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错,步步错。
林千里想过无数次,仍旧想不明白,为什么过去对彩绸爱之若狂的贤妃,忽然不喜欢彩绸了?
若是贤妃还像以前一样,对彩绸喜爱到痴迷的地步,官府也不敢轻易搜查林氏的商铺。
即便搜查,凭着贤妃的关系,甚至不用她出面,京城中那些官宦人家的夫人就会主动为贤妃娘娘分忧。
就因为贤妃不喜欢彩绸了,过去那些口口声声爱彩绸如命的夫人小姐们,一个个竟然也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说到底,她们喜欢的根本就不是彩绸,而是迎合。
因为,贤妃在过去不仅自己喜欢穿,也喜欢别人穿。
每次宫宴上,看见与她一样身着彩绸的人,还要上前问话。
林千里做了几十年的彩绸,每每有了新的样式都会第一时间送入贤妃宫中。
贤妃穿的都是最好的彩绸。
那些夫人小姐看见贤妃穿的彩绸,便会随之效仿,到林氏商铺买相近的彩绸。
贤妃像是一枝独秀的玫瑰,带领京城贵族夫人小姐的穿衣风尚,并以此为乐。
林千里怀念当初的风光。
他想不明白,好好的,怎么就变了呢?
明明那么喜欢,怎么就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他百思不得其解,最后总结出来,女人都是善变的。
就像当年的容佩兰,没有成婚前对他多好啊。
就是成婚了,也对他言听计从,几乎是百依百顺,从不怀疑。
可是,生下孩子后,就因为一个外室女人,就全变了。
女人就是善变!
林千里觉得自己人生的苦难,全都来自女人的善变。
他的母亲如此,容佩兰如此,贤妃也如此。
在他幼年的时候,母亲改嫁,留下他一个人照顾父亲,家业凋零,最后不得已到容氏商铺做了伙计。
就在林千里发呆的时候,忽然听到李柏元的声音。
“不知道林老哥愿不愿意?”
林千里一愣,反问:“愿意什么?”
“去往边关运送粮草。”
李柏元说着,冲谢观钰道谢:“说起来,还多亏了三殿下,是他从中前线,令在下拿到运送粮草的票引。”
林千里眼睛快速闪了一下。
虽然他已经许久没有去过边关,却也知道,这些年因为夏国不停攻打周边小国,魏国的边关表面上看似安稳,实则却有不少的他国流寇、难民。
为了防止这些流寇进入魏国腹地,商人进出边关,不仅要将商号在官府备案,还要有官府特发的票引。
粮草、盐、铁不仅是百姓所必需,更是军需之物,受官府严格管控。
寻常的商人最多能拿到一万斤粮草的份额,甚至还有几千斤,利润微薄。
这时候,李柏元拿出一张盖着户部朱红印章的票引,上面明晃晃写着几个字,惊的林千里整个人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茶几上的茶碗被他的动静波及,落在地上,发出“哗啦”一声清脆的响声。
然而,林千里却无暇顾忌,一把从李柏元手中夺过票引,手指颤抖地指着上面的字。
一双眼睛瞪的犹如铜铃一般大,声音充满不可置信:“十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