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约如此,那么租约呢?租约并不像加盟合约那样,是个不折不扣的新玩意儿。它已经有了多年历史,由于美国法律是海洋法系,要从以前的案例中寻找解决办法,故租约的法律效力不用怀疑。只要租约在手,麦当劳便不怕加盟者胡作非为了。
这样一来,麦当劳就逐渐地将加盟合约与房屋的租约合为一体了。
从那以后,克罗克就非常在意能否驾驭他的加盟者,他不愿意重蹈覆辙,再像以前的那样,流于空谈。
就在1956年,桑那本将他的计划呈给克罗克时,克罗克眼睛盯着的,倒不是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赚计划,而是那些能使克罗克完全掌握加盟者行动的语句!
这些语句抓住了克罗克的心。
是啊,如果他们不服从,房地产租约这个“鞭子”,就可以叫他们规矩些!
为什么这么说呢?
虽然连锁跟其它任何生意一样,都是要有利润的。但是不知怎么搞的,人们总觉得连锁是在赚取不义之财。
以高价卖出地区连锁权被视作“牟取暴利”,而卖器材、原料给加盟人,从中合理赚钱取利润,更是被看作“不正当谋利”。
而以房地产赚取利润可就大为不同了。
在桑那本制定的办法之下,麦当劳在加盟者成功地赚取高额的营业额之前,只收取数量很低的基本租金。
而随着营运状况的好转,到了一定标准的时候,租金才由基本的标准转换为前面规定的那种按营业额的百分比计算。
在50年代的时候,最高租金才是营业额的5%。到了1970年,就已经调整到了8。5%。
当然,只有等到连锁店开始有能力交纳营业百分比组成的租金时,麦当劳才开始回收资金。
这种计算方法,使得加盟者与总公司之间,不再是利益冲突的关系。
正好相反,大家站在了一个立场之上!
对于麦当劳来说,要想增加收入,就必须督促每一个连锁店的营运,以增加他们的营业收入。麦当劳在出售连锁权,收取权利金上所得的收入,还不及其它连锁的多。但是由于公司的收入几乎完全依靠各个餐厅的营业额,所以它非常鼓励各店打开销售渠道,也乐意帮它们的忙。
这就说明,克罗克那坚持要保持的Q(品质)、S(服务)、C(卫生)终于有了它的经济意义。
在50年代和70年代的房地产市场上,大概找不到收益比麦当劳公司更好一些的其它公司了。
对于桑那本来说,他把麦当劳的房地产业的开始看作一个金矿开始营业了。尤其是在麦当劳有了上市股票之后,桑那本更是津津乐道于告诉那些金融分析家们,麦当劳并不仅仅是一个速食公司,更是一个房地产公司。
正因如此,它还为麦当劳公司的扩张带来了大量的贷款。
这里还想说明,麦当劳还捡了便宜。他们在郊区的房地产,大多都是在美国市场正往郊区发展时,用低价买得的。这下可好,后来房价越涨越高,当然麦当劳在房地产上的付出会越来越多。这里要说的是,那些已经拥有的,不是属于自己的,就是用低价租了很长时间,还跟那些地主们签有“优先购买权”的一些地点。
而麦当劳的那些竞争者们呢?
在60年代,他们都忽略了房地产。这样,到了70年代,要搞连锁要正常营运,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的房地产价格搅得他们真是焦头烂额。
我们看看70年代的通货膨胀对麦当劳是什么影响吧!
一方面,最初房地产的成本很低,麦当劳早购置并不吃亏;另一方面,租金在随着通货膨胀不断地上涨着。
汉堡的价格已经由1976年的1毛5分一个涨到后来的4毛5分一个或者更多,但是同一时间房租的收入也随之而上升了。
这一切都使得麦当劳目前成为全美国最大的、价值最高的零售房地产公司。就是仅仅从帐面上看,麦当劳的这些房地产便值41。6亿美元之巨!
到今天,麦当劳公司的收入中,有四分之一来自直营店,另外四分之三全部来自加盟店。知道吗?这一部分里有90%是来自房租!
简直要想把桑那本这个天才的财务长捧到天上去!
他最大的成就,就是发现由连锁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赚钱!
□成立连锁房地产公司
1956年的时候,财务长干脆成立了一个连锁房地产公司,名正言顺地为麦当劳在各地寻找房地产。
当然,这个公司的职员,可不是那些一板一眼地工作,一丝不苟的麦当劳工作人员。他们的兴趣跟桑那本似的,只在冒险上,谈生意上,才不是去毫厘不爽地做什么烦人的汉堡呢!
熟知律师、银行家、房地产掮客的沟通语言以及游戏规则的桑那本是这个公司的总头目。尽管他的公司相当于麦当劳的附属机构,尽管克罗克本人对房地产兴趣颇高,决定房地产事物的,却全在桑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