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天陰微雨,通宵不止。
是日,神祇權大祐-外從五位下-占部宿禰-業基,兼為宮主。
戊寅,雷雨。
庚辰,左右相撲司率樂人,於新成殿前,盛奏亂聲。即使左右相撲。
甲申,小雨。
丙戌,大雨。
白鷺集太政官廳版位間。記異也。
丁亥,陰霧。
八月,己丑朔,早旦陰霧,須臾天晴。
是日,有敕:「親王公卿及侍從,令陪於東釣臺飲宴,左近衛府間奏音樂。」酣暢之後,或起愉舞,賜祿有差。
壬辰,若狹國言:「兵庫鳴,如振鈴。」
丙申,敕賜二品-賀陽親王,帶劍。
丁未,右大臣-從二位-藤原朝臣-良相侍,言議於帳中。良久,賜御衣罷出。
是日,釋奠。殊有敕,令大學助-外從五位下-御船宿禰-佐世,為座主。
在山城國從五位下鴨川合神,預名神。
是夜,有雲竟天,自艮至坤,人謂之旗雲。
戊戌,內供奉十禪師-傳燈大法師位-光定,卒。光定,俗姓-贄氏,伊豫國風早郡人也。及至弱冠,遭父母喪,服闋離俗,隱居山林。大同初,向京輦。于時有聞,叡山-最澄大師,心持慈悲,傳止觀宗。三年攀陟,住止觀院。值徒眾屈義真和尚,以為座主,令講摩訶止觀。幸得預聽。最澄大師相悲慰勞。五年春正月十四日,宮中齋會,蒙制得度。天台之度者,從此為濫觴。弘仁三年夏四月十八日,東大寺戒壇受持具足戒。其後敬問大師,學習宗義。五年,至興福寺,與義延法師,共論本宗義,頗有優美之稱。帝屢令光定,與散位-從五位下-真苑宿禰-雜物,對論經義。彼此相難,頗致俳優。帝時以為戲弄之事。最澄上建大乘戒壇之奏,僧綱相共難論,仍付光定返卻。十三年六月四日,最澄卒。後殊被許傳戒,此光定內供奉之力也。帝聞光定在山,資用絕乏,別賜乞食袋,濟山中之急。承和五年四月二日,敘傳燈大法師位。仁壽四年,奉制,起四王院。天安二年秋七月,帝聞年滿八十,恩賞殊異,施度者八人,縑八十疋,調布商布交易布各八十段,綿八十斤,錢八萬貫,米八十石。病卒,時年八十,臈卌七。光定,為人質直,不事服餝。帝悅其質素,殊加憐遇。
庚戌,真言宗始准諸宗,補任諸國講讀師。
辛亥,今宵,天皇倉卒有不豫之事,近侍男女騷動失精。
壬子,帝病劇彌加,言語不通。皇太子侍於嘗藥,公卿大夫候于陣頭。入夜,召文章博士-從四位下-菅原朝臣-是善,令草詔書。太政大臣-從一位-藤原朝臣-良房奉敕,召左右檢非違使,除常赦所不免之外,大辟已下罪人,咸從赦免。雖事觸強竊,而非分明者,同從赦例。
是夜,歲星守牽牛。
癸丑,親王、公卿,候東釣臺。有護夜之事。
甲寅,詔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人心有鄰,惟惠是懷。朕以寡薄,忝臨太階,豈將巖廊為逸,恒以億兆為念。而人澆俗薄,誠淺偽深。故知方者尠,趣辟者繁。不能以仁義浸漉,以禮讓甄陶,秋典日聞於帷幄,幣罪相係于圜室。觸網履校,既可矜傷。宥過崇恩,彌切心慮。宜洽此愷澤,暢彼甿欝。可大赦天下。天安二年八月廿六日昧爽以前大辟已下,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繫囚、見徒,咸從免除。但八虐、故殺、謀殺、強竊二盜、私鑄錢,常赦所不免者,不在赦限。布告遐邇,俾知朕意。」
是日,薦藥無驗,騷動殊切。諸公卿侍殿上行事,屈名僧五十人於冷然院,令讀大般若經,限以五箇日。入夜,遣諸國固關使,賜敕苻木契。即遣敕使於左右兵庫、左右馬寮,令警固甚嚴。
乙卯,帝崩於新成殿。左右近衛少將率近衛等,陣於東宮直曹西方。大納言-安倍朝臣-安仁,率少納言、近衛少將、主鈴等,令齎璽印樻等,奉入直曹。公卿於藏人所,議御葬事。
丁巳,大納言-安倍朝臣-安仁,於左近衛陣,仰左右近衛、左右兵衛,令著鎧甲。
皇太子與皇后同輦,移幸於東宮。儀同行幸,但無警蹕。
九月,己未朔庚申,大納言-安倍朝臣-安仁等,率陰陽權助-滋岳朝臣-川人,助-笠朝臣-名高等,至山城國葛野郡田邑鄉真原岳,點定山陵。按,底本無九月云云,僅書庚申二字。然據日本三代實錄,則事在九月明矣。或有所脫文乎,亦或有意不錄乎。
辛酉,夜,月蝕。
壬戌,始著素服。
甲子,夜葬大行皇帝於田邑山陵。殯葬之禮,一如仁明天皇故事。仁明天皇葬儀,俱見續後紀、文德實錄嘉祥三年三月條。但有方相氏。帝初自登宸極,垂心政事,性甚明察,能知人奸。專思天下昇平之化,不好巡幸遊覽之事。仁壽齊衡之間,頻得嘉瑞,以薦陵廟。至于禁網漸密,憲法頗峻,天下以為明。帝察察官署,屢聞補替遷除之事,吏人還懷廢罷解散之憂。又聖體羸病,頻廢萬機。撫運不長,在位已短。天之降命,蓋有數歟。于時春秋卅有二。
日本文德天皇實錄卷第十 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