示出的一个突出特点——坦诚。有一回,在一座豪华的府第作客,蓓基(很可能有些卖弄的嫌疑)正和一位出色的法国男高音歌唱家用法语低声说着什么,这时葛立泽尔·麦克白夫人则回过头皱眉看着那两个人。

“您的法语说得太棒,”葛立泽尔夫人道,她自己的法语一直带着浓郁的爱丁堡口音,刺耳异常。

“我要是还说不好就没法交代了,”蓓基垂眼谦逊地答道,“我曾在一所学校里教过法语,而且我的母亲是法国人。”

她那谦恭的态度把葛立泽尔夫人征服了,从此对这个小妇人不再那么反感。她总是感慨如今真是个世风日下,尊卑不分的时代,不论什么低三下四之辈都可以厮混于没有资格进入的上流社会。不过,葛立泽尔夫人不能否认,至少目前这个女人举止行为还算过得去,总算没忘记自己的身份地位。

葛立泽尔夫人事实上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对待穷人心存善良,她愚笨、真诚、信任别人,至于自视甚高——这也不能怨她,她祖先的衣裙已被人跪着吻了不知多少个世纪!据说,当这一家族的祖先成为崇高伟大的苏格兰国王时,先王邓肯的遗臣争先恐后拥吻新国君的朝服呢——当然那还是一千年前的事情。

斯丹恩夫人自从听了蓓基为她弹唱宗教歌曲之后,就被她俘虏了,对她颇有好感。岗脱府的两位少夫人这时也只能忍气吞声。她们两位曾有一两次挑拨别人与蓓基作对,但是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天生铜牙铁嘴的斯登宁顿夫人曾试图与她交锋,结果无情的小蓓基把她杀得片甲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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