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斩任安论(1)
《论》曰:“任安之斩也,是开后人遂恶而无变计(2)也。”《易》曰:“不远复,无祇悔(3),元吉。”
【注释】
(1)这是一篇谈论斩任安的言论。任安,字少卿,西汉荥阳人。由于卫青的荐举,当了郎中,后迁为益州刺史。征和二年(前91)朝中发生巫蛊案,江充乘机诬陷戾太子(刘据),戾太子发兵诛杀江充等,与丞相(刘屈髦)军大战长安,当时任安担任北军使者护军(监理京城禁卫军北军的官),乱中接受戾太子要他发兵的命令,但按兵未动。戾太子事件平定后,汉武帝认为任安“坐观成败”“怀诈,有不忠之心”,论罪腰斩。
(2)变计:应变之计。
(3)祇悔:大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