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帝凌天做出周全的打算,不及不徐地向徐峰交代:“你先把手上的证据保管好,一定要想办法证明她确实在医院里纵火。”
徐峰愣了一下,感到自己又接受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但谁让帝凌天是老板呢,他也只能尽量去完成。
离开办公室,徐峰马不停蹄的去寻找关键证据,让江媚没有任何机会为自己的恶行进行狡辩。
为了真相大白,帝凌天给了徐峰两天时间,以便将江媚的作案经过查得滴水不漏。
两日之后,经过徐峰的日夜奔忙,他终于把烧焦的监控摄像头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好,并从里面找到江媚作案时的影像。
帝凌天拿到这些罪证,第一时间交给警方,接下来江媚遭到了全程通缉。
而江媚也有自己的准备,为避免被警方怀疑,她并没有在作案之后选择逃跑,而是当成什么也没发生。
清晨,江媚起床之后正在化妆,忽然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呀?”
江媚以为是送早餐的外卖员,随口询问一句。
不想当她打开门,等来的不是热腾腾的早餐,而是警察摆在她眼前的拘捕令。
“江小姐,我们怀疑你和三日前医院纵火案有关,还请你配合警方的调查和审讯。”
此言一出,江媚当时就傻了眼,她赶忙向便衣民警解释:“警官先生,你们可能搞错了吧,这几天我一直在公司里加班,根本就没去过医院啊。”
因为她想制造不在场的证据,在作案之前特意把所有的工作都排满,假装表现得很忙碌,已被被警方查到之后让公司同事为自己作证。
可是警方已经有了全部证据,二话不说,直接对江媚亮出手铐。
“江小姐,没有真凭实据我们是不会下拘捕令,希望你能好好配合我们!”
说罢,冰凉的手铐戴在江媚的手上,任凭的如何狡辩都无济于事。
被带到警局接受审讯后,起初江媚还在嘴硬,一口咬定纵火案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甚至她真的打电话给公司同事,让他们证明自己当天从早到晚都在加班。
可是江媚自以为没人注意到她中午偷偷溜出办公室,却刚好被一名关系不好的同事看到,直接将这件事捅了出去。
人证已经无效,江媚却还是在试图喊冤,警方只好不得已动用特殊手段,对她进行狂轰滥炸的审问。
经不住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她在警局里两天两夜没有合眼,困倦不堪下终于承认自己的罪行。
“我承认是我放火烧了医院,你们让我睡觉吧,实在不行直接把我杀了也可以……”
江媚坐在审问室里迷迷糊糊的哀求,随即体力不支晕睡过去。
不过她并不傻,求实也不过是随便说说,既然纵火的事情无法逃避,索性认罪以求法官宽大处理。
纵火罪通常在十年刑期以上,江媚觉得自己最多也就是做十年牢,加上减刑有七八年就能出来,也算是还能有一丝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