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妻子”的符号。
一个需要他提供物质保障,但不需要他“浪费时间”的符号。
而他自己,也成了一个“丈夫”的符号。
一个只负责赚钱养家,却忘了如何去爱的符号。
“爸,我妈她……就是你的那朵玫瑰花。”
“你不能用对待那五千朵玫瑰的方式,去对待她。”
“她要的,不是你那个商业帝国。她要的,只是你为她浇水,为她捉虫。”
电话,挂断了。
蒋方刚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他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很多年前,他们还住在那个冬冷夏热的筒子楼里。
一个周末,陈芳芳说想吃馄饨了。
不是外面饭馆卖的那种。
是城东那家老巷子里,一个老奶奶摆的摊子,皮薄馅大,汤底是用骨头熬了一整夜的。
那时候,他只有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他载着她,顶着大太阳,骑了快一个小时,穿过大半个城市。
两个人吃得满头大汗,却笑得像个傻子。
回来的路上,她坐在后座,轻轻哼着歌,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
风,也很温柔。
蒋方刚闭上眼睛。
他好像,又闻到了那碗馄饨的香气。
又感受到了,后背上传来的,那份温暖和踏实。
那才是……家的味道。
他猛地睁开眼。
眼神里,不再有迷茫和痛苦。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澈和坚定。
他转身,快步走回自己的车旁。
他没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