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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迷魂洞里的死尸(第2页)

看来,这些外国强盗早就来过了。

我掀开了那个仁兄头上的遮阳帽,没想到帽子里还有一些头发。我掀开之后,头发散落下来,我顺手就揪了一撮。

透过蜡烛的光线,我看见这撮头发有些发红,不像是汉族人和维吾尔族人的头发颜色,更像是欧洲人的。又想起那个孙悟空的毛发颜色,我更加断定这是个欧洲人了。

依然是眼尖的乔大少有了新发现:“这家伙身边有个包。”

我连忙用蜡烛照过去,只见一个落满灰尘的皮包,靠在这家伙旁边,还是个双肩背包。乔大少刚想去拿就被我喊住了:“用别的东西打开!”

乔大少的手到了半空又停了下来,听了我的话,他从背后掏出狼牙拳套,只那么一划拉,整个皮包就裂开了一道口子。不知道是狼牙拳套锋利,还是皮包朽得不行了。

皮包裂开后,我把蜡烛凑了过去,发现里面没啥稀奇的东西:一个锈迹斑斑的铁质饭盒,乔大少拨拉开发现是空的,还有一些玻璃瓶里装着的药品。透过蜡烛光,我看见由于时代久远,那些药片已经粘在了一起,标签也模糊得看不出是什么药了。

剩下的就是些手套、围脖之类的东西,没有一样能证明身份。

看见包里没啥东西,我继续在这位仁兄骨架的周围搜索。当我搜索到他的右手边时,发现他右手里似乎握着什么。他的左手已经从肩膀上脱落了,掉在地上,就是刚才被我踩的那只手。

我小心翼翼地把他右手握着的东西抽了出来,居然是一支铅笔。这小子临死的时候手里握支笔干什么,不会是传说中的诗人吧,临死还要写首诗缅怀一下自己?

一直没说话的曹爷说道:“这家伙不是在写遗书吧?”

我一听,有道理,到这步田地了,不写遗书干啥啊?

可是这遗书写完了放在哪儿了?

乔大少小心翼翼地用手摸向那哥们儿胸口的两个口袋。我真笨啊,一般人都是把纸片这类东西放在上面口袋里的。

果然,乔大少在摸到第二个口袋的时候,告诉我里面应该是纸片一类的东西。

想归想,我小心翼翼地解开那个口袋上的扣子,小心翼翼地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将一张纸片掏了出来。

我凑到火光边,乔大少替我拿着蜡烛。我打开纸片,上面果然写着东西,居然是英文。

郁闷,小时候英文没学好,长大后倒是接触了一些外国人,但谁知道他们说的是哪国话啊,反正我把你从危险里面带出来就行了,至于你说啥,我就不管了。

我将手中的纸片递给乔大少。这小子自己吹牛,说前几年他爹把他送到英国待了几年,所以英语还是会一点的。

乔大少一手拿着纸片,一手拿着蜡烛,仔细地看着纸片上的字,好半天都不说话。

曹爷急了:“你小子到底会不会英语啊,不会就别装!”

“谁说我不会啊,老子好歹在伦敦住过几年呢—就是这上面的字写得有点歪,拉得特别大,有些又串行了,重叠在一起,我要好好认一认。”可能是这哥们儿在黑暗里摸索着写的,所以才会这样。

我们等得不耐烦,都准备放弃乔大少换成护卫军了,人家好歹是护卫军,英文应该认识几个。就在这时候,乔大少终于发话了:“可以了。”

然后他就开始给我们讲这张纸条上的内容。我猜得真没错,这个地上躺着的家伙,果然是斯坦因一伙的,还是斯坦因探险队的医生,怪不得包里那么多药瓶呢。

乔大少继续说道,这个家伙是东欧人,却是英国籍,为啥说他是东欧人呢?因为这小子在纸片上提到自己的祖籍居然是奥匈帝国—“一战”就解体的国家,谁知道是现在的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还是黑山这些国家里面的哪一个。看样子,这小子进来的时候,“一战”还没开始打。

不过也是,按照书上对斯坦因的介绍,这家伙自1915年以后就没再来过新疆。1930年倒是来过中国,想要到新疆考古,被后知后觉的南京政府拒绝了。

纸片上的内容不多,除了对自己的介绍以外,就是写这家伙和斯坦因等人一起来到这里,想要寻找一件能够改写世界进程的宝贝,骗过了洞口的沙漠巨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进了这个地下迷宫。

看来斯坦因他们也没少在洞外面的蜥螈身上吃亏,这些家伙看样子还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蜥螈,还自己给它们起了名字叫“沙漠巨蜥”。

然后这些家伙在这片迷宫里走散了,这个医生在里面也不知转了多长时间,反正是没转出去,吃的也吃完了,喝的也喝完了,连自己的尿都喝了。他觉得自己要死了,就留下了这封遗书,最后的落款是在1914年。

果然是在斯坦因第三次到新疆,也就是最后一次到新疆的时候。不过那一次历史记载他们到了罗布泊,继续破坏楼兰和小河遗址,然后北上破坏了内蒙古的黑城遗址,回头又横扫了吐鲁番的柏孜克里克千佛洞,再转身去了敦煌,第二次从那个蠢材王道士手里用五百两白银买走了几百箱古书籍文物。可是没听说他们到这里来的事情啊,虽然这些家伙掠走的珍宝不少,也没听说哪件改写了世界进程。

除非这些家伙在这里吃了大亏,珍宝没找到,铩羽而归,没好意思对外宣布。

分析完这封信,我郁闷无比。斯坦因虽然臭名昭著,但确实是一个有本事的探险家,就是把我们这里所有人扎成堆捆成捆也不是他的对手,他都铩羽而归了,不知我们在这里面会怎样。

前文提到了王道士,其实不管是发现楼兰古城的斯文·赫定也好,还是斯坦因也罢,他们的发现里,都有中国人的影子。

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是因为他雇用的驴工中,一个叫艾尔迪克的维吾尔族人,把挖坑的铲子遗失了。赫定非逼着人家去沙漠里找回来,结果那个维吾尔族人找回铲子的时候走错了方向,进到了一片古城废墟里,后来才知道那就是楼兰。

斯坦因的成功要归功于这个王道士,这家伙身为道士,却一直守护着敦煌的佛窟,为了保护佛窟,甚至还给慈禧太后上过奏折。

但是这家伙为了区区五百两银子,就把敦煌藏经窟里的几百箱各种长卷图书卖给了斯坦因。那都是国宝啊,里面的东西随便哪一样,都是无价之宝。

我看了地上的尸骨一眼,唉,也不容易啊!背井离乡跑到这个地方来寻宝,结果还挂在了这儿,连骨头都在这儿放了快一百年了。我把手中的帽子戴回了尸骨头上—您继续躺着吧。

这个家伙说他们是来寻找一样能够改写世界进程的宝贝,是什么东西这么牛,居然可以改写世界进程?原子弹,还是外星人留下的激光武器?我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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